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28日,19岁的杜某被北京市顺义区警方治安拘留7天。警方指控,杜某利用自己掌握的电脑知识和网上的软件,破解了一雅芳专卖店的ADSL上网账号及密码,后盗用该账号上网近1个月。2006年2月24日,在顺义区的站前街开的雅芳专卖店的陈某向警方报案,称有人盗用专卖店的ADSL上网账号及密码,时间从2005年12月10日至2006年1月8日,上网费用达876.25元。胜利派出所民警杜伟称,他们通过调查从互联网上找到偷窃者的座机电话号和IP注册地址,并发现该电话号码及网络地址为通州区某小区楼内。警方前往通州进一步核实情况,并将一名叫杜某的男子控制。警方称,杜某承认其利用自己掌握的电脑知识和从网上下载的破解软件,破解了雅芳专卖店的ADSL上网账号及密码,后应用到自己的电脑花别人的钱上网下载电影看大片了。杜某交待说,他在中专毕业后一直没找到工作,便常在家里玩电脑,下载电影、看大片成了他每天最大的爱好,于是就打起了盗用他人上网账号的主意。(2006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