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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规模不当、实行多角经营的压力
作者:彼得�杜拉克 申领版权
2016年03月11日 共有 431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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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五章 论规模不当

    规模不当——一种严重而常见的弊病——多种原因——但总是同样的一些症状——什么是行得通的以及什么是行不通的——改变企业的特性——美国汽车公司和大众汽车公司——柯陶德公司和雷兰尼斯公司——通过企业合并和企业收购来纠正不恰当的规模——企业出售、企业放弃或有系统的收缩——一个公司会大得无法管理吗?——无法管理的服务机构——多国企业服务性企业——无法管理的大型参谋服务部门——最适度——对其环境来讲,规模太大的公司——通用汽车公司为什么应该分成几个公司——对其社区来讲,规模太大的公司——对其经济来讲,规模太大的公司——高级管理阶层应该对规模不当采取行动

  规模不当是一种慢性的、虚弱的、消耗的而又很常见的疾病。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规模不当是可以治好的。但这种治疗既不容易,又不愉快。患这种疾病的公司的管理当局通常抵制进行正当的治疗,而宁愿采取自欺欺人的治疗手段,那几乎可以肯定会加重病情并使之长期化。

  规模不当有多种原因

  在某些行业中,主张一个企业保持最小的生存的规模是很普遍的。但在目前的工艺技术条件下,要成为一个“小钢铁公司”,正好像要成为一个“小军队”那样,几乎是不可能的。要成为一个“小石油公司”或成功的小石油化学公司也几乎是不可能的。在这些领域中,一个小企业甚或中等企业要能够生存下去,只有占据了一个特殊的生态位置,才能免除该行业中巨型公司的竞争。

  在某些行业中,显然是大企业又无法生存下去。美国的商业图书出版业就是一个例子。出版界把供一般读者用的小说或非小说类书籍都叫做商业图书。出版商业图书的出版公司如果不是小型的或中等规模的,显然难于取得成功。超过中等规模的商业图书出版商的间接费用很快增长起来,其管理和推销费用、销售人员都大量增加,以致它成为一个边际企业。至于教科书、技术书或百科全书和参考书等工具书的出版商则不受这种规模的限制。

  也有些行业,大企业和小企业都可以得到成功,而处于两者之间的中等企业则不能取得成功,是一种“不恰当的规模”。这种行业之一就是美国的国内航空业。象美国航空公司和环球航空公司这样极为巨大的航空公司是可以存在下去的。经营“局部航线”或通勤航线的PSA公司,它在美国西边的太平洋沿岸局部地区或有限范围内提供经常的服务,也可以生存下去。而区域性的中等航空公司,如西部航空公司或东北部航空公司,显然无法生存下去。它们的规模对于获得大型运输的收益来说是太小了,而对于达到地区运输的节约来说,规模又太大了。

  规模是否恰当可能随各个时期的不同而改变。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在世界经济中成为一个有效的竞争者所需的规模就改变了。中等规模已经不恰当了。在三十年或二十五年以前,一个相当大的国际性企业的规模还是完全恰当的,而到七十年代初期已经成为不恰当的规模了。另一方面,有许多企业虽然只是小规模的,或至多只是中等规模,但在世界经济的一个特殊生态领域中却建立了特殊的领先地位。取得成功的多国公司显然或者是规模非常大的,或者是规模相当小的。

  但是,有许多公司规模不当,这是由于它们做了或没有做某些事情。典型的规模不当的企业是中等企业,其销售额也许在六千万至八千万美元之间,其中的四分之三是公司占领先地位的产品或市场,四分之一则是公司实际上没有生意可做的边际产品或边际市场。而公司的四分之三或更多的努力和资源却投入这些边际产品或边际市场。公司由于其以前的成就,在其主要市场中仍拥有坚强的地位。但是,它由此得到的利润,以及各种资源(特别是能干的人),都被那四分之一的边际产品或边际市场吞噬了。其结果是,公司在其原先市场和产品线中的领先地位不断地受到侵蚀,并且难以长久维持。

  或者,另一种典型情况是,公司为了获得其主要产品的定货单,不得不做出让步,作为一种“市场推销”手段,付出价值远超过顾客所付费用的劳动或产品。

  美国有一家著名公司的学校用具事业部,在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在行业中被公认为在质量上是“领先考”。它几乎占有学校用具市场的百分之六十,至少在新建校舍的用具方面是这样。其产品也远较其竞争者的产品受人欢迎。但是,公司每年赔钱,而且销售额和市场份额愈是增加则赔钱愈多。例如,为了获得一所耗资两千万美元的新校舍的用具定购合同——约为六万或七万美元——公司的销售人员必须从建校计划提出时开始,直到四、五年后学校建成时为止,同学校董事会、建筑公司、州政府工程师等一起工作。这笔七万美元的供应新校用具的合同至多提供一万五千美元的毛利,而为了获得这笔合同,公司必须提供免费的咨询服务。这笔咨询服务的费用,即使按保守的价格计算,也比获得最终销售时可能得到的利润为高。

  但是,有些问题即使最初看来是工业结构或市场结构方面的问题,其实很可能是未能认识到某种业务的“恰当规模”的管理上的错误和失败。例如,美国汽车公司在美国的汽车市场上显然规模不恰当。它的年销售额达到十亿美元,三十万辆汽车,却被宣布为一家小企业,有权接受特别的财务资助。而德国的大众汽车公司,虽然其销售额要低得多,却完全可以生存下去,并在美国汽车市场的竞争中取得高度的成功。

  规模不当的原因有时虽然不清楚,但其诊断却是简单的。其症状是明显而相同的。规模不当的企业中必然有一个(或极少数几个)领域,活动、职能部门或工作不成比例地过于庞大。这个领域是如此的庞大,以致必须投入大量的努力和成本,使得企业不可能取得经济成绩和成果。无论企业生产出多少收益来,这个过于庞大的领域总是把这些收益吸收进去了还不够。由于企业在大小、份量或复杂性方面不成比例,以致无法取得任何成果。但是,在典型的规模不当的企业中,其规模显得太小了,不能满足这一领域的要求,不能支持公司的生产量、产品线和市场地位。

  美国汽车公司的基本问题是销售系统过去薄弱,没有足够的代销商。除了该公司有牢固基础的东北区和加利福尼亚等少数地区以外,该公司的代理商都太小了,而且在销售和服务方面都没有做足够的工作。而使美国汽车公司遭到挫折的却正是它的销售系统的成本负担。美国汽车公司同汽车界三巨头(通用汽车公司,福特汽车公司、克莱斯兰汽车公司)处于直接竞争的地位,并且基本上以中、低档价格提供同样的一些汽车,由于美国汽车销售系统的结构,被迫维持一个全国范围的销售和服务网。它所要求的成本,只有当美国汽车公司的销售量达到两倍时才能负担得起。为了维持竞争力,美国汽车公司必须象三巨头那样经常地更换汽车型号,并向其代销商供应市场上所有各种汽车型号的全部零件,以便提供最低限度的服务。但是,代销商又没有足够的汽车销售量在许多地区建立强大的服务部门。因此,美国汽车公司未能吸引或保持有足够资金和足够销售能力的代销商,以便在这些社区中建立起领先地位。换句话说,美国汽车公司处于一种恶性循环之中。它为了使销售量达到足以维持公司生存的地步,不得不使销售成本超过收益的比例而增加,以便能保住市场。但其收益却又不足以使销售成本成为公司能够负担得起的。

  另一个例子是,有一家公司,虽然在其业务领域中处于领先地位并且有相当的销售量,但处于严重的困难之中。它所有的销售都集中在每年的一个很短的时期之中,或者是几个星期,或至多是几个月。但是,为了获得这些销售量,公司必须进行大量的研究和发展工作,尤其重要的是,在其业务领域中进行持续的高质量的技术服务工作。这种技术服务工作必须维持在足以支持销售高峰的水平。必须把这种服务工作维持十二个月并在十二个月中支付其费用,以便获得六个星期的销售。公司很正当地为其优异技术而自豪,但却负担不起其成本。六个星期所能获得的收入和整年维持出色服务的成本是过于不成比例了。

