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辽阔,自然条件优越,自然资源丰富,为广东的投资开发与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土地资源包括陆地及其水域和沿海滩涂。广东全省土地总面积17.8万平方公里(折合1781万公顷、26712万亩),平原和盆地、谷地中平地为4.11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23.1%,为主要农业用地和建设用地;相对高度80米以下的岗地、占地面积的23.1%,为主要农业用地;相对高度80米以下的岗地、台地面积为2.4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13.5%,大部分可以作为农业、林业和建设用地。丘陵、山地面积为11.1万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62.3%,主要为林业用地。其它为沿海滩涂和河流水域面积。从土地利用适宜性来看,全省土地资源中,除了居民点、厂矿、交通等建设用地和水域外,宜农地330.08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8.54%,宜林地1257.91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70.54%,宜林、宜牧地6.0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0.34%。矿产资源比较丰富,矿种较多,分布比较广泛。目前已找到矿种116种,有探明储量的矿产85种,其中大型矿床170多处。广东是我国矿产资源丰富的省份之一,特别是有色金属、稀土金属、硫铁矿探明储量均居全国第二位。珠江口盆地油气田蕴藏有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是我国重要的海上大油田。此外还有种类众多、储量丰富的非金属矿产资源。这就为广东的经济建设和投资开发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本。广东水力资源丰富,包括河流水力资源、地下水力资源和海水潮汐水力资源,其中以河流水力资源为主。河流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724.10万千瓦。其中北江流域广东境内249.60万千瓦,西江流域广东境内118.27千瓦,东江流域广东境内121.97万千瓦,韩江流域广东境内110.03万千瓦,粤东沿海诸河49.12万千瓦,粤西沿海诸河74.92万千瓦。预计可开发水力资源总装机容量580.29千瓦,年发电量215.79亿度,占理论蕴藏量的34%。全省可能修建的大中型水电站1261座,其中单站装机容量1万千瓦以上的水电站共98座,总装机容量390.71万千瓦,年发电可达144.94亿度,占可开发量的67.2%。广东省各河流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最大的是北江流域,占全省理论蕴藏量的34.5%,其次为东江、西江、韩江、粤西沿海诸河和粤东沿海诸河。水力资源可开发量也以北江流域量大,占全省可开发量的34.2%。其次为东江、西江、韩江。但90年代前期水力资源已开发量以东江流域最大,占全省已开发量的35.5%,其次为北江、西江、粤东沿海诸河和粤西沿海诸河,分别占25.1%、14.1%、11.6%、8%和5.7%。北江、西江和韩江流域水力资源和已开发量均约占可开发量的20%,开发潜力仍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