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T科技资讯网12月13日国际报道 美国最高法院星期五宣布,将审理一宗关于文件共享软件公司的案件,案件在这些公司是否应对它们的网络上出现的侵犯版权行为负法律责任上存在争议。法院的行动对大的唱片商和好莱坞的制作公司来说是好消息,在该问题上它们在初级法院已经遭遇了连续的败诉。他们认为对于在网络上使用软件交换受版权保护的文件行为,Morpheus parent StreamCast网络和Grokster等相关软件发行公司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美国唱片工业协会的CEO Mitch Bainwol 在一份声明中说: 该案件涉及到一些基本的问题——创作行业的未来和规范化网络商业行为,这些问题不是因为某种特定的技术引起,而是因为寄生商业模式的从业者对这种技术的滥用引起的。 法院的决定对文件交换行业之外的技术公司也是一个严肃的信号。这个案子的核心是对一个20年前的判决的解释,该判决使得可以录制电视节目和电影的VCR 合法化,它还为一大批类似技术铺平了道路——包括CD刻录机和苹果公司的iPod播放器。那个案件被称为 索尼- Betamax 判决 ,它制定了大概的原则,根据这些原则,可能用于制造非法拷贝的技术可以进行推广,只要拷贝的产品能够进行 实质上非盗版性质的应用 ,技术开发厂商无需对因此导致的盗版行为负责。这个判决在过去的几年中对hr和消费电子制造商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尤其是现在音乐和电影已经转换成容易拷贝的数字格式。实际上,所有的MP3 播放器制造商,包括苹果公司,近年来的发展都要归功于1999年的一个判决。在该判决中一名法官称,MP3 播放器能够播放合法购买的音乐,所以它也是合法的。Jones Day 的一名律师说: 我想在那个判决刚出来的时候,没有人会预料到它有多么重要,后来以它为基础发生了那么多事情。 一些硅谷的人士认为一旦最高法院作出限制文件交换软件的判决,将对未来的产品开发产生不可预料的影响。代表StreamCast网络出庭的电子边界基金会的律师Fred von说: 该判决对于技术产业的重要性远大于对版权行业,这个案件不会成为端对端技术未来的决定因素,但是它将成为全部数字产品的未来的决定性因素。 案件本身直接涉及Morpheus和Grokster,它们都是流行的文件交换程序,被广泛的用于电影、音乐和软件的在线交易。2001年,在反对端对端技术先驱Napster 的法律运动胜利之后,制片商和唱片公司对这些公司提起了诉讼。娱乐行业的律师说,新的文件交换服务类似Napster ,把业务建立在侵犯版权的基础之上。但是Grokster和StreamCast是建立在一种不同于Napster 的技术之上的。它们的服务采用的是一种高度分散的网络,由参与交易的个人hr组成,不像Napster 那样采用从中央控制的网络。初级法院法官的判词是,这些公司没有直接地控制它们网络上的内容,而且它们的软件可以被用作合法用途。这样,这些公司就不必为它们的用户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联邦法院的法官Stephen Wilson在2003年 4月发布的初步意见中写到: 被告发行并且支持软件,它们的用户可以并且确实采用这些技术进行了合法及不合法的行为,Grokster和StreamCast跟出售家庭录象机或者复印机的公司没有明显的区别,而后面两者都可用于版权侵犯行为。因为作出判决需要六个月或者更长的时间,法院的决定将为文件贸易行业增加新的不确定因素,在该行业一些公司一直期望获取许可,以便通过它们的网络来销售经过授权的音乐拷贝。法院在决定受理该案件的时候没有发表任何评论,所以没有迹象表明有什么具体的问题已经引起了法官的关注,以及他们将采取什么方式处理这个案件。该案件的口头辩论将在明年三月份进行,明年六月可能做出判决。外界的律师说,尽管从口头辩论阶段可能得到一些暗示,但是在判决之前,很难猜到法官的意图。Morrison Foerster 的律师Jonathan Band 说: 这是完全不可预知的,就算是娱乐业在最高法院遭遇失败也很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