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题下一题
跳转到
 
 
  世界如此多姿,发展如此迅速,窥一斑未必还能知全豹。但正如万花筒一样,每一个管窥都色彩斑斓。  
 
 
  知识通道 | 学习首页 | 教师首页 | PK首页 | 知识创造首页 | 企业首页 | 登录
 
本文对应知识领域
宁波司法考试泄题案4名被告获刑
作者:互联网 申领版权
2010年08月10日 共有 445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受欢迎度:
    2008年7月10日宁波海曙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hr泄题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石玉丹有期徒刑三年、李晓亮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于树泉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刘振华有期徒刑一年。
    据海曙法院曾娇艳介绍,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8月,石玉丹为通过2007年国家hr,通过其父亲石磊、继母李瑛联系上在国家司法部工作的林建东,获取了2007年hr相关题目及答案。
    2007年9月10日,石玉丹将2007年hr试题与答案交给其前男友李晓亮,供李用于复习。其后,李晓亮将从石玉丹处获取的2007年hr第一卷至第三卷试题与答案交给被告人于树泉。于承诺事后送一辆轿车及其他好处给李晓亮。
    2007年9月14日晚至16日中午,于树泉在北京通过QQ传输、复印后分发等方式,将从李晓亮处获得的2007年hr试题与答案贩卖给北京、浙江宁波、浙江金华、山西临汾、河北唐山等地20余名考生,非法获利数十万元。
    2007年9月12日,刘振华受于树泉指派,从北京赶赴浙江宁波,帮助考生柏伟等人传递答案、收取赃款并监督其复习。
    9月15日,刘振华分两次在宁波一考场外,通过对讲机等通设备向参加考试的柏伟等人宣读该试题与答案。
    经浙江省保密局鉴定,涉案的hr试题及答案属于机密级国家秘密,共涉及机密级国家秘密7项,保密期限截至hr各卷试题启用之前。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石玉丹、李晓亮、于树泉、刘振华明知国家hr考前试题及答案为国家秘密,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其中石玉丹、李晓亮、于树泉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7项,情节特别严重,刘振华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4项,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新闻

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2)
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1)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5)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4)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3)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2)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1)
产品质量有哪些法律责任(2)
产品质量有哪些法律责任(1)
哪些产品受产品质量法的保护(3)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自己的想法续
自己的想法
自己的经历
法律讲座
律师思维模式及举列子
做律师的收获
像律师那样思考
自己的看法
拜师的方法
律师守则三

题目筛选器
日期:
类型:
状态:
得分: <=
分类:
作者:
职业:
关键字:
搜索

 
 
 
  焦点事件
 
  知识体系
 
  职业列表
 
 
  最热文章
 
 
  最多引用文章
 
 
  最新文章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法律顾问 | 意见反馈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沪ICP备 10203777 号 联系电话:021-54428255
  帮助提示    
《我的太学》是一种全新的应用,您在操作中遇到疑问或者问题,请拨打电话13564659895,15921448526。
《我的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