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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南市2008年导游员年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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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8月11日 共有 643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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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旅游局(办)、各旅行社、齐鲁导游服务公司、景区(点): 为加强导游队伍建设,保证导游人员服务质量,加强导游人员管理,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2008年度导游人员年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2008年度导游员年审工作由市旅游局统一组织实施。为更好地为广大旅行社和导游员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由部分县(市)区旅游局协助市旅游局做好导游员年审面试答辩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旅游局负责全市年营业收入在300万(以2007年旅行社年审数据为准)以上的旅行社、齐鲁导游服务公司、景区(点)所属导游员的年审工作。 (二)委托章丘市旅游局、历下区旅游局、历城区旅游局、槐荫区旅游办、长清区旅游局、平阴县旅游局对注册地在本辖区、年营业收入在300万以下的旅行社所属导游员进行导游员年审面试答辩工作。其它县(市)区辖区内的年营业收入在300万以下的旅行社导游员仍由市旅游局负责组织年审。 (三)各旅行社、齐鲁导游服务公司、景区(点),要认真做好本单位导游人员的年审资料填报工作,由本单位导游专办员(经理)负责将相关年审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济南市旅游局。对导游员个人申请年审,不予办理。 二、年审内容 (一)参加范围 凡是在2008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导游证IC卡的人员,都要参加导游员年审。 (二)须提供导游员年审材料: 专职导游员年审须提供的材料: 1、导游证(导游IC卡); 2、导游培训合格证; 3、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存档); 4、导游员年审集体报名表(必须电脑填写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一份报对应旅游局(办),一份报济南市旅游局; 5、济南市导游员年审登记表。 兼职导游员年审须提供的材料: 1、导游证(导游IC卡); 2、导游培训合格证; 3、导游员年审集体报名表。 表格下载地址:济南旅游网www.jnta.gov.cn首页右侧《资料下载》栏内;jinandaoyou@163.com邮箱收件箱内,邮箱密码:66608775。 (三)培训要求 按照国家旅游局的规定,导游员每年参加年审培训时间不少于56小时。参加年审的导游人员必须完成规定课时的年审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方可进行年审。各单位专办员要组织好导游员集中报名参加培训,未参加导游员年审培训者,其导游证不予通过年审,未通过年审的导游员不得从事导游活动,否则,将按照《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给予处理。 (四)考评工作 1、考评的内容包括导游人员当年从事导游业务、扣分、接受行政处罚、游客反映等情况。今年导游年审考评将进行抽查面试答辩(答辩内容包括:①导游基础知识及技能;②济南市情;③旅游法规政策;④应急情景模拟测试。参考资料见济南旅游网http://www.jinanta.com/左下方《网上课堂》栏目)。面试答辩组织机关要组成以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院校专家和业内专业人士为成员的答辩考评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 2、考评结果分为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年审、不予通过年审三种。导游员年度内一次扣分达到10分的,不予通过年审;年度内累计扣分达到10分的,暂缓通过年审;年度内一次被扣8分的,全行业通报;一次被扣6分的,警告批评。面试答辩考评中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导游员答辩实际情况,视情给予相应处理。 3、通过年审的,可正常从事导游工作;暂缓通过年审的,暂缓期间不得从事导游工作,不能办理导游证的调动、变更及补证手续,培训整改后通过年审后,方可重新上岗;不予通过年审的,收回其导游IC卡,不得继续从事导游工作。 4、凡在规定期限内未参加年审的导游人员视为自动脱离导游队伍,其导游证自动失效,各旅行社、景区(点)均不得录用。 三、具体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旅游局(办)、各旅行社、齐鲁导游服务公司、景区(点)要高度重视导游人员的年审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参加年审的导游人员进行严格考核。 (一)要高度重视本次导游员年审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至少两名同志),在市旅游局的统一指导下开展工作。各县(市)区旅游局(办)要尽快确定具体工作人员,于2008年12月31日前将名单报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 (二)各旅行社专办员于2009年1月15日前将导游员年审集体报名表报对应旅游局(办),等候通知进行抽查面试答辩。面试通过后,各旅行社专办员将导游年审资料报济南市旅游局集中办理。集中办理时间:2009年3月第一、三周(3.02-3.06,3.16-3.20,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三)导游员年审相关旅游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济南市旅游局龙奥大厦F区13层1338室 联系人:王敏联系电话:66608775 历城区旅游局:联系电话:88115091 地址:洪楼南路2号三楼 长清区旅游局:联系电话:87233978 地址:区政府五楼 章丘市旅游局:联系电话:83242996 地址:章丘明水汇泉路50号 平阴县旅游局:联系电话:87883920 地址:县政府五楼 槐荫区旅游办公室:联系电话:87589467 地址:经十西路275号 历下区旅游局:联系电话:88156899 地址:解放东路99号历下大厦16楼 导游人员须通过年审方可在下一年度从事导游工作。年审将输入IC卡导游证,该导游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未通过2008年度导游年审的持证导游人员,自2009年4月1日起,吊销其导游证,不得再从事导游工作。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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