  以上例子表明了规模不当的企业的基本问题。这类企业的费用始终是同过于庞大的活动或职能部门的规模成正比的。无论在生物界或社会中,在任何结构中,努力和成本始终是由最大器官的最大部分所决定的。但是,收益自然是由实际成绩、由实际成果决定的。因此,支持规模不当的企业始终是不对的。过于庞大的职能部门虽然是绝对必需的(或始终显得是绝对必需的),但永远是企业的一个漏洞。它吸去了企业的力量和资源。而且,正好像癌一样,它永不满足,始终要求“更多”。这使得规模不当成为一种愈陷愈深的疾病。必须采取根本的措施来治疗这种疾病并重建一个规模恰当的企业、一个所得收益足以维持必要活动的企业。

  什么是行得通以及什么是行不通的

  规模不当的企业中的管理当局的正常反应是把企业的销售量提高到足以支持过于庞大的职能部门。这是一种“成长”的计划,以期通过成长而达到平衡。

  这也可以用美国汽车公司来做例子。该公司自五十年代末期以来曾几次试图扩大其销售量。1972年春该公司又一次宣布一项进取性计划,招募新的、强有力的代销商把其销售量扩大到每年六十万辆,几乎为当时销售量的两倍。它再次决定增加其销售费用以便把销售量扩大到规定的水平。这项战略看起来似乎行得通,但实际上却行不通。为了把销售量扩大到企业能够生存的水平,则使企业难以生存的费用就必须增加——正如美国汽车公司的例子所表明的。而这正是企业难以承担的。这项战略很可能不得不放弃,而且往往是在它刚开始要提供成果时。

  一家公司可能别无选择而只能试行这种战略。但这是一种绝望的战略,只能作为最后一着。不幸的是,绝大多数管理当局把这看成是唯一可行的战略,而且不管它是否取得了成果而一再地予以使用。

  其实对于这一问题有三种可用的战略。

  第一种战略最为困难,但其潜在的报酬最大。那就是试图改变企业的特性。一个规模不当的企业没有一个维持生存和取得成功的合适的生态地位。要仔细考虑的第一种战略就是改变企业的特性以便使自己具有特色。

  把美国汽车公司同德国的大众汽车公司进行比较就可以看出两者的区别,前者由于没有特色而规模不当,后者由于占据了一个特殊的生态地位而规模恰当。美国汽车公司的销售量在六十年代中期的美国汽车市场上仍占有相当的销售量。但它对同样的一些美国买主提供与三巨头相同的一些汽车,同通用汽车公司、福特汽车公司和克莱斯兰汽车公司处于直接硬拼的竞争地位,必须承担每年改变车型的同样成本。而大众汽车公司当时只提供“甲虫”型车和小型公共汽车。这两种车子当时底特律的三巨头部没有生产,而且其顾客对象都不是购买新汽车的人。购买甲虫型车的人是那些否则就要买旧车的人。而小型公共汽车当时在美国汽车市场上也没有竞争对手。大众汽车公司并不提出每年改变车型,而是强调其车型每年都不变——这就使得它能够以最少的零件存货和最小的代销商资本而为美国顾客提供出色的服务。

  但是,怎样才能使自己从“美国汽车公司”型的企业转变为“大众汽车公司”型的企业呢?

  有两个例子,都是来自同一行业,但采取了不同的战略。这就是,两家“人造丝”公司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由尼龙开始的石油化学纤维的发展而成为规模不当的企业,转变成了其它的企业。

  直到那时为止,嫘萦之类的“人造丝”仍占有特殊的地位。大化学公司一般缺少进入这一领域的科学技术知识。人造丝是以木浆制成的,而木浆是化学公司一无所知的一种材料。而石油公司直到四十年代末期,对于这个并不应用它的产品的领域,并无进入的兴趣。但是,石油化学纤维的发明急剧地改变了这种情况。化学公司突然地拥有了这方面的技术知识,而且也具有了进行大规模研究的手段。对于石油公司来说,石油化学纤维成为使其产品——原油——进入市场的很有吸引力的手段。它们也拥有进行大规模投资的现金。老式的人造丝公司在大规模研究方面无法同大得多的化学公司相竞争。它们也无法同大石油公司在提供资金方面竞争。但是,人造丝公司也必须生产新的石油化学纤维,否则就会灭亡。

  两家领先的人造丝公司——英国的柯陶德公司和美国的雪兰尼斯公司各自在特殊的生态地位上把自己重建为可以生存下去的企业,并重新在其中取得了领先地位。这两家公司部恢复到了恰当的规模。但它们所遵循的是不同的战略。

  柯陶德公司实行前向一体化,主要通过收购纺织纤维的主要顾客,即纺织业者。这样,它就为自己的石油化学纤维保证了市场,同时也可以利用其它生产者的纤维来获得利润。

  美国的雪兰尼斯公司基本上仍是一个纺织纤维的生产者而不是纺织物的生产者(虽然它也收购了一些纺织厂)。但它制定了一种使自己成为优先的流通渠道的战略。其它的公司,特别是非美国的公司,可以通过这个流通渠道把它们的石油化学合成纤维进入美国市场。换句话说,雪兰尼斯公司把它的战略建立在其市场推销的长处上。通过其市场推销能力,象英国的帝国化学公司这样的非美国的巨型公司可以使其研究成果在美国获得市场和领先地位。否则,会耗费很大。

  这两家公司基本上都是以一种适合于它们的经济性的方式利用其市场知识。柯陶德公司的战略不适于美国。因为,美国的纺织工业过于庞大和多角经营,外界的供货者无法通过收购其企业股权而获得统治地位。另一方面,雪兰尼斯公司的战略在英国又行不通。因为,非英国的大石油化学纤维制造商,特别是美国的制造商,倾向于在世界范围内销售自己的产品,而不愿通过进口特许证的办法。雪兰尼斯公司却正是制定和成功地应用了进口特许证的战略。

  这两个例子表明,改变本企业的经济特性以克服规模不当的战略,是极为困难的,是有高度风险的。风险不只指所花的精力可能遭到失败,而更重要的是,虽然成功了,却发现事物并末发生真正的变化。事先的确很难说出什么战略能够造成一个具有不同经济特点的企业,什么战略只是在短期内行得通,尽管短期内取得很大的成功,从长期来看,却只会使事情更为糟糕。

  美国汽车公司的例子清楚地表明了达一点。该公司首先于五十年代初期试图以制造“小型汽车”来解决规模不当的问题。小型汽车比当时底特律各汽车公司生产的“标准车”要此更为便宜,适合于交通拥挤的情况并能在拥挤的市区中停放,但又是一种能提供各种服务的汽车,为美国家庭提供它们所习惯的车厢面积。这种汽车立即得到了成功并使美国汽车公司在短期内获得很大的成果。但这只是一种似是而非的胜利,结果使得该公司的情况更为糟糕。因为,三巨头也完全可以轻易地造出很好的小型汽车来。它们的销售系统、设计和工程方面的专长、生产设备可以比美国汽车公司更好地制销小型汽车。这样,美国汽车公司除了为三巨头创造出了一个汽车市场以外,一无所获。在这个市场中,它又成了一个规模不当的企业。

  回过头来看,很容易看出,对美国汽车公司来说,制造小型汽车是一种错误的战略;但也容易看出,为什么在五十年代时,制造小型汽车成了美国汽车公司的管理当局解决规模不当并转变为规模恰当的一种手段。

  任何一家公司,在考虑改变其业务以便纠正其规模不当时,不仅要问一下“是否可能成功?”而且必须问一下“成功了是否能解决问题?”是否最终会使我们的情况更为糟糕?”“换句话说,这是否真正能使我们长期地保持特色?”

