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旅游社、导游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自治区旅游局《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核考评工作的通知》桂旅[2007]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从3月21日开始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核评定的报名及培训工作,为使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条件(一)取得初级导游证满三年,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初级导游证满两年;(二)实际带团不少于90个工作日,表现良好;(三)中文导游报考外语导游的,需具备所报考语种大专以上学历;(四)三年内一次性扣分在6分以下(含6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在10分以下。二、考试科目(一)中文导游人员考试科目1.导游知识专题(包括基础知识和文化专题两部分);2.汉语言文学知识(包括基础知识和旅游文学知识两部分)。(二)外语导游人员考试科目1.导游知识专题(包括基础知识和文化专题两部分);2.外语(包括英语、日语及小语种)。(三)中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的,只需参加“外语”科目的考试。三、考试方式及参考资料(一)考试方式考试采取全国统一笔试的方式。(二)考试参考及培训资料1.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通过的《中级导游员等级纲(试行)》;2.中国旅游出版社出版的中级导游员丛书,包括《导游知识专题》、《汉语言文学知识》、《英语》、《日语》。四、报考、培训时间及程序(一)报考时间为2007年3月21日至4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二)报考人员可向自己所在的单位领取《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认真填写并由工作单位审核盖章后到旅游培训中心办理报名手续。(三)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导游证和学历证明的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四)培训时间定在2007年5月上旬,课时安排另行通知。五、考试时间及地点(一)考试时间日期时间考试科目6月16日09:00——11:00导游知识专题6月16日14:00——16:00汉语言文学知识或外语(二)考试地点北海的考生在北海考试,具体考试地点另行通知。六、考试成绩公布及发证(一) 考试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上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查询。(二) 发证 考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被认定通过,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发放“中级导游员证书”,未通过考试的考生,单科合格成绩不予保留,也不予补考。七、等级晋升和奖励(一)参加过国家有关部委或自治区有关厅局组织的导游技能大赛得最佳名次的导游人员,可免试晋升中级导游员,但需办理报名手续,并在“晋级原因”栏内标明“获奖免试”。 (二)参加过国家有关部委或自治区有关厅局组织的导游技能大赛获得较佳名次或有其他突出表现的导游人员,可给予导游员等级考试成绩加分,但需办理报名手续,并在“晋级原因”栏内标明“加分奖励”。(三)申请晋升等级或加分奖励的导游人员由所在单位如实填写《奖励晋升导游员等级审批表》,一式两份,并附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八、要求(一)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是自治区旅游局根据国家旅游局的总体部署安排的,也是为导游人员晋升等级提供公平竞争机会,因此,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单位具备报考条件的导游人员报名。(二)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的报名工作,由旅行社、导游管理服务中心委派专人,负责组织报名工作,调整好单位工作计划,安排报考人员参加培训,考出好成绩。(三)参加中级导游人员等级考试培训的导游人员,可免2007年北海市导游人员年审培训考试。 九、报考及培训费用按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取费用。十、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一)报名地点设在市旅游培训中心(北海市贵州路35号一楼);(二)联系人:王淑霞、王丽菊三)联系电话:0779—3062087、3063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