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国家旅游局关于导游资格考试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我局《关于改革全省旅游考试与培训工作的意见》,现将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中、中专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工作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本省公民或持有本省暂住证的外省市公民。大专院校在校生和旅游专业中专、职高的应届毕业生可报考。 (2)为加强外语导游队伍建设,已获《导游员资格证书》者可报名加试其他语种,报考所加试语种的“现场导游”考试。 (3)持外省、市《导游员资格证书》,拟到我省从事导游工作的人员,需报名参加“现场导游”考试,合格者予以办理导游证换证手续。 2、报名程序 (1)申报人员向当地旅游局导考办或报名点领取并认真填写《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街道办事处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核、签署意见后,方可报名。 (2)各类符合条件的在校生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 3、报名时间 各地自文件下发之日开始组织报名。省旅游局导考办受理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旅游局报名时间为9月21—23日。4、有关问题 参加全省第四届导游大赛符合奖励条件的选手,享受相应的免试和加分,请各地按照鄂旅人[2004]24号文件和决赛成绩审核。考试取得的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为全国通用。 二、考试 1、考试科目和内容 (1)“导游综合知识”为笔试,分“导游专业知识”和“导游相关知识”两部分,考试时间各为120分钟。9:00—11:00导游专业知识①导游业务②全国导游基础知识③湖北导游基础知识14:00—16:00导游相关知识①政策与法规②旅游职业道德③时事政治(2005.9—2006.8)“导游综合知识”计算总分,不计算单科成绩。 (2)“导游服务能力”为口试,即现场导游,主要内容为:①导游讲解能力;②导游规范服务能力;③导游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外语类考生必须用所报考语种的语言进行,并加试口译(中译外和外译中)。抽签景点10个,其中全省范围5个为:长江三峡、神农架、武当山、黄鹤楼、大别山,各地导考办自定5个。2、参考资料湖北省旅游局人教处组织编写的考试系列参考资料(2002年版)。 3、考点设置,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将分片设点,原则上在武汉、鄂东、鄂西南、鄂西北各设立一个考点。所有外语类考生集中到省直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4、考试时间笔试时间:11月19日现场导游考试时间由各考区根据情况具体安排,但不能迟于11月28日结束,省直考点为11月16—18日。 三、考前培训: 考前培训由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旅游局组织实施。以小班上课为主,培训课时一般不得少于120学时。培训内容以从事导游工作必备的知识和技能为主,强调职业道德教育和对实际技能的训练。导游服务能力的培训必须由中高级导游或具有导游实践工作经验的教师承担部分课程,提倡组织考生进行景点实地考察、优秀导游员示范讲解等多种形式的培训。考生自愿参加考前培训。禁止不参加培训就不允许报名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