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一个名叫斯万杰斯琛的德国大男孩写了一个震荡波蠕虫,给互联网发展史写下了损失惨重的一页。一时间,震荡波在全球范围内横行肆虐,导致公司瘫痪,火车停跑,飞机停飞。那么你认为,下面哪一项是他最罪有应得的惩罚?A) 21个月的缓刑期和30小时的社区服务B) 两年监禁C) 五年不准使用电脑D) 死刑E) 更惨的刑罚如果你选的是A,那么你大概就是上星期判处他这个刑罚的德国法官了,久仰久仰。如果你选的是B或C,你就把他和其他被送进牢狱或被禁用电脑和互联网的黑客混为一谈了。但这样的刑罚看起来也不大可能让杰斯琛先生这样的黑客们永远放弃他们的老本行。但斯蒂文兰兹伯格用成本-效益分析的方法在让我们相信D才是正确的选择。因为他的分析结果显示,电脑病毒和蠕虫的传播者们接受死刑的逻辑要比杀人犯们更加合理。这位来自罗切斯特大学的经济学家用评估死刑威慑效果的研究结论对处决杀人犯和黑客所带来的威慑效益进行了计算,结果指出:处决一名杀人犯能带来价值约1亿美元的社会效益,而处决一名黑客的效益则更为可观,因为黑客行为带来的社会成本是如此之高:每年500亿美元。只要能对0.2%的黑客行为——即五百分之一的黑客人数产生威慑效果,就能带来等同的1亿美元的社会效益。而兰兹伯格教授更相信,一个“同行”被送上断头台所带来的威慑效果,要远远的多于这五百分之一的黑客人数。当然他的逻辑是不难理解的,但是在实际中会遇到不少的困难。首先,许多黑客生活在没有死刑的国家和地点;其次,他们当中的大部分人都是毛头大男孩,一群初生牛犊不怕“死”的愣头青。让他们五年不许玩电脑游戏可能更要他们的命。所以现在留下来的选择就只能是E—被死刑更惨的惩罚了。某种能让这些黑客自己感受到自己给无数的人带来的那种暗无天日的烦闷的痛苦的惩罚。黑客就像互联网世界中的理查德-雷德,那个所幸没能在飞机上造成任何人员伤亡的“鞋弹袭击者”、但却从此让成千上万的乘客忍受着登机前必须脱鞋接受检查的痛苦。即使他也许此时正孑然一身的在某处享受班房的宁静,也不能给大家带来丝毫的安慰。他应该被派到机场去,天天接受来自天南海北的袜臭的“熏陶”。在一次专门针对此事的乘客投票中,有80%的人同意这种观点;而剩下的人则建议,应该把他送到马拉松赛的终点站,给刚刚跑完赛程的选手们换鞋垫去。至于像杰斯琛这样已经获罪的黑客而言,也许他们应该被判处终身帮人消灭蠕虫和病毒,但有电脑专家认为,让黑客们去从事这样的工作很大可能会让他们乐在其中。更何况,杰斯琛先生现在已经是在一家软件安全公司任职,在实践改过自新的诺言了。专家们不太肯定到底怎样的惩罚才适合这类罪行,但他们有以下建议:让他们每天花16小时在AOL的聊天室中解答电脑新手的问题;让他们使用最早期的IBM PC,再加上2.4k的拨号上网来完成上述工作;罚他们终生只能使用Windows 95操作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