  企业合并和企业收购

  第二种战略风险较小,即通过合并或收购来纠正规模不当的问题。事实上,当企业规模不当时,必须认真地考虑合并和收购的问题。再说一遍,一般讲来,规模不当的情况不能通过内部成长来纠正,而必须有“量的飞跃”。而合并和收购当然就可以提供这种量的飞跃。

  但是,这种合并或收购的目的不应该是原有的量的增加。在规模不当的基础上追加数量,是自找麻烦。其目标应是努力找到自己缺少的部分,然后同自己已有的部分合并起来,组成一个真正的整体。目标在于找到一个同样苦于规模不当的企业——但其原因却正好同自己相反。如果一家公司由于销售系统或研究部门过于庞大而难以维持生存,它就应该找一家生产部门过于庞大而销售系统或研究部门过小的公司。同时还要注意使两家公司的生产线能互相配合,即应该能使用同样的销售系统和研究力量。

  因此,在合并和收购时,必须了解自己的企业规模不当的原因。但是,只要清楚地了解了原因并找到了能相配合的企业,往往能迅速而很好地纠正这种情况。

  企业出售和企业放弃

  规模不恰当的企业所能采取的第三种战略是企业出售、企业放弃或有系统的收缩。企业管理当局一般认为这种战略很不合口味,因而连考虑都很少考虑它。但是,它却很可能是一种最易取得成功的战略。只要可以来用,就应该采用这种战略。

  一个企业,如果本来在某个领域中有着坚强而安全的基础,处于领先地位,其后却扩展到一些边际领域中去,因而使得规模不当,它就应该采取企业出售或企业放弃的战略。一个中等企业如果在没有获得一个滩头时就建立“滩头堡”,因而使自己的长处削弱了,它就应该撤回自己的力量并停止其努力。它应该承认自己犯了错误。这种战略不仅适用于中小企业,同样也适用于处在边际领域而规模不当的大企业。

  通用电气公司在七十年代初期把它的电子计算机事业部出售给了汉尼威尔公司。该事业部当时处于规模不当的状况;它当时的规模太大了,以致不得不在主要的电子计算机市场上进行硬拼竞争,但它要成为国际商用机器公司的一个有力的挑战者,规模又太小了。汉尼威尔公司当时已是中、小型电于计算机的一个成功的制造商。该事业部同汉尼威尔公司合并后组成的新公司就有足够的生意来支持其大量研究工作、电子计算机生意所需的大量销售力量和资本投资。如果通用电气公司不趁还有人购买时出售其电子计算机事业部,再等一两年,就会象它的激烈竞争者美国无线电公司那样,不得不在蒙受重大损失的情况下结束其电子计算机业务。

  J·B·S·霍尔丹1928年在其《论恰当的规模》一文中说,对于生物有机体来说,“规模小”和“规模大”是一些没有意义的用语。无论小至白蚁,大至大象,只要是高度成功的物种,就是恰当的规模。这同样也适用于企业。绝对规模的大小并不是成功和成就的标志,当然更不能表明管理工作的能力。规模恰当才是其标志。

  一个公司会大得无法管理吗?

  一个公司是否会大得无法管理,是一个老问题。一个公司可能过于复杂以致无法管理,这一点是没有什么疑问的。事实上,目前的某些多国性联合大企业显然已达到能够管理的边缘了。但是,迄今为止,单只规模大本身还没有超出能够管理的程度。迄今为止,我们对管理工作进行组织的能力同企业规模的扩大还是相称的。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企业规模并不存在着一个能够管理的最大限度,而只是意味着一般的企业,无论是制造业的或服务业的,还没有达到这个限度。而其它一些机构显然已达到了这个限度。

  无法管理的服务机构

  例子之一是日前象美国这样一个大国的国防机构。在四十年代后期,把美国军事力量统一起来,或至少置于统一指挥之下这是正确的。当时实际上没有其它办法。但结果形成了极大的一个怪物,无法对之进行控制。事实上,据说美国的第一任国防部长詹姆斯·福莱斯特(James Forrester)在四十年代末期曾经这样地谈到美国统一的武装力量,“美国军事力量在和平时期的使命就是毁灭国防部。”这话是半开玩笑地讲的,但事实上证明却是对的。

  我们知道,当一家医院的病床超过一千张左右时,就不大好管理了。至于象纽约的贝利佛医院和金氏郡医院这些各有三、四千张病床的庞然怪物,显然大得难于进行有效管理和提供优良的医疗服务。

  但是,也有些企业过于庞大,或已大到显然达到了能够进行管理的限度了。这主要存在于为工商业服务的企业中,如咨询公司、审计公司和广告公司。

  在三、四十个国家中设有一百二十个办事处并拥有五、六千专业人员的大型多国审计公司是无法进行管理的。这种公司的高层人员花费愈来愈多的时间去协调、管理和组合大批的专业人员。这些专业人员中的每一个人都必须用他自己的方式去从事工作,但又必须严格地达到专业标准。这同样适用于那些在三、四十个国家中设有办事处,为多国顾客和本地顾客服务的非常大的管理咨询公司或广告公司。

  为工商业服务取决于高层人员以身作则和了解事情的进展情况的能力。但是,在一个有六千专业人员分布在许多国家中的公司中,无法以身作则。人们无法直接了解四、五百项咨询工作或“咨询小组”。这些咨询小组中的每一个必须在没有很多监督的情况下从事自己的工作,而又达到高度的专业质量标准。

  因此,在为企业服务的公司中,必须极为认真地对待绝对界限的问题。这类为企业服务的公司最好在远没有达到这个界限时就分解为若干个独立而互相竞争的小公司。每一个这种“子公司”可能会比过于庞大的母公司干得更好。

  一个企业或一个公共服务机构中的参谋服务部门也可能会——而且很容易会——变得过于庞大而无法进行管理或发挥作用。正好像为企业服务的公司一样,这些参谋服务部门的成效也取决于少数高级专业人员的能力、知识和注意力。如果一个参谋服务部门过于庞大,那就会削弱这种个人品质,或者忙于照料自己,为其内部机构、“内部”关心和烦恼,不再能提供服务。

  例子之一是某些联合大企业的大型参谋服务部门。这些部门是建立来“全面地”向从事不同业务和供应不同市场的许多分公司和子公司提供某一特殊领域(如制造)的专业知识并对之进行领导的。例如,有一家这样的联合大企业拥有约三百个不同的“事业单位”。这些事业单位的范围从很小的到很大的,从日常必需消费品企业(如烤面包店)到高度工艺技术的企业和完全从事于运输和旅馆的服务性企业。这个公司的制造参谋服务部门有九百人——人数太多了。不可能其中每一个人都是第一流人才,能够自行指挥和管理。事实上,这九百人中约有三分之一并不提供任何“服务”工作而只是对部门中的人员进行管理。可是,这个部门是过于庞大了,无法进行管理——有着无数的矛盾,不断的摩擦,不停地开会讨论要做什么工作、什么时候做、在哪里做、如何做——而真正进行工作的时间却很少。但要对一位顾客提供有效的服务,这个部门又太小了。在进行这种工作时,人们首先必须对顾客所应用的特殊制造程序有相当的了解——但没有人能够精通三百种制造程序。但是,要真能为一位顾客提供服务,就必须在一年中花些时间专门从事于它的问题。但顾客(即事业单位)却有三百个之多。公司按其对制造这个词的理解,把制造分解为约二十个“部分作业”,从装配作业到生产日程安排。为了对每一个顾客(事业单位)每年提供五天的时间——这也许是所需的最低限度——所需的人员至少为目前的三倍,而其费用也将相应地增加。由于目前只有这样多人员,他们就只好提供备忘录、写“正式建议案”、撰写《生产日程安排的原则》之类的理论文章。其实,这些,都不过是从管理文献中抄来的,所花的成本也不大。

  换句话说,机构是可能过于庞大的。但就各个企业的事业单位来说,还没有一个大到不能进行管理的程度——如同美国国防部、巨型医院、多国审计公司、联合大企业中的参谋服务部门那样地超越了可以进行管理的限度。特别是在联邦分权制(见第四十六章)可以应用的地方,即使是非常巨大的企业,仍在可以进行管理的限度以内。

