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例网络刑事案引人注目晨报杭州专讯 因被人在网上发帖痛骂,杭州网民“浪漫樱木”以涉嫌侮辱罪为由,把网友小池告到上城法院。因网上纠纷打起刑事官司,在浙江还是第一例。“浪漫樱木”和小池都是杭州一家户外活动网站的用户,常在上发帖,参加网站组织的活动。“浪漫樱木”在诉状中说,去年9月19日晚上11点多,网名“熊太保”的小池在上发了一个标题为“请注意杭宝色狼!!!”的公告帖,称里有人曾在公共场所公然露出下体,做恶心之举。次日凌晨,又有人用“TOP-POWER”和“这就是畜生”的网名,再次发帖把“浪漫樱木”的真实照片贴到网上。近千人浏览了这两个文章,不少还跟帖斥骂。“浪漫樱木”说,他有不少同事也是该网站会员,此后,他怕同事指责,情绪低落惶惶不可终日,经医院确诊已患上焦虑抑郁症。小池发帖侵害他的人身权利,已构成侮辱罪。网上行为有无可能构成犯罪?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姚建彪说,从理论上分析,网上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的可能性很大。本案原定于2004年12月30日审理,因追加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加上提出不公开审理的要求,本案将延至春节后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