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刑事诉讼法而言,从命题的总趋势上看,hr在注重对重点法条本身内容的记忆与运用的同时,也在不断加强对诉讼理论的考查,表现在法条理解性的题目有所增加,部分试题的解答必须借助一定的理论基础,如2003年不定项选择题的第55题、第89题。再如,在证据制度这一部分,通常都会涉及诸如刑事证据的理论上的分类、证明对象等理论题。尤其是2005司法资格考试及司法统一考试的试题来看,具备以下几个特点之一的法条往往容易被考查,成为重点法条:法条涉及刑事诉讼法的一些基本问题,如刑事诉讼法第5条、第12条;法条的内容相对比较复杂,即包括的知识点较多,且易与其他部门法和本部分法中的其他知识点发生联系。如,刑事诉讼法第15条,该条不仅规定了六种情况,而且这六种情况一旦出现,在刑事诉讼中的不同阶段,就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不仅如此,该条还可以与刑法的追诉时效、亲自告诉案件的范围相联系,甚至与刑事二审程序的上诉不加刑原则和全面审查原则相联系。法条存在一些法理缺陷,而这样的条文往往容易为命题者关注,如2002试卷二的第13题,2003年试卷二第16题,这两道题分别考查了《高检规则》第262条、第263条的规定,而这两个条文都存在明显的法理缺陷———“程序倒流”。法条具有明显的价值含量,而那些纯而又纯的“手续性”规定则一般不会考查。如,关于送达的程序规定、关于死刑综合报告的具体内容、关于开庭的具体规则等。法条新近发生了一些变化,一般是一些最新司法解释所涉及的法条。历届试题所涉及的法条。从刑事诉讼法出题的情况来看,知识点的重复考查比较普遍,甚至不少知识点换一个角度又出现了。例如,关于二审上诉不加刑的规定。因此,考生务必对1998年以来的“真题”进行认真的研究。或许,上述标准对部分考生来说,多少有点缺乏可操作性。因此,我们还有必要结合历年出题的情况和新大纲的要求,对2005年刑事诉讼法的一些重点章节可能考查的侧重点作一个预测,以期为考生的有效学习提供一个基本思路: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管辖;
辩护与代理制度;
回避制度;
强制措施;
证据制度;
附带民事诉讼制度;
侦查程序;
一审程序;
二审程序;
死刑复核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
执行程序。北京万国学校05年司法预测--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