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最高法院日前作出裁决,要求一名在互联网聊天室发表诽谤他人言论的妇女给予一名受害人1万英镑的赔偿。这也是英国法庭首次对在互联网上发表不当言论的个人处以诽谤罪的判决。专家指出,英国最高法院对这一案件的审理结果将导致有同样遭遇的受害人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讨回公道。本案原告英国男子迈克尔史密斯说,被告威廉姆斯对他的不满是两人在讨论伊拉克战争问题的过程中引发的。由于他们在这一问题上的看法大相径庭,彼此间的争论变得离谱。她开始称我是‘性犯罪者’。我的妻子也被她称为‘妓女’”。因此,史密斯决定将威廉姆斯告上法庭,并索取相应赔偿。史密斯和他的律师先是获得了一份法庭开出的特许令。根据这一命令,一家电讯运营公司向他们提供了威廉姆斯的全部个人资料。随后,法庭开始正式开始审理此案。此前,许多人都声称我们生活在一个“宣泄有理”的网络时代,但史密斯一案的判决结果仍然向人们发出了警告,人们在互联网上说话仍然需要谨慎小心,特别是在发表针对他人的言论时。(2006年03月24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