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受旅行社分配的导游任务,按照接待计划安排和组织旅行者参观、游览。 全陪作为旅行社的代表,自始到终应参与旅游团全旅程的活动;地陪应严格按照接待计划,做好旅游团(者)参观游览过程中的导游讲解工作和计划内的食宿、购物、文娱等活动的安排,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关系和出现的问题。 (二)负责向旅游者导游、讲解、传播中国文化。 导游在带领旅游者参观游览时,应向旅游者介绍本地区的风土民情和自然景观、人文景观的历史背景、特色、地位、价值等方面的内容。将优美的风光、悠久的历史、动人的故事等内容讲解给旅游者,使他们增长知识,开阔眼界,受到美的熏陶,获得满意的感受。 (三)配合和督促有关部门安排旅游者的交通、食宿,保护旅游者的人身和财物安全等事项。 旅游团(者)在旅游过程中涉及的食宿、交通、游览、文娱活动等,是在旅游者出发前由旅行社事先安排好的,但旅游计划的具体实施,需要导游人员与各有关部门互相配合。为了保证旅游的顺利进行,也需要导游的督促和协调。旅行社负有保护旅游者人身和财物安全的义务,而具体的操作,更多地是要靠带领旅游团(者)外出的导游人员,这是导游员的职责之一。 (四)反映旅行者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安排会见、座谈等活动。 旅游团(者)在旅游中会有各种意见和要求,导游人员作为旅行社的代表,应将旅游者的意见和要求反映给旅行社或有关部门。对属于接待计划内的,应尽量满足旅游者的要求;对超出计划的,应做好解释和协调;对一些专题旅游,如修学旅游、商务旅游、保健旅游等,导游人员应妥善安排各项接待活动。 (五)解答旅行者的问讯,协助处理旅途中遇到的问题。 导游人员要热情解答旅游者有关旅游内容的问讯,同时要维护国家的利益、民族的尊严和个人的名誉。 旅游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游客生病、走散丢失、因故变更旅游计划、游客要求增加旅游景点、某游客因故要求退团提前返回等。导游人员应积极协助游客解决问题,如对突然生病的游客要利用客人自备急救药品进行治疗,在领队或患者亲友陪同下到医院治疗等。 上述五项职责是对导游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一方面它是导游人员的工作职责,即从事导游工作应该做到的;另一方面,这五项职责是以国家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的,因而成为导游人员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要不打折扣地执行,否则,将被视为一种失职行为,要受到一事实上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