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获悉,我市2008年度导游年审工作将从10日开始,并一直持续到3月25日结束。逾期未参加年审的导游人员将列为暂缓通过年审的考评等级,不得继续从事导游工作。获悉,此次导游年审的对象为2008年12月31日前持有导游证(ic卡)的全市专、兼职导游人员。凡符合年审对象的导游人员必须参加由市旅游局委托市旅游服务中心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我市取得了《导游人员资格证》的部分人员往往忽视了有关规定,认为考了证后就一劳永逸,把辛辛苦苦考试取得的资格证放在箱子里‘睡大觉’。”有关人士提醒,按照国家旅游局发布的《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组织考试的旅游hr部门颁发《导游人员资格证》;获得资格证3年未从业的,资格证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