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2月03日14时54分:TOM财经2004年岁末,首都北京洋溢在一片节日的欢笑中,而12月29日海淀区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却将失意留给了多普达。因未经授权擅自在其535手机中链接央视网站,手机厂商多普达被判赔偿授权方北京央视公众资讯有限公司37.1万元。带着失意走进新年的多普达倍感委屈:难道让用户在手机上看电视也有错?我只是一个善意的链接,这也侵权?多普达已经提起上诉,且先不管结果如何,我们不妨先来分析一下案件本身,同时也希望能够对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有所帮助。“公众资源”免费?从媒体的相关报道,我们可以感觉出来:多普达很委屈,真的好委屈。这也是多普达上诉的一个重要理由。因为在多普达看来,央视公众的权利属于“公众资源”。一提及“公众资源”,大家首先想到的是空气、阳光。但是,特例不能代表全部,“公众资源”不代表免费。况且,事实上空气和阳光也是有价的。且不论央视网站是不是“公众资源”,即便是公众资源,难道也是free的吗?就拿公路来说。众所周知,公路是“公众资源”,大家都可以走。但是,我们知道机动车都必须缴纳养路费。理由不言而喻:修建和维护道路时,相关部门支出了巨量成本,而公路最大的是受益者是机动车。道理很简单,你要获得利益就必须付出代价。同理可得,你多普达把央视网站嵌入手机作为卖点,那就应该老老实实地付出代价。对此,多普达辩称他们并未利用相关“公众资源”赢利,事实究竟又是怎样的呢?生活中,我们购买某项产品,主要基于两点:一是产品的基本功能;二是产品的附加服务功能。具体到手机产品,其基本功能无疑是语音通话功能和短信功能。我们选择拍照手机是看中了它所具有的拍照功能。不言自明,相当一部分选择多普达智能手机的用户无疑是看中了其看电视的功能。否则,这些用户就不成为其用户,多普达的销售额度和利润恐怕要打些折扣了吧?值得一提的是,多普达总裁杨兴平先生乃“海归”派,有着国外10余年的生活经历。那么,国外的电视节目是否也可以随便链接或是转播呢?恐怕没有这样的便宜事。既然如此,在国外能遵守别人的法律,回到中国后,为什么中央电视台的节目在他看来就可以随便用呢?但是,多普达确实委屈,据说多普达是“善意”的。善意=合法?前不久,一次偶然的机会,从电台里听到这样一首歌——《爱是最大权利》。是的,在爱情的世界里,我们常看到这样的经典台词:你可以不爱我,但是爱你是我的权利。回归现实,我们则明白,经济社会、经济实体则必须按规则办事,怎一个“爱”或者“善意”了得?即使真的是爱,也当是以尊重为前提的爱。此次央视公众与多普达的一场明白官司让某些朋友却觉得有点晕眩。甚至有人认为,央视公众颇有些不解风情:多普达此举也是一番好意啊,既帮助央视公众做了一些传播功能,也为用户提供了服务啊,央视公众该万分感激才是!那好,请问如果我是《水浒传》中的高衙内,你是林冲的妻子,我喜欢你,而且可以让你享尽荣华富贵,我要强娶你,你愿不愿意?不愿意?为什么?我可是善意的啊!我想拒绝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我忽略了“尊重”——一个最起码的道德准则。同时,你也感觉到了被侵犯,并不堪忍受。再说,“善意”也不能作为侵权的借口。难道“善意”是尚方宝剑,拿着它就可以为所欲为?难道打着“善意”的招牌就可以随便拿别人的东西用而一声招呼也不打?若果真如此,那岂不是真成“天下无贼”了?由此推之,企业之间又何尝不是如此?具体到此次事件,勿庸讳言,多普达一声不吭,擅自行使央视公众享有的排他性权利是一种典型的不尊重行为。 善意不是借口,更不能作为喊冤的理由。多普达冤枉?在多普达喊冤叫屈的同时,我们不妨仔细看看多普达的表现。在此案中,多普达一再声称“善意链接”的做法很普遍,总裁杨兴平也指出“多普达目前已经通过长江网、上海广电跟相关电视台合作,并不需要付钱。”言下之意是大家都这么干,凭什么说我侵权?我比窦娥还冤。可是,此话不禁让人浮想联翩:多普达和这么多电视台合作,为什么偏偏没有和中央电视台的独家授权方央视公众商量?是不是因为要钱呢?多普达的想法不得而知,但在使用多普达535手机接入央视网站时,地址栏内显示的并不是央视国际网站CCTV.COM而是多普达网站,这未免使人怀疑多普达的诚信。此外,多普达对央视公众主体地位的怀疑也显得自己的底气不足。央视公众的主体地位白纸黑字,有根有据。可多普达自己呢?国家广电总局曾在2004年6月15日通过了关于《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管理办法》,在本办法中,明确规定了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应取得的资质。多普达取得这样的资质了吗?对此,多普达没有明言。如果再仔细分析,可以发现多普达并不是如他们表现出来的那样无知。据专家分析,多普达希望在2004年,借535这款“电视手机”杀入国产手机第一阵营。这一招果见奇效,这款手机在2004年4月底上市后,因能看电视而成为全国首款TV手机,受到市场的追捧。至此,多普达的算盘昭然若揭。归根结底,都是“利”字惹的祸。其实,让“手机能看电视”是一件好事,这从市场的反应也得到了印证。我们也不能去怀疑多普达的“善意”。问题的关键是,在“善意”地做好事之前,有没有去认真想一下:这么做合法吗?这么做我侵权了吗?如果善意结出了恶果,我们需要的不是辩解和推托,需要的是敢于承担的勇气。现在,多普达已经提起上诉,虽然二审尚未开庭,但是,结果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透过这个案件我们学到了什么?此案对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够起到怎样的作用。看清事情的本身比事情的结果更重要![责编:林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