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记忆能力差的考生就更要强调重复记忆,就一定是重中之重,切忌死记硬背
司法部的公告给我们带来了一个好消息,那就是大三的学生可以考了,这对于有志于法律职业的莘莘学子无疑是一个大大的利好。但是同学们也可能因为对的陌生而有无从下手之感——到底应当如何复习?应当承认,的复习绝非易事,这是由它的量大、学科众多、考察细致的特点决定的,大纲划定的范围很是吓人,而同学们大学所学的知识与的要求又有很大距离。方法也就显得非常重要,方法决定高度,并且决定到达高度的速度,要想挤过的独木桥,务必跟着规律走,科学复习,循序渐进,才能做到游刃有余。首先,了解到底考什么。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最重要的特点是规律性很强,重点非常突出,即大约80%的知识点是每年反复考核的,而这些重点内容又只占大纲内容的30%。从理论上说,只要掌握了这些重点内容,就一定能通过考试。可见,的复习是一门“放弃的艺术”,考生可轻视甚至放弃不重要的内容;允许“投机取巧”,因为可以直奔主题。问题的关键是如何确定重要考点和如何牢固掌握重要考点并且能在考试中正确运用。重要考点的确定有两个最有效的途径:第一个途径是反复研究近五年的真题。可以说历年真题所考查的知识点就是重点,这是一个真理,屡试不爽。第二个途径是通过对考试普遍规律的把握来确定的重点。在考核的内容上,各种类别的考试的重点可以概括为九个字:“重要的、新颖的、例外的”。所谓重要的知识点,是指调整社会生活频率最高的法律制度或者部门法。所谓新颖的知识点,是指新出台的重要法律和司法解释。所谓例外的知识点,是指对原则规定的例外规定。并且,如果一项法律制度同时充足“重要的、新颖的、例外的”这三个要件,就一定是重中之重。比如《物权法》规定的善意取得制度、地役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这也是规律,重复发生作用。其次,多轮重复,科学记忆。法学是一个强调记忆和熟悉的人文学科,虽然说法学最终考察的是人的逻辑思维能力,但记忆实为逻辑运用之根基,根基不稳,运用终不能自如。也就是说,考生首先要能记住大量的,包括重点法条、理论要点等,而记忆需要大量时间的投入。对此,从记忆的规律看,众多人类学科学家的研究证明,多次重复是高效记忆、牢固记忆的唯一方法,对记忆能力差的考生就更要强调重复记忆。重复在的复习中又是有语境的,中的重复由于量大,如果将大纲划定的范围全部记下,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