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报价与实付价格
(一)报价形式
交易中,报价是每100元面值债券的价格,报价方式:
1.全价报价。所见即所得。缺点是含混了债券价格涨跌的真实原因。
2.净价报价。在债券报价基础上加上该债券自上次付息以来的累积应付利息。优点是利息累积因素从债券价格中剔除,可以更好反映债券价格的波动程度。缺点是双方需要计算实际支付价格。
(二)利息计算
注意全年天数和利息累计天数的计算。
1.短期债券。通常全年天数定为360天,半年180天。利息累积天数则分为按实际天数(ACT,全称是Actual)计算和按每月30天计算两种。
例1:2013年3月5日,某年息6%、面值l00元、每半年付息1次的1年期债券,上次付息为2013年12月31日。如市场净价报价为96元,则实际支付价格为:
(1)ACT/180:
累计天数(算头不算尾)=31天(1月)+28天(2月)+4天(3月)=63(天)
累计利息=100×6%÷2×63/180=1.O5(元)
实际支付价格=96+1.05=97.05(元)
(2)30/180:
累计天数(算头不算尾)=30天(1月)+30天(2月)+4天(3月)=64(天)
累计利息=100×6%÷2×64/1 80=1.07(元).
实际支付价格=96+1.07=97.07(元)
2.中长期附息债券
全年天数有的定为实际全年天数,也有定为365天。累计利息天数也分为实际天数和每月30天两种计算。
我国交易所市场对附息债券的计息规定是,全年天数统一按365天计算;利息累积天数规则是“按实际天数计算,算头不算尾、闰年2月29日不计息”。
例2:2014年3月5日,某年息8%,每年付息l次,面值为100元的国债,上次付息日为2013年12月31日。如净价报价为l03.45元,则按实际天数计算的实际支付价格为:
ACT/365:
累计天数(算头不算尾)=3 1天(1月)+28天(2月)+4天(3月)=63(天)
累计利息=100×8%×63/365=1.38(元)
实际支付价格=103.45+1.38=104.83(元)
3.贴现式债券
我国目前对于贴现发行的零息债券按照实际天数计算累积利息。闰年2月29日也计利息。
公式为:
应计利息额=(到期总付额-发行价格)/(起息日至到期日的天数)×起息日至结算日的天数
例3:2008年1月10日,财政部发行3年期贴现式债券,2014年1月10日到期,发行价格为85元。2013年3月5日,该债券净价报价为87元,则示支付价格计算为:
累积利息=(100-85)*784/365*3=10.74 (元)
实际支付价格为=87+10.73=97.7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