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题下一题
跳转到
 
 
  世界如此多姿,发展如此迅速,窥一斑未必还能知全豹。但正如万花筒一样,每一个管窥都色彩斑斓。  
 
 
  知识通道 | 学习首页 | 教师首页 | PK首页 | 知识创造首页 | 企业首页 | 登录
 
本文对应知识领域
国家司法考试模拟题土地管理法
作者:互联网 申领版权
2010年08月10日 共有 668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受欢迎度: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的哪一项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
    A.城市市区土地
    B.农村宅基地
    C.城市郊区土地
    D.自留地和自留山
    答案:A
    解析:见《土地管理法》第8条。该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效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或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下列哪项所指的机构批准?
    A.乡(镇)人民政府
    B.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C.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D.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答案:C
    解析:见《土地管理法》第14条第2款。该条款规定:"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3.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下列哪一选项所有?
    A.国家所有
    B.农民集体所有
    C.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D.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哪些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
    A.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B.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护设施的耕地
    C.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D.蔬菜生产基地
    答案:ABCD
    解析:见《土地管理法》第34条第1款第(一)、(二)、(三)、(四)项。 2.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A.为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B.不按照批准的原因使用土地的
    C.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2年未使用的
    D.因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
    答案:ABD
    解析:见《土地管理法》第65条。该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到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3.某市土地管理部门发现某县A公司存在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行为,某县土地管理局却不给予行政处罚,作为某县土地管理局的上级部门,某市土地管理部门可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A.直接对A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B.责令某县土地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C.给予某县土地管理局的负责人行政行分
    D.向某市人民政府的行政监察部门作出行政处分建议书,建议对某县土地管理局的负责人予以行政处分
    答案;ABC
    解析:见《土地管理法》第72条。该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直接给予行政处罚,并给予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世间行政处分4.设甲公司已取得该幅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期限为70年,其将来可以采取哪些方式处分其土地使用权?
    A.因借款而抵押给另一公司
    B.无偿赠给某公司
    C.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某公司
    D.与另一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交换
    答案:ABCD
    解析: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取得、有偿出让取得,开发取得和复垦取得几种,其中以有偿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

 

相关新闻

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2)
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1)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5)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4)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3)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2)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1)
产品质量有哪些法律责任(2)
产品质量有哪些法律责任(1)
哪些产品受产品质量法的保护(3)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自己的想法续
自己的想法
自己的经历
法律讲座
律师思维模式及举列子
做律师的收获
像律师那样思考
自己的看法
拜师的方法
律师守则三

题目筛选器
日期:
类型:
状态:
得分: <=
分类:
作者:
职业:
关键字:
搜索

 
 
 
  焦点事件
 
  知识体系
 
  职业列表
 
 
  最热文章
 
 
  最多引用文章
 
 
  最新文章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法律顾问 | 意见反馈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沪ICP备 10203777 号 联系电话:021-54428255
  帮助提示    
《我的太学》是一种全新的应用,您在操作中遇到疑问或者问题,请拨打电话13564659895,15921448526。
《我的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