  最适度

  但是,存在着一个企业规模的最适度——有些巨型企业可能就达到了这个最适度,超过了这个度,增加的规模不再能提高成绩,而只能影响成绩。换句话说,最适度可能远在最大规模以下。那些超过最适度的企业最好把自己分解成几个企业。

  最好的例子就是四分之三个世纪以来的美国钢铁公司。它是美国钢铁业界的巨人,但其成绩却一直不如其较小的竞争者。从成绩来看,美国钢铁业的最恰当规模似乎是亚姆柯钢铁公司、共和钢铁公司或内陆钢铁公司这样一些公司——无论从利润率或从创新的领先来看,都是这样。这些公司的确都是非常大的公司,但其规模不超过“钢铁巨人”的三分之一。

  非常大的公司应该自行检查,找出那个超出了就不再能获得大规模经济的利益而只能导致反经济的点。就规模来讲,某一企业的报酬递减点在哪里呢?企业管理当局对其委托负有责任,对其职工、股东、社区负有责任,达到了这个点以后,不再继续成长而是仔细考虑一下如何建立新的独立企业。这种新的独立企业有继续成长并重新享受大规模经济的利益。

  有一个公共服务机构就成功地应用了这一战略,加拿大的多伦多大学在1960年左右决定不再在一万五千名学生以外继续成长。同时,它又认识到,在该校所在的安大略省有继续发展大学的需要。于是它有系统地开始进行一项建立新大学的计划。它在这些新大学的最初几年中为它提供教职员,并短期地给予资助和指导,但是当这些新大学有了第一届毕业生以后,就任其自立。这些新大学(如处在多伦多市另一地区的约克大学)显得很有生气。它们很快就发展成为具有自己的风格、个性和教育哲学的大学。这样,安大略省的学生就可以在各种不同风格的高等教育之间进行选择。

  但是,在企业界,采取这种战略的却极为罕见。

  最为接近的是美国新泽西州新布伦斯威克的约翰逊和约翰逊公司。这家医疗卫生用品制造商长期以来的政策是,一待任何一种新产品或新市场达到相当的规模后,就建立一家“新公司”。它用这种方法使其各个事业单位规模较小而便于管理。而它自己则成长为一个真正大型的多国公司,一个属于生产率最高和盈利最多公司之列的公司。

  对环境来讲,规模太大的公司

  但是,一个企业规模过大的主要问题不在于内部,不在于是否能进行管理,而在于它同环境的关系。

  任何一家公司,如何由于其规模的缘故而影响到它的行动自由,使它不再能为公司、股东、职工的利益而做生意或作决策,那么,它的规模就是太大了。如果一家公司由于对社区的考虑、由于担心社区的反应而被迫做不恰当的事、做那些管理当局明知将有损于企业的事,那么,它的规模就是太大了。

  例子之一就是通用汽车公司。从内部来讲,通用汽车公司显然是可以出色地进行管理的。但是,自二十年代中期以来,即自它在美国汽车行业中占领先地位并占有了美国汽车市场总额的一半或一半以上时起,它的管理当局就知道它已不能再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了。否则,就会碰到反托拉斯法的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该公司虽然充分意识到自己所冒的风险,却决定不同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初次出现的自外国进口的小型汽车竞争。通用汽车公司如果试图扩大其市场份额,那是没有道理的。实际上,从各种理由来看,通用汽车公司都只应该维持其占百分之六十以下的市场份额(而这已大大高于早期的通用汽车公司管理当局认为合适的水平)。由于上述考虑,通用汽车公司把汽车市场的“低档的一头”让给了外国进口汽车,而集中力量于市场的中档和高档。这当然是市场中获利较多的部分。但这也意味着美国制造的汽车即使在其本国市场上也缺乏真正的竞争力,无法保持领先地位。到了七十年代初期,进口汽车成了底特律各汽车公司的一种挑战,威胁到美国的收支平衡和美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汽车市场有许多部分已被外国汽车(开始是德国的大众汽车,以后是日本汽车)所占领。美国汽车界试图反攻,但已极为困难了。

  这并不是一种事后回想。许多人士(甚至包括通用汽车公司内部的人士)早在四十年代就清楚地看出,通用汽车公司占有了美国汽车市场的一半或一半以上,是过于庞大了,对它自己是不利的。通用汽车公司总部中某些年青的参谋人员曾认真地讨论过把雪佛兰事业部分出来成立一个独立的公司。其实,雪佛兰事业部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企业,占有美国汽车市场的四分之一左右,比福特汽车公司或克莱斯兰汽车公司占有的份额还要大。

  但是,通用汽车公司的高层管理认为,即使提一下把雪佛兰事业部分出去,也是一种公然的背叛。在过于庞大的公司中,管理当局总是有一种骄傲自大的感觉。

  其它还有一些公司,虽然比通用汽车公司小得多,但对它们的社区来讲,还是太大了。有许多公司,其管理当局明明知道为了企业的利益应该做某些事情,但由于受到同其社区的关系来讲规模过大的限制,却不能去做这些事。

  这种公司的典型也许是相当小的公司,但却是某一地区占统治地位的雇主。任何公司如果一旦成了它那社区的主要依靠,它就是规模太大了。它已不再能自由行动了。它只有两种选择:成为当地社区的“父母”并接管其福利、文化生活以及社区组织;或者成为一个“丑物”、暴君、专制者和恶霸。而这两者之间的界限却是模糊不清的。昨天的恩人很快就变成了今天的恶霸。而且,如果由于规模太大了,到底是成为“恩人”的害处更大,还是成为恶霸的害处更大,也是大可争论的。这两者就已没有行动的自由。

  任何公司如果讲,“我们虽然极为需要这样的事,但由于它对社区的影响,我们不能去做。”那么,这个公司就是太大了。如果它坚持在社区中扩展,它既使企业的利益受影响,也使社区的利益受影响,而只是为了满足企业管理当局的虚荣心和追求权力的欲望。而这是对企业管理当局的委托的一种背叛。这种公司可能规模很小,但重要的是它的相对规模。只有一家公司、一个雇主的社区,从公司和社区两方面来看都是不健全的。

  这种公司所决不应该做的是,继续在其社区中扩展,使这种情况更为严重。这却不是“对社会的责任”,而是对企业的责任。

  利用铜或石油这类自然资源的公司,很少有选择的余地。它不得不建设在资源所在地。如果这会导致公司的规模过大,那么问题只在于如何减轻其影响。这种情况本身是无法弥补的。安拿康大公司别无其它选择,只能成为蒙大拿州布特地区“规模太大”的公司,因为它必须开采那里的铜矿。一些石油公司只能成为波斯湾沿岸阿拉伯国家中“规模太大”的公司,因为石油就在那里。但是,其它行业中,制造业、销售业、金融业和其它服务业中的公司却没有这种借口。一个公司如果一旦发现其社区过于依赖它,以致公司业务活动和业务决策的自由受到严重影响,它就应该对它自己和对社区负责,停止扩大并努力减少(即使是逐渐的)企业同社区之间的相互依赖。它必须采取有效行动把自己的规模缩小到可以进行管理的程度。因为,一个企业如果对于其环境来讲过于庞大,事实上就是无法进行管理。

  一个公司也可能对于某种经济来讲,规模过大。日本和法国的政府都迫使其本国的公司——如钢铁公司和化学工业公司——合并,以便在世界经济中进行竞争并对抗多国公司。其结果是,合并组成的公司要在世界经济中以平等的条件进行竞争,其规模仍不够大,而对于它们本国的经济来说,规模却太大了。有如此多的就业职位依赖于它们,以致没有任何政府能经得起听任这些公司消失或缩小其规模,以致雇用的人数减少。但是,如果说在企业的生活中有一件事是可以预计的话,那就是每一个企业迟早都会经历一段困难时期。如果这种情况发生了,法国政府和日本政府别无其它选择,只有予以资助,并最终接管这些由它们自己的政策造出来的产物。这当然不会改善它们的地位或拯救这些公司,而只会把一个经济问题转化为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其罪魁祸首又是骄傲自大,但不是企业管理当局的而是政府的骄傲自大。

