上一题下一题
跳转到
 
 
  世界如此多姿,发展如此迅速,窥一斑未必还能知全豹。但正如万花筒一样,每一个管窥都色彩斑斓。  
 
 
  知识通道 | 学习首页 | 教师首页 | PK首页 | 知识创造首页 | 企业首页 | 登录
 
本文对应知识领域
民法案例考题的答题技巧
作者:互联网 申领版权
2010年08月10日 共有 496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受欢迎度:
    一、民法案例试题的主要形式 民法的案例试题主要有以下三种表现方式: (一)小案例 这种案例情节简单、内容覆盖面小,要求回答的问题也直截了当,不要求展开。例如: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后交给乙公司5万元定金,后乙公司违约。问:乙公司应向甲公司返还多少元?答案:A.5万元;B.10万元;C.2.5万元;D.20万元。如果是选择题型中的案例,直接选择答案B就可以了;如果是主观题,只需回答乙公司应当向甲公司返还10万元就可以了。这类试题主要是考查考生掌握基本知识的能力。考生只需问什么答什么,不必展开论述,否则,只会浪费宝贵的时间。 (二)中案例 这种案例情节较为复杂,内容涉及面也较广,要求回答的问题一般在1个以上,问题具有一定的难度,涉及的内容也不再是单一的。例如:某运输公司受农场委托长途运送生猪,途经某市遇酷热天气,运输公司派出的押运人员张某、杨某根据经验决定给生猪降温,从某农资公司购得喷雾器一架,清洗后灌入自来水即向生猪喷水降温。生猪送达后,收货人某肉食公司觉得生猪异常,经检验发现,生猪有不同程度的农药中毒反应。后查明,该喷雾器售前曾借给农户李某使用,农药系李某使用后残留所致。 问: 1.肉食公司可否拒收生猪?为什么? 2.谁应该对生猪中毒负责?为什么? 3.张某、杨某有无过错?为什么? 4.农场应向谁索赔?为什么? 此类案例属于中型案例,答题时要针对问题简要作答,不需要展开。可以这样回答:肉食公司可以拒收,因为生猪中毒,违反合同约定的质量条款等。 (三)大案例 这种案例案情复杂,内容和要求回答的问题较多。一个案例往往要求回答多个问题。内容涉及到许多不同的法律规定和不同的法律关系。这种案例难度最大。例如:刘玄、关云、张翼于1994年8月8日各出资1万元购得一幅名画,约定由刘玄保管。同年10月,刘玄出差遇赵华,赵愿购买此画,刘玄即将画作价4.5万元。赵华买到该画后,于同年12月又将该画以5万元卖给王海。二人还约定:买卖合同签订后赵华即将画交付给王海,但由于本地正在筹备一个收藏品展览,所以双方约定该画交付后如果半年内该收藏品展览未举行,则该画的所有权即转移给王海。依此约定,赵华将画交付王海,王海亦先支付价款4万元。王海得到画后,经常对朋友展示炫耀此画,他的朋友黄健也表示喜欢此画。1995年3月份黄健以6万元的价格从王海处买了此画。黄健买到之后,嫌画的装裱不够精美,遂将画送到某装裱店装裱。由于黄健未按期付给装裱店费用,该画被装裱店留置。装裱店通知黄健应在30日内支付其应付的费用。但黄健仍未能按期交付。装裱店遂将画折价受偿,扣除了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给了黄健。黄健不同意装裱店的这一做法。而赵华于1994年12月与王海签订了合同后,因经营借款需要又于1995年2月将该画抵押给朋友周虎,周虎以前即知赵华有这样一幅画。周虎后来在装裱店看到此画,立即进行调查,才发现赵华在抵押该画之前,已将其卖给王海,而王海于1995年4月份因遇车祸不幸身亡,其财产已由其妻子继承,遂找赵华说理。赵华得知后,找到黄健,要求黄健或者返还此画,或者支付王海尚未支付的1万元价款。 问: 1.本案各个阶段涉及哪些主要的民事法律关系? 2.根据本案不同阶段的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责任情况, 问: (1)刘玄是否有权出卖该画?刘与赵之间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 (2)赵华与王海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该画的所有权何时转移? (3)王海是否有权出卖此画,黄健能否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4)装裱店的做法是否合法? (5)赵华能否以该画作抵押向周虎借款,周虎的权益能否得到保护? (6)赵华对王海的债权,应由谁承担? 此类案例涉及内容广泛,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

 

相关新闻

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2)
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1)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5)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4)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3)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2)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1)
产品质量有哪些法律责任(2)
产品质量有哪些法律责任(1)
哪些产品受产品质量法的保护(3)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自己的想法续
自己的想法
自己的经历
法律讲座
律师思维模式及举列子
做律师的收获
像律师那样思考
自己的看法
拜师的方法
律师守则三

题目筛选器
日期:
类型:
状态:
得分: <=
分类:
作者:
职业:
关键字:
搜索

 
 
 
  焦点事件
 
  知识体系
 
  职业列表
 
 
  最热文章
 
 
  最多引用文章
 
 
  最新文章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法律顾问 | 意见反馈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沪ICP备 10203777 号 联系电话:021-54428255
  帮助提示    
《我的太学》是一种全新的应用,您在操作中遇到疑问或者问题,请拨打电话13564659895,15921448526。
《我的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