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题下一题
跳转到
 
 
  世界如此多姿,发展如此迅速,窥一斑未必还能知全豹。但正如万花筒一样,每一个管窥都色彩斑斓。  
 
 
  知识通道 | 学习首页 | 教师首页 | PK首页 | 知识创造首页 | 企业首页 | 登录
 
本文对应知识领域
功德碑砸伤小孩管理者承担赔偿
作者:互联网 申领版权
2010年08月10日 共有 704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受欢迎度:
    11月20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调结一起因建筑物塌落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被告姜山某村经济合作社赔偿原告姜某2万元。   2005年8月7日下午,八岁的姜某随父母到外婆家,由于孩子天性爱玩,姜某独自来到村里新建的水泥路功德碑旁玩耍。当他爬上功德碑沿着碑墩玩耍时,碑牌突然倒下,压在姜某腿上,致使姜某受伤。后经诊断,姜某为左股骨骨折,先后共花去医疗费1.9万余元。 意外发生后,姜某的父母代儿子将功德碑的管理者——姜山某村经济合作社告到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损失2.9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系特殊侵权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被告经济合作社作为管理人,举证不能,应承担赔偿责任。经法院耐心调解,被告与原告达成上述赔偿协议。

 

相关新闻

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2)
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1)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5)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4)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3)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2)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1)
产品质量有哪些法律责任(2)
产品质量有哪些法律责任(1)
哪些产品受产品质量法的保护(3)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自己的想法续
自己的想法
自己的经历
法律讲座
律师思维模式及举列子
做律师的收获
像律师那样思考
自己的看法
拜师的方法
律师守则三

题目筛选器
日期:
类型:
状态:
得分: <=
分类:
作者:
职业:
关键字:
搜索

 
 
 
  焦点事件
 
  知识体系
 
  职业列表
 
 
  最热文章
 
 
  最多引用文章
 
 
  最新文章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法律顾问 | 意见反馈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沪ICP备 10203777 号 联系电话:021-54428255
  帮助提示    
《我的太学》是一种全新的应用,您在操作中遇到疑问或者问题,请拨打电话13564659895,15921448526。
《我的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