  一个企业,无论是对于其市场或关键活动来说规模过小,或对于其环境、社区或经济来说规模过大,都是规模不当。而规模不当是企业高层管理所能碰到的最麻烦的问题之一。但这个问题却不会自行解决,而需要人们具有勇气、正直、艰苦的思考和有目的的行动。


第五十六章 实行多角经营的压力

    鞋匠,坚守本行!——企业复杂性的危险——“多角化”:神话与事实——“墨菲定律”和“德鲁克定律”——I.G·法本——利领公司的教训——“资产管理”的谬见——“投资者”和“资产经理”——超人和凡人——为什么要实行多角化?——内部的压力——“我们需要做一些新的事情”——过分专业化的危险——音乐家的规则——默克公司的例子——后向一体化和前向一体化——使成本中心成为利润中心——莱昂斯公司和赫尼肯公司——外部的压力——经济过于狭小——比利时是最初的典型——加利福尼亚州的经验——通过市场扩张实现多角化——技术的分枝发展——税收的影响——葛雷斯公司——投资和工作机会的新的“大众市场”——正确的多角化和错误的多角化——必须对多角化进行管理——所需要的是一个统一的核心

  鞋匠,坚守本行!这句老话至今仍是很好的建议。一个企业的多角经营程度愈是小,则愈是易于管理。单纯导致明确。在单纯的企业中,人们能理解自己的工作并看到自己同整体的成果和成绩的关系,力量易于集中,目标容易确定,对成果易于评价和衡量。

  一个企业的复杂程度愈小,则愈是不容易出错;复杂程度愈大,则愈难找出什么地方出了错,并采取恰当的纠正措施。复杂性造成了信息交流的因难。一个企业的复杂程度愈大,则管理层次愈多、特别的“协调者”愈多、各种表报和程序愈多、会议愈多、决策的延误也愈多。

  但是,长期以来,人们广泛地认为,企业愈是在多个领域中“多角经营”,似乎就比集中于一个领域的企业更好。这种看法是完全错误的,而且同种种事实相矛盾。

  把多角化作为一种灵丹妙药的看法在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传播得最为广泛。但是,这些年代中取得成功的企业并不是进行多角经营的企业,更不是“联合企业”。取得成功的是美国的全录公司和国际商用机器公司,日本的索尼公司、本田公司和丰田公司,意大利的菲亚特公司和德国的大众汽车公司,英国的毕金敦公司,瑞士的一些制药公司——所有这些企业都只有一种中心产品或中心产品线、一个中心市场、一种中心技术。在瑞典取得成功的是阿特技斯公司,那是主要从事于一种业务——钻探岩石——的公司。制造业以外的一些出色企业的特点也是集中化而不是多角化。在这方面取得成功的是美国的西尔士—罗贝克公司,英国的马克斯—斯宾塞公司,纽约证券市场中专门经营机构投资业务的唐纳逊、卢夫金和任瑞特公司,以及斯德哥尔摩的英斯基尔达银行。该银行集中开发瑞典的少数几个主要工业。此外,还有以伦敦为基地的苏兹贝拍卖行,德国的贝特曼出版公司和美国的普伦蒂斯—霍尔出版公司等。所有这些“成长”的大企业全都有着一种明确的使命、一项重点、在一个领域中具有特长、一种市场、而且基本上是一条产品线。

  事实上,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的经验表明,在竞争中,复杂性是一项不利条件。复杂的企业,虽然规模大而资源多,但在同规模较小却集中于单一市场或单一技术的企业的竞争中,一再表明处于不利地位。

  在“长期”取得成就的企业中,“明星”也是那些高度集中的、单一市场或单一技术的企业,如伊斯特曼·柯达公司、通用汽车公司以及瑞士的一些制药公司。

  出色的公共服务机构同样的也是一些单一使命的机构而不是多角化的机构。美国在过去三、四十年中取得成就的公共服务机构的榜样是纽约港务局、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农村电气化管理局、或早期较不杂乱时期的社会安全管理局。这些机构都是在一个时期只做一件事。但是,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的“多角化狂热”正好像猛袭工商企业一样,也猛袭到公共服务机构身上了。这导致出现了一些“无所不为的大学”,它愿意、事实上是急于处理任何一个同某个教授签订合同的人的问题;同时处理人类所知的一切社会疾病的向贫穷开战的“综合机构”,关心每一项环境问题、污染问题、技术问题的环境十字军的机构。这些新机构用去了大量预算费用。它们从事于才华焕发的智力辩论——而以前的机构则显得枯燥乏味而只关心于把事情做好这种烦恼的事。但是,这些多角化的或综合的新的公共服务机构却并没有取得很多成就。

  这同样也适用于企业内部的参谋服务部门。取得成就的是那些目标单一、只做一件事情的参谋服务部门。那些试图“包含一切基础科学”的高度多角化的研究实验室,很少取得什么研究成果。那样取得成果最多的实验室往往是集中于一个领域的,不论这个领域是抗生素研究或冶金研究。

  工程师们半开玩笑地讲到墨菲定律:“如果某件事可能出错,它就会出错。”但是,就企业的复杂性来说,还适用于第二条定律,让我把它叫做德鲁克定律:“如果一件事出了错,所有其它的事都会出错,而且是同时出错。”如果有某件事出了错,那就必须了解自己的企业、理解它、接近它。但是,多角化和复杂性却意味着一个人不能了解自己的企业,不能理解它、接近它。

  一个企业的复杂性如果超过了一定的限度,它就无法进行管理了。如果一个企业的高层管理必须完全依赖于抽象的资料,依赖于正式报告、数字、图表,而不能亲自去看、了解和理解企业、其现实、其人员、其环境、其顾客、其技术,那么这个企业就过于复杂而无法进行管理了。只有一个企业的高层管理能够用具体的现实来检验它所收到的衡量结果和信息——即抽象的图表、数据和报告——时,这个企业才是可以进行管理的。

  信息系统尽管可能设计得很好、很完备、尽可能的“实时”,但它只能回答高层管理已经提出的问题,它只能报告已经产生影响的事件——即已经是过去的事件。因为,人们只能整理过去的事件,而每一件报告都是已整理好的资料。

  真正有影响的新发展,从其本质来讲,始终是在任何一种可能报告的系统之外的。当这些发展已表现为数字时,那就很晚了——可能已太迟了。除非一个人了解到什么是真正有关的,除非他能把实际情况与自己的期望相对照,否则他就会落在事件的后面。人们只是在碰到“麻烦”以后才意识到出了问题,只是在失去机会以后才看到机会。

  美国的利顿公司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所有的联合企业的先驱者。建立和领导该公司的是一些具有广泛工业经验的极为能干的人。这些人以前曾把休斯飞机公司建设成为军用电子设备领域中的领头企业。利顿公司是联合企业中最先宣扬通过“控制手段”即报告、数据、有组织的信息来进行管理的企业。但是,利顿公司也是联合企业中最先碰到麻烦、表明复杂性和多角化的弱点的企业。当利顿公司的高层管理发现其办公设备事业部处于严重困难之中时,已为时过晚。

  “资产管理”的缪见

  在六十年代合并和收购热潮的狂热时期中,最大而又最流行的是“资产管理”的谬见。的确有一种这样的企业,但那完全是一种金融企业。例如唐纳逊、卢夫金和任瑞特公司就这样来解释它们的金融业务,它所包含的业务是证券研究、证券建议、证券管理以及互助资金管理。在每一个金融企业中都有一项资产管理职能,以便确定其资产受到了管理,并用到了提供成果的地方。但就非金融企业来说,资产管理只是一种职能,而不是企业本身的目的。

