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题下一题
跳转到
 
 
  世界如此多姿,发展如此迅速,窥一斑未必还能知全豹。但正如万花筒一样,每一个管窥都色彩斑斓。  
 
 
  知识通道 | 学习首页 | 教师首页 | PK首页 | 知识创造首页 | 企业首页 | 登录
 
本文对应知识领域
司法考试论述题答题技巧--从判官的角度看问题
作者:互联网 申领版权
2010年08月10日 共有 552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受欢迎度:
    一、答题技巧——“战术上重视敌人”卷四第八题属于自由命题的论述题,既无标准答案,在解题中就必须坚持“判官导向”。无论形式还是内容都要站在判官的角度,为判官着想,才能保证少丢分。㈠实质要件——比别人多一种想法1.立意要新所谓“新”,在我们仅仅掌握有限知识的前提下,做到“与众不同”即可。而在大家掌握知识相差无几的情况下,如何做到与众不同呢?我的经验是,浏览题干后涌入脑海的第一印象、第二印象的知识点都要“忍痛割爱”。这是因为,你最开始想到的,其实也就是大多数人都能意识到的,若无深厚理论功底,最好不要与他人撞车。所以最好在第三、第四印象中选择自己相对熟悉的知识点。立意“新”不需要多深的理论功底,同样的内容只要换个与众不同的角度就能让判官有耳目一新的好感。所以,要想在自由论述中获得高分,立意新的效果最显著,同时也最省力。2.论点要集中鲜明这种800-1000字的短文要想获得不错的分数,最忌讳的就是面面俱到。这个篇幅实际上最多只够展开论述1个观点的,即使理论功底薄弱,最多也只能集中论述3个观点。如果论点堆到了3个以上,判官就根本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了。所以论点集中鲜明是保证不丢分的基础。3.素材取舍要精当把所有的知识点,包括“忍痛割爱”的第一印象、第二印象的知识点,都当作论据加以运用。从论点的角度进行调整后,能够成为论据的留下,怎么也纳入不了论述体系的,再次“忍痛割爱”。这样做的效果不仅可以弥补理论功底薄弱的不足,使你拥有了足够的论据和篇幅,而且也使判官对你的论据留下一个开阔充分的印象。4.创造“亮点”诸如运用本年度考试大纲中最新增添的知识点啦,引用名人名言啦,因人而异,不一而陈,目的在于加深判官对你与众不同的印象。二、具体解题步骤我拿到卷四先看最后一道题,发现不是预测中和传说中的,意识到得分机会来了。但没有注意到它的分值,所以从第一题按部就班顺利做到第五题,这个过程中潜意识一直在思考第八题。作完第五题再翻第八题骤然发现30分值,这时时间只剩下一个半小时。立即决定舍掉第六、七题,保住第八题。匆匆花了二十分钟把第六、七题要点答完后,按照下列步骤,用了一小时五分钟答完第八题:1.通读一遍题干(许多知识点涌入脑海);2.按照刑诉为公检法找错的办法逐句找出涉及的各个部门法的知识点并用铅笔标在相应空白处。3.再通读一遍题干,同时补充疏漏的知识点。4.用了整整十分钟考虑:⑴立意——确定从法理角度而不从行政学角度来论述:①我在培训班接触的法本对法理大多头疼,选法理可以避开这些高手。②行政法有具体规定和法条,如果记得不准确出现“硬伤”就肯定会丢分;而法理阐述只要不是过于荒谬,能够自圆其说就不会丢分。⑵确定论点——在法理知识点中确定3个相对熟悉、论据相对充分的论点(由于理论功底差,3个论点才能凑够篇幅)。我确定的三个论点依次是:法治社会与权力制约法的价值追求与价值判断法律意识与法律文化传统⑶选择论据——题干直接涉及的,可以引申展开的。在“法治社会与权力制约”中,选择权利本位,以及行政行为必须符合程序法定和主体法定的条件作为论据。在“法的价值追求与价值判断”中,选择自由位阶高于秩序,以及宪法、刑法、民法、特别是行政法对公民权利的保护作为论据。在“法律意识与法律文化传统”中,选择因受中国两千多年根深蒂固封建文化的影响,媒体、大众尊重他人权利的意识淡薄,由此而引发的社会道德危机作为论据。5.根据上述论点、论据,稍稍结合本题题干内容,尽量不涂改地写成文字。为醒目起见,把三个标题下都划了横线。尽量用“法言法语”,诸如:“以法为器”之类。创造“亮点”。在论述自由位阶最高,反映人性本质追求时,引用了辅导教材中的一句名言“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考后查书,方知系马克思所言)。6.检查字数,每行字数�行数,粗算为800字上下。再加结尾段:“综上所述……(主要论点换个说法,换些修饰语再说一遍)。”结尾句:“法律人任重而道远”(和判官套近乎)。7.用橡皮将铅笔标的知识点涂掉。最后检查一遍是否有漏字、笔误。(

 

相关新闻

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2)
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1)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5)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4)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3)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2)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1)
产品质量有哪些法律责任(2)
产品质量有哪些法律责任(1)
哪些产品受产品质量法的保护(3)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自己的想法续
自己的想法
自己的经历
法律讲座
律师思维模式及举列子
做律师的收获
像律师那样思考
自己的看法
拜师的方法
律师守则三

题目筛选器
日期:
类型:
状态:
得分: <=
分类:
作者:
职业:
关键字:
搜索

 
 
 
  焦点事件
 
  知识体系
 
  职业列表
 
 
  最热文章
 
 
  最多引用文章
 
 
  最新文章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法律顾问 | 意见反馈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沪ICP备 10203777 号 联系电话:021-54428255
  帮助提示    
《我的太学》是一种全新的应用,您在操作中遇到疑问或者问题,请拨打电话13564659895,15921448526。
《我的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