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二百三十元人民币的三天两晚环岛游超低团费,每天被拉到四、五个购物点、两三个“奇怪”景点的“环岛游”将从海南销声匿迹。 日前出台的《海南省导游人员劳动报酬、福利保障及服务中介费分配暂行办法》,将严禁旅游购物定点商店或其他旅游活动项目单位,向导游、司机发放“人头费”和“停车费”。服务中介费将由旅游定点商店或其他旅游活动项目单位统一同旅行社结算,二次分配,不得用现金直接支付给导游、司机,更不允许私下收授高回扣。 这个《办法》同时规定,导游员的劳动报酬由基本工资、出团津贴和服务中介费组成;最低基本工资每月不低于三百五十元,并按导游员等级资格、服务质量制定出团津贴标准。 此前,海南旅游市场由于高额回扣成风,出现了导游员上岗不但没有工资,反而要交纳出团费的不正常现象;购物点为了揽客不但要给导游、司机“人头费”、“停车费”,甚至要给高达百分之八、九十的购物、景点门票回扣,非法利益的驱动,使得团队旅游质量无法保障。 海南省旅游局规定,违规者将被处以五百至五千元的罚款,直至吊销导游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