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旅游委(局),黄山管委会旅游办,市导游服务公司,市直各旅行社,各有关旅游院校: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省旅游局有关导游考试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08年导游资格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二、报名要求 1. 区、县旅行社人员由旅行社统一向所在区、县旅游局报名,区、县旅游局汇总后到报名点报名;市直各旅行社和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直接到报名点报名;大学院校在校生和中专、职高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组织统一到报名点报名。 2. 考生报名时应备齐以下材料: (1)《安徽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交验毕业证原件、提供毕业证复印件1份; (3)交验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 (4)近期体检报告表及肝功能化验单原件(县级以上人民医院)1份; (5)1寸近期红底彩色标准照片5张(含表格上照片); 3. 持外省、市《导游员资格证书》,申请调入我市从事导游工作的人员,需办理“异地换证”手续,交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转出省旅游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报名参加面试(模拟现场导游考试),合格者予以办理导游证换证手续。 4. 已获《导游员资格证书》,报名申请加试其他语种的考生,需交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所加试语种的面试(模拟现场导游考试)。 5. 持外省身份证的报考人员还需交验暂住证原件、提供暂住证复印件1份;在我市就读、持外省身份证的在校生,需由所在学校统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07年8月11日—9月10 日 (二)报名点地址:黄山市导游员协会(黄山市屯溪区滨江中路2-7号市旅游委员会2楼) (三)联系电话:2537890、2539937 四、考试内容 (一)考试方式: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由笔试和面试(模拟现场导游考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科目:导游技能、导游基础、综合知识三科。 项目科目考试科目答题方式参考教材备注笔试导游技能全部为客观题 在答题卡上答题《政策与法规》(2002年版) 《导游业务》 (2002年版)参考教材由安徽人民出版社出版。 考试还包括时事政治、相关国情、省情内容导游基础全部为客观题 在答题卡上答题《安徽导游基础知识》(2008年修订版) 《全国导游基础知识》(2006年修订版) 《旅游文学知识》 (2008年修订版)综合知识全部为主观题 在试卷上答题以上全部教材面试模拟现场导游考试景点讲解 回答提问《走遍安徽》(2008年修订版) 及以上全部教材2.面试(模拟现场导游考试)内容包括景点讲解、市情概况、导游规范服务能力以及导游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面试景点题见附件)。外语类考生面试时必须用所报考语种的语言进行面试,并加试口译(中译外和外译中)。 (二)考试资料及考前培训: 省旅游协会负责发行的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参考教材,可于报名时在报名点一并订购; 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参加培训,培训班由具备旅游教育培训示范基地资质的单位举办,培训班须认真选派师资力量,做 好培训班的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培训时间不少于100课时。市旅游委员会将就培训事宜进行检查。 五、考试时间 (一)笔试:2008年11月29至30日 11月29日 上午 9:00-11:00导游技能11月29日 下午 14:00-16:00导游基础11月30日 上午 9:00-11:00综合知识(二)面试时间安排在2008年12月至2009年1月期间,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考试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考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2007]28号)规定,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由省旅游局收取每人考务费260元,加试每人80元。 七、颁证 (一)考试全部结束后,报国家旅游局批复。笔试三科分数累计达到180分,面试分数达到60分为合格成绩。 (二)国家旅游局批复后,于30个工作日内,为成绩合格者颁发导游员资格证书。 (三)获得导游员资格证书者3年未从业的,资格证自动失效。 黄山市旅游委员会 二00八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