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考生开始网上报名08年的hr了!但不少四川灾区的学员问我们如何参加今年的hr?上周司法部发布了75号公告,对08年的hr事宜作了具体安排。其中规定:“根据四川汶川地震灾情,四川省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雅安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等6个市62个县延期举行2008年国家hr,具体安排另行公告。”关于四川灾区延考问题,现在具体办法除公告外,如具体时间、报名方式、考试方式等尚无具体说。我个人认为,关键在于异地报名后、还能否在本地即灾区再次报上名?若可以的话,那当然两次都参加最好(一年两次机会为何不用呢)!若一年度只能报考一次的话,且如果能在异地报上名的话,当然可以先考,一来不影响正常的复习进度,二来不必受考试的煎熬。当然,这也应该视个人情况而定!有人可能会问:灾区的考生能异地报名吗?根据以往经验和公告,当然可以!如今年公告规定:“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市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或确认。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持工作、学习单位开具的证明可以在工作、学习地报名”。那有人会问,我在非灾区报名后、还能过段时后在灾区报名吗?hr不同于高考,高考绝对不许异地报名、包括考前转移户口等方式进行报名,因为各地高考科目、试题不同、录取政策和名额、比例不同,故四川等灾区的高三学生只能等7月再高考。而hr是职业考试、资格考试,全国不仅仅试卷统一、录取的标准也是统一的(除了少数民族地区以及放宽地区)。异地报名当然毫无问题。问题是我在非灾区报名后、能否在户籍所在地灾区再报名参加考试?目前的公告没有任何说明,根据法理规则,法规不禁止即意味着允许!那问题就大了——不仅涉及四川灾区的考生的、同全国所有考生均有关——我在北京上班、在北京报名后、当然还可以想办法再到四川去异地报名参加考试!即所有考生似乎都应有一年两次考试的机会!这显然不是司法部的初衷!从司法部的本意来推测,不仅非灾区的考生、恐怕四川灾区的考生今年只能有一次考试的机会!但问题是,——不!是已经考试报名了!但司法部对此问题仍无解释和进一步的规定,从广大考生的角度,当然可理解默认大家都能届时在异地报名、参与在灾区延期举行的hr!司法部的08年hr“另行公告”应尽快公告!且应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出台!让包括灾区内在的所有考生能够从容选择自己如何参加hr!否则,不仅涉及广大的考生报名、复习策略,而且届时若司法部不让大家再次报名、参考,恐怕08——09年北京二中院的行政诉讼案件会翻倍增涨的!但愿司法部为抗震救灾的大局、为灾区考生利益着想能落到实处!望司法部能本着考生之事无小事,尽快出台相应规定!
08司考另类解读:我能否异地报考并一年两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