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际金融报 日期:2011年11月21日 |
11月18日,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退市制度改革将在创业板探索试行,拟从增加退市标准、完善恢复上市审核标准、缩短退市时间、改进退市风险提示方式、设立单独的板块和退市后的去向安排等六个方面对创业板退市制度进行完善。
“创业板都推出两年多了,退市制度也应该出台了。”老股民杨庆在听到退市制度将推出的消息时,心情有些纠结。
改革时点已至
创业板诞生两年来,阵容在不断壮大。Wind数据显示,截至上周末,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共有275家,总市值超过8800亿元。但同时,负面新闻也在不断增多。
2010年11月,首批挂牌上市的29家创业板公司中的各大原始股东和高管股份解禁日刚到,高管辞职套现潮便席卷创业板。深交所创业板公告显示,截至9月30日,创业板高管离职公告超过170份,2010全年约近50份,今年前三季度就已经超过120份。
与此同时,曾在开板时创出80倍市盈率的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业绩却正在经历“变脸如翻书”的危机。
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主板上市公司营收同比增速和环比都为正,创业板却双降;净利润方面,虽然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同比增速和环比均为负,但创业板降幅度最大。
专家认为,从“三高”,到暴炒,再到高管闪电“离职”,这一系列问题都与缺少退市制度有关。上海一家合资券商投行业务负责人认为,“缺少退市制度,让这些创业板上市公司没有危机感,没有哪个国家的创业板是只进不出的,优胜劣汰是保持一个市场活力的基本准则。”
事实上,包括美国纳斯达克、英国AIM在内的海外创业板市场,公司退市是一种十分普遍和正常的市场行为。
数据显示,从2003到2007年间,纳斯达克退市公司数为1284家,超过了同期该市场新上市公司1238家的数量;日本佳斯达克、加拿大多伦多创业板和英国AIM的退市公司与新上市数量之比均超过50%。
政策环环铺路
从创业板推出之始,就有专家和学者表示要尽快推出退市制度,而每年ST股被轮番暴炒时,监管层也曾多次放话在研究退市机制。为何退市制度却一直“犹抱琵琶半遮面”?
有专家认为,退市制度推出的难点来自两方面,一是制度安排层面,二是执行层面。
“退市制度不光只是创业板的问题,主板和中小板同样需要。而退市制度一直悬而未决的原因与发行上市制度设计有关。”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股票发行上市制度带有较强行政色彩。发行制度市场化程度不高,推出退市制度自然比较难,二级市场的优胜劣汰,会让习惯了通过价差获益的中国投资者难以适应。因此,退市制度制定过程中投资者保护问题成为难点。”
上述投行人士也表示,投资者保护问题是管理层迟迟未推出退市制度的关键。
今年8月,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退出制度中,将设置两步缓冲,首先,在公司实施退市前,将给予3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时间,便于投资者处理手中持有的股票。其次,公司退市后将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给投资者提供一个可以进行股份转让的渠道和平台。
赵锡军表示,郭树清履新证监会主席时“第一把火”——分红新规,就是在为退市制度出台铺路。
“中国股市最早的作用是为了国有企业改制,目的是通过募资解决企业资金问题,但随着市场发展,中国股市不再只是为企业提供资金,而应该承担为投资者创造财富的作用。”赵锡军说,“分红新规的推出不仅强化企业回报公众的责任,同时也向投资者传达一种健康的投资理念——投资不是博取短线价差,而是分享上市公司业绩成长。一旦确立了这样的投资理念,退市制度推出也就水到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