  收购经营中的企业的资产经理,当他们关闭或出售冻结了大量资金和未能提供利润的部分资产时,他们执行了有益的职能。但是,他们做了这些以后,就不知道下一步做什么了。他们不知道如何管理一个企业——而资产管理的热潮也就在可以预知的失败中告终。

  “投资者”和“资产经理”

  的确有一种方式可以做到资产经理承诺要做的事。但这种方式是长期工业投资而不是变魔术般的资产管理。

  例子之一是英国的由考德雷(Cowdray)勋爵以其家族公司皮尔逊父子公司为中心组成的投资集团。考德雷投资集团仍保持其公司原来在建筑业方面的利益,又控制了伦敦最大的商业银行之一的拉查德银行、伦敦的《经济学家》等报刊。但是,这些企业中的每一个都是由它自己的管理班子单独管理的,有它自己的使命、目标、战略以及成果。考德雷及其同事参加这些企业的董事会,保证董事会做它自己的工作,即检查每一企业的基本计划和战略,并建立一个从事其本身工作并取得成效的高层管理。但是,他们并不“管理”这些企业,尤其是并不装作拥有或管理一个联合公司。他们是投资者。例如,考德雷在《名人录》中把自己描述为一个“投资公司的经理”。

  与此类似的是德国的弗里德里克·弗利克(Friedrich Flick,死于1972年)。他控制一家大型造纸和化学公司——费尔德穆尔公司、一家专用机械大型公司以及一家钢铁公司。但他也是一个“投资者”。弗里克对这些企业虽然拥有巨大的影响,但并不管理它们,而只是企业外部的一个大投资考以及一个努力工作的董事。

  匹兹堡的梅隆家族同样的也是一个有影响的大型的长期投资者。它的投资范围从海湾石油公司直到美国铝公司,但它从来不做“管理者”。这使得梅隆家族和“梅隆系公司”都从这种关系得到好处。

  投资公司寻找合适的企业进行投资,在其中取得相当重要的地位,为企业提供顾问和进行有效工作而勤奋的董事。这种投资公司本身就是一个有生命力的企业。但它是一个金融企业。

  有人认为有一种“超人”能够做其他人做不到的事,因而能管理包括十几个领域(有时包括几百个领域)的企业(从保险业到电子工业、从租车业到方便食品业、从电子计算机行业到旅馆业。这种想法,正如资产管理的想法一样,是谬见。在目前的经理人员中可能的确存在着超人(虽然并无令人信服的证据),但是不管怎么对他进行宣称,超人也是会死的,而人们却找不到一个能代替超人的人。只有超人才能做的事是靠不住的,是难以持久的。

  最能成功的是集中力量于正确的企业。如果一个公司的业务不恰当,那么多角化并不能使它成为一个“成长的公司”。正好像一个受伤的人不能通过在肩上负重八十磅而急行二十英里来恢复健康一样。

  为什么要实行多角化

  所有这些应该是相当清楚的。那又怎么解释这些管理上迷人的不断诱惑,追求多角经营和复杂性,崇拜多角化呢?

  从过去的记录中可以提供出了解这一问题的线索。虽然成绩最好的一些个业总是高度集中其资源的、单一市场或单一技术的公司,但成绩最差的一些企业也有许多是高度集中其资源的、单一市场或单一技术的公司。美国的铁路业,如果不讲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也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情况就是这样。

  “传统的材料工业也是这样。这些工业包括美国和西欧的钢铁业,各地的煤矿业,炼钢和炼铝业等。1

  多角化有着内在的和外在的原因和压力。企业管理当局必须了解这些原因和压力,以便能控制它们,并能控制企业所必需的、而且事实上是合乎需要的多角化。

  首先是内部的压力:

  一、多角化的第一个重大压力是心理上的。人们对于一再重复地做同样的事感到厌倦。他们想做一些不同的事。否则,工作就变得枯燥乏味了。

  在一家制药公司中,人们一再地说,“我们的顾客,那些医师,已对同样的一些药品感到厌倦。”但是,从医师的用药处方来看,他们并没有对这些药品失去兴趣。而是销售员厌倦于每次访问医师时重复同样的话,因而需要一些“不同的事物”。

  这决不是无关紧要的。事实上,任何一家公司很有必要保持灵活性并做一些新的、不同的事情。否则,它的应变能力就可能衰退。而当公司迟早有必要进行变革时,它甚至不能做出微小的改变。

  这点可以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时期中大众汽车公司和菲亚特汽车公司这两家欧洲最大的汽车公司的对比中看出。大众汽车公司在1950年到六十年代后期的十五年中由于其“甲虫”车而获得显著的成功。大众汽车公司当然知道福特汽车公司早年的T型车和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的“通用车”的最终失败,但它还是保持“甲虫”车不变,直到六十年代末期“甲虫”车显出相当明显的衰老症状时为止。然后,大众汽车公司投入大量金钱来发展多种新车型。但迄今为止,其中没有一种在市场上取得了成功。

  菲亚特公司在其汽车化的早期阶段也有其“通用车”,即有名的“500型车”——托扑林诺车。但是菲亚特公司从欧洲汽车热潮时开始就系统地发展整个系列的各种汽车,从几乎毫无改变的“托扑林诺车”的继承者的低价“通用车”一直到中档价格的汽车。当“甲虫”车取得显著成功的十年或十五年内,菲亚特公司有被大众汽车公司击败的危险。但当“甲虫”车开始受到挫折时,菲亚特公司跑到前面去了。菲亚特公司一直保持其创新能力,并随着顾客的收入和口味的提高而提供出更大、更好的汽车供他们挑选。

  企业集中其资源的优点始终伴有过度专业化的危险。任何一种产品、生产程序、工艺技术、市场,最终都会变得陈旧。销售总额可能维持不变、甚至继续上升,但利润却消失了。于是,昨天的专业生产者就有被消灭的危险。

  正像任何习惯一样,从事新的、不同事物的习惯必须通过经常练习而使它保持下来。否则,从事不同事物的能力就不能得到发展,或者,正像在一度有高度创新能力的纺织工业中那样,将逐渐消失。多角化不仅是一种心理上的必要。而且,维持多角经营的能力,也是维持经济上存在的一种必要条件。

  但是,必须十分注意,以免使多角化变成企业的分崩离析。使制药公司销售员有些新东西去推销的需要很容易变成制成多种无意义的药品。那不仅会使顾客感到迷惑,也会使他们恼火。美国医学团体对制药公司的严厉批评,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许多制药公司为了“做些新的事情啊制造出多种多样同一种类的药品。

  正确的规则是多年以前由音乐家制定出来的。一位有成就而享有盛誉的钢琴演奏家每年当然会在他的演奏节目中增加一个新的重要节目。每隔几年,他都要演奏一些与他特有的演奏节目风格不同的节目。这就迫使他重新学习,在原有的和熟悉的曲子中听到新的东西,从而使他成为一个更好的钢琴家。同时,钢琴演奏家也早就懂得,当他们增加一个新节目的时候,就减去一个旧节目,使整个节目单的总量维持不变。即使是最伟大的钢琴家能出色地演奏好的乐曲也只能维持在一定的数量上。

  美国有一家制药公司表明了如何把这一规则应用到企业中去。这家公司就是默克公司。它多年来有系统地进行研究并引进新的药品。

  默克公司正如其它任何一家制药公司那样地了解到销售员需要“一些新东西”。但它并没有在改良现有产品方面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而是每年集中力量于制造一些在治病方面有很大改进的真正的新药品。其结果是,销售员真正有些新东西可以推销。而且,的确是药品的多角化而不是同样药品的多种形式。同时,默克公司又不事声张地停止生产那些已不占领先地位的药品。从四十年代后期开始采用的这种战略,使得默克公司从原来的一个不知名而且几乎是边际的专利药品销售商变成了美国最成功而又最有创新性的制药商。

  后向一体化和前向一体化

  二、促使企业多角化的另一个因素已在上一章讨论过,那就是企业规模不当。多角化,即企业扩展到新的领域中以弥补企业规模不当的弱点,并不是其唯一的补救办法。但它却是补救办法之一。而在它适用的地方,它是一种恰当的补救办法。在这种条件之下的多角化是一个企业最好的战略。

