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题下一题
跳转到
 
 
  世界如此多姿,发展如此迅速,窥一斑未必还能知全豹。但正如万花筒一样,每一个管窥都色彩斑斓。  
 
 
  知识通道 | 学习首页 | 教师首页 | PK首页 | 知识创造首页 | 企业首页 | 登录
 
本文对应知识领域
历年司法考试统计及精析民事法编
作者:互联网 申领版权
2010年08月10日 共有 603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受欢迎度:
    命题特点 民事实体法在最近四年的hr中年均90分,成为当之无愧的hr第一大户。在2005年的hr中,民事实体法以99分的分值占据了整个考试600分总量的六分之一,在各法编中高居榜首。我们认为,在未来的hr中,民法所占的分值仍保持这一水平。具体到每一部门法中,民法通则、合同法所占分值为最高,其次是担保法和知识产权法,最后为婚姻法和继承法。 民事诉讼法从最近四年hr的平均分值方面进行预测,70分左右的比重应该是今后的趋势。 仲裁法在考试中所占分值不大但波动较大,平均年均10分。在命题上,其知识点比较集中。另外经常以有关案例分析题的形式出现。 通过对近四年试题的研究和分析,发现其中许多法条已被重复考查,从内容上看,越来越注重对知识点深入并注重对实际应用能力的考查。试题类型倾向于考查某一法律条文适用的情形,它要求考生对法律条文能够做到准确记忆,并能够对其加以分析。这种类型很可能成为将来考试的趋势。从近几年的考试中还可以看出,民事法学的试题向综合性、应用性和模糊性的方向发展,难度也将不断增大。 复习技巧 在对民事法学的考查中,大部分的试题仍是对法条的考查。但如今的法条考查与以往的试题已有很大差别,它以案例形式考查出现的次数比例加大。如在考查民事责任的承担时,它也不再明确交代行为人行为的性质,而只是告诉考生:赵某在公共汽车上因不慎踩到售票员而与之发生口角,售票员在赵某下车之后指着他大喊:“打小偷!”赵某因此被数名行人扑倒在地致伤。对此应由谁承担责任?此题要求考生根据相关法条得出售票员的行为是属个人行为还是职务行为,然后再确定民事责任的承担主体。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深入把握法条规定的内涵,切实领会法条的重点和要领所在。 由于各部门法在本质上是有机联系的严谨体系,因此对民法基础理论的融会贯通可以提高考生在复习民事法条的效率。 认真研究近四年真题,考生能够真实全面了解那些法条是hr重复考查的对象,以便有的放矢的安排自己的学习时间和掌握程度。根据对最近四年hr试题中已考法条的统计,70%以上的法条和司法解释是重复考查的,应该特别予以重视。另外最新颁布的司法解释的重要法条,也是出题者热衷的对象。因此考生一定要对法条烂熟于心,考试时才可得心应手。在此建议考生可参照“司考人”最新推出的《考点法条》。 在法条之外,考生应该注意对理论知识的复习,这样可以对法条融会贯通并加强记忆。hr是对法律的全面考查而不是对单个部门法的考查。因此在复习民事诉讼法的时候一定要把三大诉讼法结合在一起学习,掌握内在相同的原理,区分其中细微的差别。只要考生肯下大力气透彻理解、强化记忆、予以突破,应该成为考生志在必得的部分。

 

相关新闻

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2)
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1)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5)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4)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3)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2)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1)
产品质量有哪些法律责任(2)
产品质量有哪些法律责任(1)
哪些产品受产品质量法的保护(3)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自己的想法续
自己的想法
自己的经历
法律讲座
律师思维模式及举列子
做律师的收获
像律师那样思考
自己的看法
拜师的方法
律师守则三

题目筛选器
日期:
类型:
状态:
得分: <=
分类:
作者:
职业:
关键字:
搜索

 
 
 
  焦点事件
 
  知识体系
 
  职业列表
 
 
  最热文章
 
 
  最多引用文章
 
 
  最新文章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法律顾问 | 意见反馈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沪ICP备 10203777 号 联系电话:021-54428255
  帮助提示    
《我的太学》是一种全新的应用,您在操作中遇到疑问或者问题,请拨打电话13564659895,15921448526。
《我的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