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国外资信评级以债券为主不同,中国资信评级业在15年的发展过程中,业务品种一直处于变动过程中,尚未形成相对成熟的主流评级产品。目前中国资信评级产品主要包括贷款企业评级、企业债券评级、可转换公司债券评级、证券公司债券评级、金融机构评级、信托产品评级以及中小企业评级等。从事多种业务的评级机构有中诚信、远东资信、大公、新世纪、联合等,以贷款企业资信评级为主要业务的机构有鹏元资信、厦门评信、宁波远东、江苏远东、杭州资信等。企业债券评级是资信评估业的基本业务,中国的资信评估业也是应此而生的。1987年国家正式颁布了《企业债券管理条例》,1997年人民银行批准了9家具有资质的资信评估机构,可以从事企业债券资信等级评估。可以说资信评估行业一开始就是为债券而生,因债券而荣,企业债券评级业务是它赖以活命的主粮。中国的企业债券市场规模与整个债券市场或者股票市场相比都显得无足轻重,十几年来企业债券市场因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发展起来。近两年,中央要修改原先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暂缓了发债计划,企业债发行量萎缩,地方债券基本上已经停了下来,靠这块地为生的资信评级业大受影响。兼之九成的企业债评级业务被北京几家大公司揽入怀中,一些地区的评级机构连年无正常业务。从1987年到2003年,我国累计发行的企业债券才3000多亿元人民币,平均每年的发债额仅为200来亿元。每年200来亿元的企业债券规模,对于9家被中国人民银行授权进行信用评级的公司来说是微不足道,千分之一二的收费标准,分摊下来每家公司的业务量平均只有几百万元。随着一系列新规定颁布后出现的须进行评级的其他债项评级品种,虽然增长速度较快,但总体规模还非常有限。2001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虽然未对评级做出强制性规定,但除了早期几家公司外,随着资信评级观念的普及,已发行的可转债中平均80%都进行了评级。2002~2004年11月,上市公司可转债分别发行了5只、17只和12只。可转债成为企业债券的重要组成部分,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企业债券市场低迷的状况,但目前市场上容量也仅30余只,流通市值200亿元,评级业务量很有限。2004年以来金融机构的债项评级随金融机构举债各类办法的公布而快速上升,2004年先后有海通证券公司、长城证券公司、中信证券公司、国泰君安证券公司、光大证券公司被批准发行证券公司债券,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分别发行了商业银行次级债,泰康人寿和新华人寿发行了保险公司次级债,国泰君安证券公司于2005年4月发行了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招商证券获准于7月发行短期融资券。2005年5月华能国际、振华港机、国航股份、五矿集团、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发行了短期融资券。2003年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信托优先级受益权”和2004年宁波工行“不良贷款证券化财产信托”的发行是对资产证券化的尝试,在《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公布后,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作为试点单位预计将在2005年第三季度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对这些品种的评级由于评级技术要求较高,评级方法有一定创新性,基本上被中诚信、远东资信、大公、联合和新世纪这5家评级机构包揽。除了债项评级外,国内债务人评级对象为工商企业和金融机构两大类,评级品种主要有贷款企业资信评级、上市公司公开信息评级、中小企业评级、招投标企业评级、商业银行评级、证券公司评级、保险公司评级、信托投资公司、担保公司评级、财务公司评级、基金管理公司评级等。在这些评级业务中,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信评级是各家资信评估公司能够获得稳定收入的主要。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为了控制贷款风险,人民银行各地的分行纷纷要求各商业银行对贷款大户企业,除银行审贷部门评级外,同时由人行指定的独立评级公司进行信用评级。对于资信评估公司来说,在企业债券发行骤减时,这一业务无疑是“雪中送炭”。与债券评级是全国性的业务不同,贷款企业资信评级具有一定的区域性,经过十多年来的发展和推广,以上海为代表的各地信贷资信评级的规模逐年扩大,评级方法逐渐趋向成熟,评级的质量也在不断地提高,评级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商业银行和监管机构的认可,并延伸到了集团评级领域。