  同企业规模不当的问题最有密切关系的是,必须同经济链条中以前的环节实行“后向一体化”,如销售商同制造商一体化、制造商同采矿业一体化;或者实行“前向一体化”,即朝着市场的方向实行一体化。

  西尔士—罗贝克公司的销售额达一百亿美元,是其同业中遥遥领先的最大零售业者,但同时又是美国最大的制造商。西尔士公司中所出售商品的一半以上是由它拥有控制性股权或全部股权的制造商生产的。人们通常用西尔士公司想要控制货源来解释它的这种“后向一体化”。但是,更恰当的解释也许是,当西尔士公司在二十年代和三十年代初期,最初以一个大零售商出现时,如果它不同供货者建立起永久性的关系,供货者就不愿承担供应货物的义务。因为,对于绝大多数的供货者、尤其是成功的供货者来说,西尔士公司即使不是它们通向市场的唯一渠道,也是其主要渠道,是其主要顾客。一个供货者如果不坚持建立一种比长期合同更有保证的永久关系,那就非常愚蠢了。例如,没有西尔士公司承担责任的证明,它就很难从外部获得资本或信贷。如果西尔士公司不对供货者承担责任,一个明智的供货者也会不愿对西尔土公司承担责任。西尔土公司实行后向一体化的主要推动力显然是,如果不实行后向一体化,它就是“规模不当”。

  这在很大程度上也适用于对原料的后向一体化。对这种后向一体化的传统解释是担心丧失原料的供应。石油产品、纸张、铝的制造商作后向一体化,由于他认为其基本原料(原油、木材、铝矾土)有短缺的危险。但是,这种解释是大可怀疑的。因为,迄今为止都证明这种短缺的危险是不存在的。

  成功的后向一体化能形成更盈利的企业。

  如果一家炼油企业拥有一个包含许多加油站的庞大销售系统,但缺少原油资源,就可能决定实行后向一体化以获得原油供应。因为,如果不这样做,它的规模就不恰当,难以盈利。在原油油井到汽车油箱的经济链条中,盈利的环节可能是原油生产;也可能是石油生产和石油销售两者的结合才能提供盈利,这两者中的任何一项都是残缺不全的,不能形成一个企业。

  这似乎就是美国最大的石油制品商之一实行后向一体时的思路。那是大西洋炼油公司。它同富田石油公司合并了。后者是一个缺乏炼油和销售能力的原油生产者。前向一体化也应以同样的思路为依据。上一章讲到的柯陶德公司通过同纺织企业实行前向一体化来解决规模不当的问题,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规模不当的问题如果要通过一体化(后向一体化和前向一体化)来解决,一般要经过很好的规划。一体化格增加企业的复杂性。一个实行前向一体化或后向一体化的公司即使仍在同一行业中,也进入了一些它以前没有经验或经验很少的领域。它的各种活动多角化了,要求有新的技术,承担新的风险。如果公司所从事的经济过程中某一阶段的成本和报酬的巨大差额得以因此而弥补,那么实行一体化就是合理的。因此,实行一体化的出发点始终应该是对整个经济过程的成本结构和收益来源有所了解。企业的最好的一体化应该是把经济过程的各个阶段结合起来,而使其成本和收益、机会和风险之间的比率从长期来看最优化。

  三、多角化的另一项内部压力是要把企业内部的一个成本中心转化成为一个收益中心这样一种可以理解并且值得赞赏的愿望。

  莱昂斯公司是十九世纪九十年代从伦敦展览会上的一家伙食店开始发展起来的。该公司很快地开设许多大众化的餐厅联号,以低廉价格供应优良食品。到了1914年,它开设的许多“茶店”在伦敦很出名。然后它又进一步多角化,在同一市场中建设有名的“街角饭馆”这样的大饭馆,建筑大众化的旅馆,并创办食品工厂,开始时只供应本身的饭馆和旅馆,以后逐渐供应英国的广大顾客。它成为烘烤食物、茶与冰激凌的一个大制造商。为了支持这些活动,莱昂斯公司很早就建立了洗衣作——为其茶店、饭馆和旅馆提供它们从外界难以获得的高质量而数量庞大的洗衣服务。它并且不得不发展其汽车货运业务。这两个附带性的企业多年来已成为盈利的企业,为各种各样的商业顾客和工业顾客提供洗衣服务和汽车货运服务。

  但是,即使是从成本中心发展起来的盈利的企业,也只有当它同整个系统相适合时,才应保持在该系统中。只有它同整个企业系统的使命、战略相适应,而且能为其市场服务或利用其自己的技术时,才能保持在该系统中。否则,就会导致力量的分散。

  事实上,这样一种从成本中心发展起来企业,即使同整个系统能适应,最好也独立出来成为一个单独的企业。荷兰的大酿酒公司赫尼肯公司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它由于同上述莱昂斯公司非常相似的原因,出钱资助并拥有了餐厅和咖啡馆,以后又投资于旅馆和汽车货运业。但是,赫尼肯公司却把这些不是同制销酒类直接有关的外部权益独立出来成为一些公司。赫尼肯公司拥有这些公司的股权,但并不直接经营管理。

  外部的压力

  企业实行多角化的更重要和更普遍的原因是外部的压力。

  一、第一种外部的压力是,一种经济很小而范围受限制,以致个别企业的发展只能限于较小的规模。同时,由于这种经济很小,个别企业的管理当局能了解其各个方面和各个侧面。在一种经济的那个发展阶段,所需的技术大都来自外部,而太小的市场又不足以吸引其它地方的大公司。在发展的这一阶段,资本可能也是来自外部。而外部的投资者却宁愿同那些已在市场上建立起地位并证明了具有企业经营和管理方面的能力的人共事。在这种环境条件之下,企业的成长一般采取多角化的形式。

  这的确是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阶段。

  比利时在十九世纪早期是欧洲大陆上各国中工业化程度最高的国家,就是最早的这种典型,并一直沿用至今。这种模式是,一个企业经营和管理的集团多角化为许多不同的行业,全都为一个范围有限的国内市场生产。一个半世纪以后,在日本工业化的过程中又重复采用了这种模式。三、四个财阀集团成为经营管理上的中心。它们获得国外技术的能力使它们得以进入大量不同的行业,每一个行业在很长时期都处于较小的规模并为国内市场而生产。这个国内市场的规模直到本世纪都是不大的。巴西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开始实行工业化时,也出现了这种模式。例如,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以一家制造面条的工厂出现的马他拉作斯公司可能是巴西的第一家工业企业。它完全是一家国内的公司,而不是外国公司的分公司。三十年以后,到五十年代初期,马他拉作斯公司控制了一个由各种行业中的许多小公司组成的巨大工业王国。印度迄今仍采用与此十分相同的模式。塔塔和贝尔拉这两个企业王国都控制着大量极为不同的企业。秘鲁和委内瑞拉这些国家目前工业的特点也是这种模式,即一个管理集团在一个小市场中经营着大量的企业。

  但是,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州也是采取的这种模式。加利福尼亚州从政治上说固然是美国大陆的一部分,但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由于地理条件和距离老的经济中心较远,形成了一定程度的孤立性,因而使得它在许多方面成为一个被隔离的而又范围有限的市场。

  在经济发展的许多情况下,小经济中的多角化公司可能是一种最好的模式。但它却并不是发展中的一个“不可避免的阶段”。瑞士和荷兰两国当时较比利时都更为贫穷和人口稀少,但它们都没有遵循这种模式。这两个国家都很早就对外扩展而突破了国内市场的限制。而且,在有限的经济中的多角化始终应该看成只是一个过渡阶段。

