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07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北京地区2007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今年北京地区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形式有所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程序及办法
考试报名分为笔试报名和口试报名两个阶段。笔试考试各科成
绩均合格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口试报名,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再进行口试报名。已经考取北京地区导游员资格证书需加试其它语种的加试考生,只须报名参加口试考试。
填报报名信息,获取报名号,到考试报名处填报报名信息,获取报名号。携带网上报名时所获取的报名号、导游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1寸近期免冠同版彩色照片、考试费到报名处报名,同时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时间
(一)笔试时间:2007年11月3日(周六)
9:00——11:30导游综合知识
14:00——16:30导游基础知识
(二)口试时间:2007年12月17日——12月23日,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名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旅游职业道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或者以上学历;
(三)具有适应导游职业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四、考试科目和内容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分笔试和口试两部分。中、外文考生在进行笔试答卷时,一律使用中文答卷。试卷分为标准化试题和非标准化试题两部分,标准化试题使用机读卡答题下载。
或信息台查询(查询时间详见准考证)。对全部科目考试合格的考生由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评委员会委托北京市导游人员资格考评委员会颁发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经考试不合格的考生单科成绩不予保留,不予补考。
报名地点:北京市崇文区崇文门东打磨厂3号,北京市旅游人才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67011504或67017935
北京市旅游局导游资格考评委员会
200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