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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目标、科目及试卷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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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8月11日 共有 612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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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hr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考试的目标是通过科学、合理、公正的考试方法,检验应试人员是否具备担任法官、检察官和执业律师,从事法律职业所应具备的知识、能力。国家hr的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hr的科目包括:法理学、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和法律职业道德等科目。1.试卷科目及所占分值比例试卷一:100道试题,每题1分,本卷分值共100分。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组成。
    本卷包括下列科目:
    法理学
    法制史
    宪法
    经济法
    国际法
    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
    法律职业道德试卷二:100道试题,每题1分,本卷分值共100分。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组成。
    本卷包括下列科目:
    刑法
    刑事诉讼法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卷三:100道试题,每题1分,本卷分值共100分。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组成。
    本卷包括下列科目:
    民法
    商法
    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民商法
    民事诉讼法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试题类型单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例题:王某从某商场购得电暖器,放置一年半后使用时因漏电而受伤,为此花去医疗费3000元。根据诉讼时效的规定,王某起诉获法院支持应根据下列何法?
    A.《民法通则》
    B.《产品质量法》
    C.《合同法》
    D.《民法通则》或《产品质量法》
    多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答案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少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例题: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DVD机1000台,应付货款30万元,由丙以其持有的乙公司亡市股票作为质押,担保甲按约付清货款。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质押合同自向证券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生效
    B.该质押合同无效
    C.若甲到期拖欠货款,内应承担担保责任
    D.若甲到期拖欠货款,丙应承担过错责任
    不定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答案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少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例题:关于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与强迫他人吸毒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中的“他人”仅限于已满14周岁的人
    B.非法在牛奶中加入毒品而提供给婴儿饮用的,不成立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而成立强迫他人吸毒罪
    C.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强迫他人吸毒的,属于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
    D,强迫未成年人吸毒的,属于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要求应试人员按照试题提问回答问题,应试人员应仔细审阅试题及提问,按要求作答。
    案例分析题例题:
    某市原有甲、乙、丙、丁四家定点屠宰场,四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屠宰许可证等证照齐全。1997年国务院发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该市政府根据其中确认并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规定发出通告,确定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据此,市工商局将乙、丙两家屠宰场营业执照吊销,卫生局也将卫生许可证吊销。乙、丙、丁三家屠宰场对此不服,找到市政府,市政府称通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需遵守执行。三家屠宰场遂提起行政诉讼。请回答下列问题:
    1.市政府的通告属于何种类型的行政行为?理由是什么?
    2.谁是此案的被告?理由何在?
    3.此案乙、丙、丁是否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理由是什么?
    4.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属于何种性质的行为,工商局、卫生局能否据此吊销乙、丙的执照与许可证?
    要求应试人员对试题所提供的事实材料进行加工整理,并按试题要求将其制作为相应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制作题一般要求应试人员格式规范、文字通顺、标点正确、无语法错误等。四张试卷总分400分,每张试卷考试时间为3小时。合格人员必须参加四张试卷的全部考试,且四张试卷中不得有零分。应试人员各卷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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