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看完题干之后,大脑一片空白,不知道考啥也不知道写什么,接下来就是一顿瞎蒙。这是最要命的事。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并不可怕,只要稍稍冷静一点,稳定一下情绪,在看看题种给的材料,一定能找到一些信息。如果给出一个具体的案件,那就好判断了,那一定是和某个部门法有关系,然后在做近一步分析。如果象去年一样,不是一个具体的案件,那就要分析这个材料是关于那一方面的社会关系,进而做出判断。在高深的题目,也不可能脱离考试大纲要求的范围,所以,“大脑一片空白,不知道考啥也不知道写什么”那只是进展所致,只要保持头脑冷静,肯定能解决这个问题。2.提出的观点和题目一点关系都没有。就是“跑题”。草率拿出自己的观点,有的甚至没有给出什么明确的观点,导致下面的论述部分进行不下去,或者偏离题目太远。在分析题目特出结论之前,一定要分析明白题目所给的材料和在考什么只是,然后在我们装满浩瀚知识的仓库里寻找相关法律规定、法理支撑。最好能结合目前法学界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给出一个明确观点(至少是自己认为正确的)是展开分析的前提和基础。无论什么样的论述体,我们定要分析的有深度。不能整篇文章跟流水帐一样,那样老师肯定不会给你高分。对于知识面比较宽的学员,可以适当用一些引文,尤其是在开头和结尾等比较醒目的地方,目的是让阅卷老师一眼就能看到。阅卷老师大都是专家,至少只助教职称以上,看的书都很多,也都很喜欢看书。所以引用一些大家的法律格言,肯定比我们自己的话更有说服力。否则那些写专著的人为什么要引用大量的著作呢(也不光是这个原因,还因为引文多说明人家看的书多,看书多才能站在巨人的肩膀上)。3.一定要对自己的观点进行法理层面上的阐释,法理是分析一切法律问题都不可缺少的基石。如果我们分析的问题不上升到法理的高度,那就说明还没有达到一个法律人的标准。4.我个人不赞成用“活稀泥”的方法做答。有的人认为我的答案充满辨证法,前后左右都能堵上,不会有大错误。可是这样会给人一种“东一耙子西一扫帚”的感觉。作为老师,我是不喜欢这样的答案。5.字迹潦草,层次不清楚。我是做老师的,我阅卷的时候,最讨厌字迹潦草,都懒的往下看。所以在考试的时候,主观试卷字迹一定要工整,尽量不要涂抹。另外段落一定要清晰。虽然叫论述题,而不叫论文,但是我们做答的时候其实内容和论文差不多,一定要层次分明,切忌“一锅粥”。整篇文章只有一个自然段,那在感观上就不会给你高分,老师在这样的文章里找采分点也比较费劲。即使你说的很明确、全面,也可能被漏掉采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