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院裁决,Grokster、Morpheus以及其它P2P网站没有资格为用户提供交换服务。他们侵犯版权,但却用于合法的目的。本周二,在法律说明中,娱乐办支持者称,这种服务从用户免费复制音乐和电影产品而得到利润,因此他们应负有责任,业内以侵犯版权罪对他们进行起诉。由司法部、版权办公室和专利和商标局宣布发布的声明中指出,“他们通过P2P网络大量的侵犯版权”。本周二,娱乐业官员举行新闻发布会时称,他们对第九巡回上诉法庭做出的对他们不利的裁决并不感到担心,因为其它法庭指出Aimster和Napster应为文件交换的侵权行为负责。最高法院定于今年3月举行听证会,而最后的裁决可能到今年6月。以Grokster、Morpheus等为代表的P2P网络代表称,娱乐业的立场防碍技术创新。就象在互联网发展的初期,色情内容泛滥成灾,P2P联合贸易组织的首席执行官亚当-埃斯格洛指出,而现在,由于P2P技术尚未完全成熟,侵犯版权的现象日益严重。他说,“如果一种技术尚处于未成熟阶段就称其弊大于利,那么我们就永远无法推动技术的突破。”在今年2月28日之前,Grokster、Morpheus不必要提交法律上诉文件。王者 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