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现在,恐怕大多数都已经开始备战2007年的了。看书是现在每天必不可少的任务。如何看书最有效?首先应该对部门法体系和重点分布有一个大体的了解(通过看历年真题解析类书即可了解)。现在就介绍一下怎么做看书笔记的方法供大家参考。一、按照教材体系,划清各章重点内容因为,基础知识基本可以理解,主要还是一些重点的理论知识和考试重点,比如历年试题中频频出现的考点,这是每年必考的,只是命题角度有所变化而已。我是这样做的,首先,在书的目录上将历年考过的内容用荧光笔在章或节前画个勾(出过客观题的用粉色荧光笔画个小勾,出过案例分析题的用绿色的画个小勾,出过论述题的用绿色的画个大大的勾),这样在目录上重点内容常出题之处一目了然。其次,将历年试题在书中出现的地方标明,是哪段的就在书页边空白处标出,比如在书中(如指南针2006年讲义之《民商法学》)第161页右上角,我就标明“(06卷四第2题)(20分)“破产债权的概念、请求权及特殊请求权的处理”,这样在复习到具体内容时,就知道这块内容可以什么出题方式出现。二、以各种题型作为整理笔记的模式就是说,按照客观题(单选、多选和不定项选)和分析题、论述题的题型作为笔记的基本模式。很多考生很重视客观题的练习,却忽略分析和论述题的训练,而往往在考试中恰恰不容易拿到分析题和论述题的分。因此建议看书时把曾经涉及的分析题和论述题出处做重点标注,并且写上曾经出过的题(从历年试题中抄写即可),对照书仔细考虑题目的有什么内容(当然看过后最好自己做一遍,做完后看看参考,积累下来连你自己也会在考试中吃惊的,呵呵。)从第一章至最后一章,每章都给自己把题型标出来,然后按照教材和相关法条、司法解释等回答自己所出的题。有朋友会问,题怎么出呢?好办啊,就以历年试题(根据上一步,已经在相关处标明了)和其他练习题作为参考啊。自己再与时俱进加点创新,不就行了么。(这样做看书时的工作量很大,但效果绝对一流。而且最关键的是,以后重复复习时很有针对性,也给自己节约了不少时间。)客观题只要作对即可(当然瞎蒙除外,最好搞清楚为什么,要不碰到类似的题无法蒙的时候就困难了。)分析或论述题是不是在作时要一字不拉的抄上去呢?大可不必。谁也不可能背得一字不拉。因此,将题目的大致答题脉络,即骨架答上即可。底下没写出的内容是靠自己考场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