信贷资信评级外的其他主体评级都处于试点或零星业务阶段,目前对资信评估公司的收入贡献还很小。在中小企业评级上,2000年2月,远东资信作为惟一的中介信用服务机构进驻上海市小企业服务中心。2001年,联合资信、大公国际参与了北京市政府和中关村管委会的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信用制度试点工作。2004年,中诚信、大公、联合资信、远东资信等评级机构分别被国家发改委选为在北京、太原、台州、长春、成都等全国开展小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的试点城市开展中小企业评级试点工作。联合资信并具有山西省财政厅认可的开展山西省内信用担保机构信用评级业务资格。2005年1月人行上海分行和上海市促进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中小企业资信评级试点工作的说明》。首批确定200家中小企业进行资信评级试点,评级由远东资信、新世纪、中诚信和大公4家公司负责。虽然中小企业评级工作受到广泛重视和推进,但是由于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评级市场和评级方式,目前对评级机构的贡献还不大,但由于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其未来的评级需求不可小觑。在上市公司评级方面,2002年远东资信公司与新华财经有限公司签订策略协议,联合推出新华远东中国上市公司信息评级,按国际标准、依据公开信息对中国A股、B股、H股上市公司进行主动评级,目前评级企业数量已逾300余家。2004年6月,大公国际对上证50指数成分股公司进行了信用评级,结果是整体信用水平较高,属于“安全”级别的企业达到44家,占样本总数的88%;12%的企业信用级别属于“脆弱”级别。这些对上市公司的评级都是主动评级,旨在扩大影响、积累数据、检验方法,并没有向受评对象收费,仅靠出售报告获取很少的收入。金融机构评级由于涉及国家金融体系安全而受到公众重视,但目前尚未形成较为常规成熟的评级品种。2004年4月,中诚信国际发布了对15家商业银行综合财务实力主动评级结果。同年8月,中诚信国际首次公布了14家商业银行在不考虑外部支持因素下的个体财务实力等级。中诚信国际曾对平安保险公司、泰康保险公司进行了财务实力评级。大公国际对平安保险公司财务实力出具过评级报告,也评定过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的信用级别。一些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的主体评级也反映在其发行债券的债项评级报告中。在基金评级方面,中诚信国际曾给予富国基金管理公司基本素质评级。2005年4月远东资信在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发行前给予其AAA信用评级以及RS1风险敏感度评级,是对国内货币市场基金首个此类评级,其后中诚信国际也对上投摩根货币市场基金授予AAA级货币市场基金评级。金融机构评级只是零星业务,受一些原因限制目前还没常规化。此外在商业市场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对土地拍卖、招投标、政府采购以及业务合作、资格认定等方面要求企业提供评级报告,使这些企业主动要求资信评估公司授予评级,这些业务目前看也比较零散,但在未来社会信用体系得到社会广泛认同的情况下,可能成为评级的主要业务之一。以上情况表明,在资信评估业主管机关确定以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已经着手对资信评级市场进行大力培育,而且在新近出台的《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中首次提出从构建金融信用体系入手,明确了信用体系建设的中心关键,理顺了信用体系建设的主次关系,排除了多个部门的多头管理。在评级品种不断增加,评级业务不断扩大的大好形势下,迫切需要国家在市场准入、日常监管、违规处罚、退出机制等各方面制定出详细的管理规范和标准,以解决资信评估市场分割,评估机构杂乱,评级质量低下的问题,从而保证资信评估业能在有序的市场环境下健康、快速发展。同时在政府监管还不完善的情况下,资信评估业更要加强行业自律,早日建立行业协会,约束规范评估机构的行为。如此通过若干年的竞争,将构建出全国统一的资信评估市场,形成一定的核心竞争能力,在优胜劣汰的机制下培育出几家独立、公正、有权威的本土资信评估机构,使我国资信评估业不仅在国内得到长足发展,而且有朝一日能走向国际。【声明】法律出版社《信用-法律制度及运行实务》,本文已取得法律出版社授权。未经许可,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