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人注目的全国首例博客着作权案———女博客秦涛状告搜狐网侵犯着作权案,刚刚确立了开庭日期,海淀区人民法院确认将在4月27日开庭审理此案。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在上海一家网络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科技知名女博客秦涛,向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搜狐网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其博客文章,构成侵犯着作权,索赔10万元。随后,秦涛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了题为发表评论称“首例博客着作权案”具有破冰意义。旗帜鲜明地提出“博客着作权应受法律保护”。更为引人关注的是,首例博客着作权案,不仅迅速引发了许多博客纷纷跟帖,向秦涛的行动表示支持或声援,而且引发了众多博客的“维权”热潮。秦涛起诉后,被她称为自己“维权行动启蒙老师”的教师罗永浩写了声援信,支持她的行动,信中说:“赔得再少也要打,至少可以让侵权者丢人现眼,心烦意乱,睡眠质量下降,饮食和大小便不规律等等。”博客汪志广、一位在读研究生在给秦涛的留言中说:“以前想到自己是个‘草根’,文字也值不了几个钱。现在醒悟,不管自己的文字值几个钱,找回尊严是最重要的。”博客李炜则已经与律师联系,向广州某着名报社发出了律师函。3月27日,又有赵占领等三位博客为着作权被侵权,而联名将博客网诉至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博客着作权的问题,已经成为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博客领域是否需要专门立法的问题也随之浮出水面。原由打官司的目的是想重新界定网络转载侵权索赔秦涛对说,她打官司的目的有三:1.以自己遇到的问题作为司法上的实践,为网络版权法规起到探索的作用。2.由于写博客的人越来越多,通过自己的行动呼吁作为“草根”弱势群体的博客们树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3.对网络转载侵权索赔的重新界定做一个探索。无论是对于普通网民还是风险投资,博客已经成为2006年网络最炙手可热的流行关键词,因此博客着作权问题也非常惹人关注。而“首例博客着作权案”触动了敏感的网络版权问题,关系到诸多博客及网络服务商等多方的切身利益。据中国互联网协会交流与发展中心主任胡延平透露,在该中心刚刚完成的一项题为《中国web.2.0现状与趋势的调查》数据中显示,目前全国使用和浏览博客的人数已达6160多万,博客专栏有20多万个。更有业内人士称,博客是互联网上最新的发展潮流,是继电子邮件会要求对博客着作在站内拥有无偿使用权。这是相互间的一种约定,如同协议,双方应当共同遵守,这一点上是没有太大问题的。据了解,秦涛在网、博客网、开有3个博客专栏。三家博客服务提供商。在文字作品着作权侵权案的司法实践中,权利人实际损失可参照权利人以往发稿的稿酬标准,而侵权人的非法所得可参照非法作品的数量乘以单位利润。如果上述数额都不能确定,法院也会考虑按法定稿酬标准的2至5倍判决。据了解,秦涛案10万元的索赔额度,是根据搜狐可能获得的非法所得计算出来的。根据业内通用的算法,平均每1000个PV总洪波则认为,中国互联网,从开始创建发展到,习惯于免费。网站经营者,包括具有相当大影响力的大网站,普遍理念是在帮助博客传播思想,表达自己。所以,他们认为转载博客文章是理所应该的。而博客们一般情况下,对转载的要求是:1.署名,2.非商业用途。这个前提下,博客不反对网站转载自己的文章。博客文章只作为一种交流沟通信息的手段或渠道,不用作商业的行为。这一点上,网站为普通人提供了说出话语的机会,这是网络博客最重要的进步。但目前的情况是,一些门户网站对博客文章的转载,已完全成为了一种商业行为,仍然免费转载,博客起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也是社会的一种进步。有人则不无担忧:如果目前的潜规则真的改变了,网络版权严格按将要出台的《条例》执行,或以后制定了新的法律,那许多网站会不会都面临关门的危险?一些网站、包括很多为人熟知的知名网站,更是面临着大规模集体诉讼的严峻考验。那么,这会不会产生对网络经济的巨大冲击,使其发生倒退?一位IT界人士对说,不管秦涛案结局如何,它引发的社会效应已经显现。改变潜规则的挑战都是格外艰难的,比利时球员博斯曼历经数十年的艰难诉讼,最终才取得了胜诉,并导致了原有的欧洲足球hr制度的颠覆。所以,对于秦涛案的关注焦点,也不应该只是局限于案件本身,它带给公众的思考,通过它,博客们的维权意识得到了推动,网络媒体也加强了自我监督的意识。各界也出现了更为积极寻找改变网络版权混乱现状的途径,这些都是这件案件在判决之外更为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