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是深圳企业公司于1999年2月开发的一种即时通信软件的名称。目前已经成为中国知名度最高、用户最多的即时通信软件之一。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QQ目前在全国的用户已经超过4亿。“奇瑞QQ”车是奇瑞汽车有限公司在2003年7月推出的一款微型车,一经推出便因为“大眼睛”的可爱造型而风靡市场。“奇瑞QQ”的销售曾一度在奇瑞系列汽车产品中“一枝独秀”。根据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最新统计,在2005年9月中国汽车的单品销量统计中,“奇瑞QQ”以11395辆的历史最好成绩跃居第五。业内人士认为,“奇瑞QQ”的热销与“QQ”本身的知名度不无关系。但很少有人知道,“奇瑞QQ”红火的背后却埋藏着一颗随时会引爆的“定时炸弹”:“奇瑞QQ”的命名并未得到公司的正式命名授权,这意味着奇瑞涉嫌侵犯QQ的商标所有权。据称,其实在2003年QQ车面世时就曾向奇瑞提出过商标侵权争议,但由于当时正忙于上市,所以没公开起诉。后来曾向奇瑞发出律师函,但奇瑞一直没有对作出实质性回应。尽管近段时间双方已经开始“紧密磋商”,但显然谈判并不顺利。官方并未透露双方谈判的任何细节,但明确承认“确实没有授QQ的商标使用权给奇瑞公司”,并强调“公司十分重视对QQ及企鹅图形商标这一知名品牌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早在2005年8月8日奇瑞公司副总就曾亲自带队到公司商讨相关事宜。目前双方显然还没达成最后协议,但奇瑞很可能需要支付一笔巨额费用。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奇瑞面临的法律风险将会非常大。这对奇瑞的商标管理提出了严峻的警示。奇瑞公司法务部对“奇瑞QQ”不涉嫌侵犯“QQ”的商标所有权做出了两点解释:一、奇瑞QQ与QQ的商标样式不一样;二、的QQ商标在汽车上没有显着性。“因此奇瑞对不构成商标侵权。”目前已经就“奇瑞QQ”的商标申请向商标局提出了异议。 (200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