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殊的饮食要求 由于宗教信仰、生活习惯、身体状况等原因,有些游客会提出饮食方面的特殊要求,如不吃荤,不吃油腻、辛辣食品,不吃猪肉或其他肉食,甚至不吃盐、糖等。若所提要求在旅游协议书中有明文规定的,接待方旅行社须早作安排,地陪在接团前应检查落实情况,不折不扣地兑现。 若旅游团抵达后游客才提出,需视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地陪可与餐厅联系,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满足;如确有困难,地陪可协助其自行解决。 (二)要求换餐 有时游客要求换餐,如将中餐换成西餐,便餐换成风味餐等。旅游团在用餐前3小时提出换餐要求,地陪要尽量与餐厅联系,按有关规定办理;接近用餐时游客提出换餐,一般不应接受要求,但导游人员要做好解释工作;若游客仍坚持换餐,导游人员可建议他们自己点菜,费用自理。游客用餐时要求加菜、加饮料的要求可以满足,但费用自理。 (三)要求单独用餐 由于旅游团的内部矛盾或其他原因,个别游客要求单独用餐,此时导游人员要耐心解释,并告诉领队请其调解;如游客坚持,导游人员可协助其与餐厅联系,但餐费自理,并告知综合服务费不退。 (四)要求提供客房内用餐服务 若游客生病,导游人员或饭店服务员应主动将饭菜端进游客的房间以示关怀。若是健康的游客希望在客房用餐,如果餐厅能提供此项服务,可满足游客的要求,但须告知服务费自理。 (五)要求自费品尝风味 旅游团要求外出自费品尝风味,导游人员应予以协助,与有关餐厅联系订餐;风味餐订妥后旅游团又想不去,导游人员应劝他们在约定时间前往餐厅,并说明若不去用餐须赔偿餐厅的损失。 (六)要求推迟晚餐时间 游客因生活习惯或其他原因要求推迟用晚餐时间时,导游人员可与餐厅联系,视餐厅的具体情况处理。一般情况下,导游人员要向旅游团说明餐厅有固定的用餐时间,过时用餐需另付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