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题下一题
跳转到
 
 
  世界如此多姿,发展如此迅速,窥一斑未必还能知全豹。但正如万花筒一样,每一个管窥都色彩斑斓。  
 
 
  知识通道 | 学习首页 | 教师首页 | PK首页 | 知识创造首页 | 企业首页 | 登录
 
本文对应知识领域
不骄不躁 有取有弃
作者:互联网 申领版权
2010年08月10日 共有 708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受欢迎度:
    hr已经进入最后冲刺的关键时刻,以下为本人的几点复习建议,供2009年的司考考生参考。
    一、按部就班,不骄不躁。如果你已经进入了第二遍、第三遍、甚至最后的总复习阶段,我想告诉你的是:请静下心来,查缺补漏。因为,在没有走出考场之前,你所完成的,仅仅是复习数量上的一次次累加,不要期望复习遍数与考试成绩能成正比。不然为什么有很多人参考多年未过而又有很多人一次通过呢。
    如果你现在连一遍都没有复习完,你也必须坚信:深耕细作,一遍足以。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这些考友们,去年的这个时候我连三国、经济法为何物都不知。但最后我仍然一步一个脚印的顺利通过。
    总之,一句话:大考来临如同大战降至,全体将士必须保持泰山崩于前而色的沉稳气度。
    二、何者该取、何者该弃。如果你是一个力争考500 以上的考生,这个问题可以当我没说。如果你很客观的把司法当作一种普通的资格考试,那么你必须明白大考在即,你该如何取舍。其实,关于司考的取舍问题,在什么时候谈都不晚。无论是离考试还有一年、还是仅有一个月。
    现在很多人主张这么一个观点:还有很短的时间就考试了,对于民法、刑法、诉讼法等大的部门法的提高,已经显得力不从心了。不如把精力多向宪法、法理、法制史等第一卷内容倾斜。关于这个观点,本人是不绝不敢苟同的。大的道理我不想多谈,只是想用实例说明。毕竟,通过才是硬道理。
    先拿法理来说,我不想去谈这门课程有多高屋建瓴、统领全局、深不可测。我只想让大家去学法网的hr题库,找出法理真题来做一下。在你一遍都没有复习过的情况下,我敢保证,你起码可以拿到四分之一的分数。当然,法理的分数本来就不多。只要你稍微系统的复习一下,法理这部分内容,想拖你后腿都难。不要忘了,我们不是去搞学术研究,我们需要的,仅仅是:凑够360而已。相反,如果你没有复习过诉讼法,我敢保证,全军覆没的可能不是没有。况且,诉讼法的分值极高。
    再拿法制史来说,咱们先不讨论复习好法制史需要多少时间成本。单就法制史的分值来说,他就不值得你去投入太多的精力。如果你对各科都一视同仁,那么你会为这种愚蠢的思想付出惨重的代价。还是拿法制史说事:满分10分左右。一个对法制史了如指掌的人,他的法制史不可能拿满分,我们可以按他拿8分算。一个对法制史一无所知的人,他拿零分的可能也是极低,我们按他拿3分算。据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法制史,即使完全放弃,他对你造成的影响,不过5分左右而已。当然,有人会不是非常赞同笔者的观点,认为司考里面有几个5分呢。面对这样的挑衅,本人无话可说。因为,笔者真正想表达的是:重者恒重,轻者恒轻。投入的精力和时间成本,不要过分高于该科目的实际价值。
    简言之:司考,是门放弃的考试。它考的不是你有多少知识漏洞,它考的是你能不能在有效的时间凑够360分。仅此而已。
    以上两点,仅仅是建议而已。不强迫人意、不好为人师。用者取之、不用弃之。最后,祝所有考生都能顺利通关2009年hr。
    

 

相关新闻

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2)
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1)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5)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4)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3)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2)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1)
产品质量有哪些法律责任(2)
产品质量有哪些法律责任(1)
哪些产品受产品质量法的保护(3)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自己的想法续
自己的想法
自己的经历
法律讲座
律师思维模式及举列子
做律师的收获
像律师那样思考
自己的看法
拜师的方法
律师守则三

题目筛选器
日期:
类型:
状态:
得分: <=
分类:
作者:
职业:
关键字:
搜索

 
 
 
  焦点事件
 
  知识体系
 
  职业列表
 
 
  最热文章
 
 
  最多引用文章
 
 
  最新文章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法律顾问 | 意见反馈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沪ICP备 10203777 号 联系电话:021-54428255
  帮助提示    
《我的太学》是一种全新的应用,您在操作中遇到疑问或者问题,请拨打电话13564659895,15921448526。
《我的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