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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刑法理论变化 司考5点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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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8月10日 共有 746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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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内容只有回复后才可以浏览关于今年刑法理论的变化,很多考生认为在理论上受到冲击,从而在刑法的复习上陷入迷茫,我认为大可不必。下面一一分析:第一,刑法法条未变。无论理论怎么变化,刑法典大部分条文未变,基于罪刑法定的要求,不管怎么出题,最终大部分题目还是要根据现有法律条文规定进行判断。所以对于考生来说,熟悉刑法条文这是当务之急,搞清理论变化只是次要的任务。第二,刑法修正案七容易记,肯定会有题目。刑法修正案七,洋洋洒洒十几条,考生可能会觉得难以记忆,其实大家复习刑法修正案的关键不是记条文怎么修改的,而是记住那些被犯罪化的行为。我个人总结了一个口诀,不知道对大家是否有帮助:法定刑一增一减。偷税罪改标准。赃物罪增加单位。二奶司机、组织未成年人、在老鼠仓、用hr、利用地下钱庄、非法传销并通过部队车牌服装、走私、逃避商检。(注:具体含义不再赘述,大家自己看去)。第三,立法、司法解释是认定罪与非罪、分析案例型选择题的关键,也是hr的重点。与法条出题人不敢擅自触碰一样,立法解释和具有准立法作用的司法解释也是出题人不得不遵守的法律规范(虽然有些司法解释受到编书人和出题人的批判,但仅限于理论探讨),这决定了大多数解释中关于罪与非罪内容的规定成为hr的重点之一,大家把这部分复习好,可以应付不少选择题。值得注意的要重点复习一下几个司法解释:未成年司法解释、国家工作人员范围解释、交通肇事司法解释、两抢一盗司法解释、贪污贿赂司法解释、伪劣商品(新出的假劣药品)司法解释。第四,有些知识点根本没有争议。有些犯罪论的知识点在刑法界有共识,如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认定,未成年人和醉酒的人的刑事责任、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而刑罚部分的全部题目基本上就是要按照法条和解释的规定。对和谐知识点,我相信出题人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走个人主义的路线,只能按照通说观点拟定答案。第五,可能会出现争议的知识点,因为出题人和编书人未变,会保持一贯性。犯罪论部分的争议知识点,也是这次变化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认识错误、犯罪未遂、法令行为、共犯成立条件、想象竞合犯和吸收犯。分则部分主要有:信用卡方面犯罪的定性、诈骗与盗窃的区别、抢劫与抢夺的区别等。对这些内容,肯定会占据今年考试题目的相当份额,但考生与其去分析理论的变化,还不如把近两三年的真题记熟,特别是和通说观点不一致的题目,这样既节省时间,也可以避免陷入理论纷争的泥潭。利用出题人和编书人观点一贯性的特点,大家认真复习真题就大部分可以对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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