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关于福建省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异地变更的通知如下:各设区市旅游局导考办、省旅游培训中心、厦门旅游培训中心: 根据国家旅游局颁布的《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局对导游人员管理的具体要求,现将导游人员资格证异地变更的有关事项及程序明确如下: 一、变更迁入我省: 1、在福建省以外省市考取导游资格证书的导游员,迁入我省时,必须参加当年组织的福建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口试。考生可在申请迁入所在设区市旅游局的同时报名参加考试; 2、取得面试成绩合格后,须携带以下资料到迁入设区市旅游局办理相关手续: (1)身份证、导游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个人免冠、正装1寸红底彩照3张; (2)填写《福建省导游证书变更审批表》一式三份(加盖原单位迁出公章)、未办理导游IC卡的证明或原管理地旅游hr机关开出的“导游IC卡停证(注销)证明”原件; (3)各设区市旅游局、旅游培训中心统一整理后上报省旅游局导考办审批; 二、变更迁出我省: 1、在福建省考取导游资格证书,并在福建省以外从事导游工作的导游人员,办理迁出手续时需注销导游IC卡,各设区市旅游局或所在地导游服务中心出具导游IC卡“收回证明”; 2、身份证、导游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个人免冠、正装1寸红底彩照3张; 3、填写《福建省导游证书变更审批表》一式三份(加盖接收公章)、未办理导游IC卡的证明或导游IC卡“收回证明”原件; 4、各设区市旅游局、旅游培训中心统一整理后上报省旅游局导考办审批。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