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月,北京市旅游局执法大队根据举报,对位于朝阳区团结湖京龙大厦内的意大利米斯特拉旅行社北京代表处进行突击检查。该代表处是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的非经营性旅游办事处,业务范围为旅游方面的咨询和联络。而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代表处自1999年12月至案发前,一直在进行组织中国公民赴意大利、法国等欧洲国家旅游的活动,并收取费用。北京市旅游局依法对其进行了查处。专家点评: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境外旅行社驻华联络处(代表处)只能从事旅游咨询、联络、宣传活动,不得经营旅游业务。旅游者参团旅游要找正规有资质的旅行社,目前我市只有41家旅行社允许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其他旅行社不得超范围经营此项业务。而某些机构打着咨询、中介幌子经营的“出国游”更属非法,如发生纠纷旅游者也无法得到旅游部门的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