  加利福尼亚的许多公司都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发展起来的,以购买美国东部和中西部大公司的技术为基础,开始时只是供应范围有限的美国西海岸市场,而现在则大都已成长为全国性的公司,其中有些公司(如在胶纸标签和其它纸制品方面占有领先地位的阿弗利制品公司)已成长为规模很大的公司。其它一些公司同东部的公司合并而成为“全国性”公司。至于其它一些“地区性”公司,或者消失了,或者收缩到无足轻重的地步。

  因为,当市场扩大时,在小而有限的经济中的多角化企业就成为规模不恰当了。日本在美国占领当局解散其财阀以前,已成长得超过这种模式了。巴西则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就超过这种模式了。目前在巴西占统治地位的企业是高度集中的企业,如巴西的大众汽车公司,或巴西最大的食用油公司——桑卜拉公司。

  如果一种经济发展了,而仍保持这种模式不放,那它就会束缚经济及其中企业的发展。在小市场中实行多角化的模式,在维多利亚女王时代很适用于比利时,而进入本世纪以来,却成为使比利时发展停滞并难于产生新的成长企业的原因。

  二、另一种极为不同的企业多角化是以市场扩展为基础的。当代最明显而最重要的例子是多国公司。这将于第五十九章中予以讨论。

  三、推动企业实行多角化的具有同样重要性的力量是技术的发展。技术从其性质来讲就是会有分枝的。一种技术在开始时只是为了一种产品、一种产品线或一个市场,但很快就发展为一系列的技术,并产生了供应许多不同市场的许多产品。

  电子工业和化学工业都是在1850年到1975年期间形成的。当时都只有两、三种制造程序,为两、三个市场制造两、三种产品。电子工业是以发电机和电灯泡为基础的,不久又加上了电车。现代化学工业的根源有三个:开矿和建造铁路所用的炸药,主要用于造纸和纺织工业朗氯气,以及用于纺织工业的染料。

  这些技术在二十五年的期间内分枝成为许多不同的产品和产品线,供应不同的市场。到1900年时,通用电气公司和西门子公司、德国的郝司特公司、卜内门公司(英国的帝国化学公司的前身之一)都已十足地成了一些大联合企业。现在,一些大型电子设备公司和化学公司已成为联合企业中联合程度最高的公司,其业务的多样性、生产程序的多样性、产品线的多样性、市场的多样性,甚至超过了国际电报电话公司。

  这种多角化并不是事先计划好的,而是发生于实验室中的试管内或一个机械设计师的制图板上。技术产生出新技术——随之形成了企业的多角化。

  技术的这种动态过程不仅发生于物质领域即“技术”领域,而且也发生于社会技术领域和服务领域。

  目前的美国商业银行在其提供的服务领域来说,的确是一种联合企业。它甚至多角化得难以管理了。但是,这些服务项目中的每一项都是从其它服务项目发展出来的,都是由于运用其现有知识提供一种金融服务的新能力而发展出来的,以此来满足一位老顾客的新需求,或使得老的服务项目适合于新的顾客。

  四、企业多角化的另一个外部因素,而且是经济学家很少予以考虑的一个因素是当代税务法令的推动。

  实际上每一个发达国家的税法都积极鼓励一个公司把其资金重新投资于企业而不要还给投资者。如果把资本还给投资者,税法并不认为是资本的归还,而认为是利润的分配,因而要课税。因而,对于投资者和公司来说,把公司原来的业务已不再需要的资金用于多角经营,是更为经济的一种办法。

  最典型的一个例子是葛雷斯公司从事多角经营的事例。该公司原来在南美洲西海岸的一些小国中从事运输、贸易和少量制造业,是一家小公司。通过多角经营而成为美国的大化学公司之—。

  每当欧洲发生战争时,拉丁美洲就有大量的现金积余。因为,在那种时期,拉丁美洲的原料和食品的价格很高,而赚得的钱却又无法用于购买发达国家的工业品。因此,葛雷斯公司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积存了一笔资金。实行多角经营是免于这笔资金被收税者攫去的唯一途径。

  这可能是一个极端的例子。但是,许多公司之所以实行多角化,在不同程度上也是由于这种税务方面的考虑。尤其是在稳定或下降行业中的一些老企业,其多余资金投入现有企业中是没有什么意义或意义不大的。

  发达国家中的税法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对把多余资金还给投资者加以惩罚。例如,美国的税法只有在整个企业停业清理时才准许把资金退还给投资者。这种规定有力地推动了企业的多角化。通用汽车公司之所以不愿把雪佛兰事业部分出去,在某种程度上也应归咎于税收制度。税法当然不是为此目的而设计的,而是正好相反。但是,目前在每一个国家中,税法所造成的后果几乎正好同它们认为它们要达到的目的相反,而是促进了工业集中、促进了联合企业的出现和企业规模的扩大化。

  五、企业多角化的最后一项主要压力是我称之为“新市场”的出现。这些新市场就是作为一个“大众市场”的投资和资本的市场,以及作为另一个大众市场的工作和职业的市场(关于这点,见我的《人、思想和策略》一书中的《新市场和新企业家》一文)。

  大众市场的投资者与老式的资本家是极为不同的。他也是一个“顾客”。他所购买的“产品”即以公司有价证券表示的对他的“价值”必须适合于他的期望。同样的,现在的受过教育的年青人是工作和职业的大众市场上的顾客。他们所购买的“产品”即一位雇主所提供的工作和职业的机会也必须适合于他们的期望,必须对他们有“价值”。而多角化在这两种新的大众市场上都有很高的价值。事实上,六十年代晚期出现的联合企业的发展和接管企业的热潮,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对这种新的大众市场的要求和期望的最初反应。正像对新问题的最初反应通常的情况那样,它们是错误的反应。但是这些新的大众市场的要求特继续保持下去,并且必须予以满足。而这两方面的要求在很大程度上只有通过多角化才能予以满足。

  总而言之,多角化是一种复杂的现象。无论纯粹的集中化是多么的可取,所有的企业都必须仔细考虑一下它们是否需要实行多角化以及如何实现多角化。

  促使实现多角化的多种压力中,有些可能是公司的机会,其它一些可能是威胁。有一些鼓励了错误的行为而惩罚了正确的行为,如税法就是这样。换句话说,在一个公司发展的某些阶段,可能必须实行多角化;在其它一些阶段,实行多角化可能是极为可取的;而在另外一些阶段,实行多角化可能是一种必须予以坚持抵制的诱惑。

  正确的多角化和错误的多角化

  记录清楚地表明,存在着正确的多角化和错误的多角化。2正确的多角化所形成的企业,其取得成就的能力几乎同那些高度集中的、单一市场或单一技术的公司中成就最高的企业一样。错误的多角化所形成的企业,其成就同那些高度集中于错误业务的单一市场或单一技术的公司的成就一样的低下。其差别的原因始终在于,取得成就的多角化公司的企业或多个企业有一个共同的统一的核心。

  而这就意味着,多角化不是或者应予谴责的,或者应予赞扬提倡的。因此,某一公司的高层管理的主要任务在于决定该公司要实行怎样的多角化,以及实行多大程度的多角化,以便使其长处得到最充分的发挥,从其各种资源中获得最大限度的成果。

  出发点之一必须是提出这样的问题,“这个企业为了实现其使命、达到其目标、继续生存下去并繁荣昌盛,所需要实行的最低限度的多角化是什么?”但同时还应该提出这样的问题,“我们能加以管理的、这个企业能经得起的最大限度的多角化是什么?”最适度一般存在于这两个极端之间。这个最适度愈是靠近其所需的最低限度,则企业愈是易于管理。企业愈是需要更多的多角化而不是更多的集中化,则负担愈重。

  无论集中化是多么的可取,可能也必须有多角化来予以协调,否则,可能会过分专业化。另一方面,无论多角化多么可取,或事实上不可避免,也必须有可能的集中化,否则就会分裂和混乱。单纯性和复杂性两者的确都是需要的。它们把企业拉向不同的方向。但不能任其互相冲突,而应该加以综合。高层管理的任务就在于使多角化有一个共同的统一核心,而这一任务对于小企业、中等企业和大企业是同样地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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