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1月29日,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央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这个标准比2009年提高了92%。温家宝在会议中称,大幅度提高扶贫标准,把更多低收入人口纳入扶贫范围,这是社会发展的进步。
据新华社电 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昨天在京召开,中央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这个标准比2009年提高了92%,把更多低收入人口纳入扶贫范围。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胡锦涛在讲话中指出,这次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是在“十二五”时期顺利开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我国扶贫开发工作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分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开发形势和任务,全面部署《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贯彻落实工作,动员全党全社会力量,坚决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
胡锦涛强调,当前中国扶贫开发已经从以解决温饱为主要任务的阶段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
胡锦涛指出,到2020年,深入推进扶贫开发的总体目标是: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会议讲话中强调,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扶贫开发的阶段性变化,不断完善扶贫开发政策。中央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这个标准比2009年提高了92%。各地发展不平衡,经济发达地区可根据自身实际和能力确定更高的本地扶贫标准。
■解读 更接近国际贫困标准线 更多低收入者享受扶持 提高扶贫标准,最直接的影响是让更多低收入群体享受到政策的扶持,逐步解决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
中国社科院农村所原副所长杜晓山表示,提高扶贫标准,有几方面的意义。
首先,加大对贫困人口的扶持,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其次,体现了中央对贫困问题的重视。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增强,中央应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人民改善
生活的扶持力度。
过去一直说贫困人口减少,但事实上实地了解后会发现,贫困人口和地区存在很多非常严重的问题,诸如入学、医疗等问题,所以以前单纯说贫困人口减少,不够实事求是。
据新华网消息,经过此次大幅上调,中国国家扶贫标准线与世界银行的名义国际贫困标准线的距离为史上最近。世界银行2008年宣布,将国际贫困标准从每天生活费1美元提升至1.25美元。
按照29日人民币市场汇价1美元兑6.3587元人民币计算,中国新的国家扶贫标准大致相当于每日1美元。
■释疑 1 标准上调考虑物价及收入状况 2300元是如何制定的? 2300元的标准是如何制定的?根据会议发布内容,2300元是去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赵树凯说,我国1986年制定贫困标准时,以每人每日2100大卡热量的最低营养需求为基准,再根据最低收入人群的消费结构来进行测定。目前,2300元的贫困线应该综合考虑了我国农民购买力、农村物价上涨、国际贫困标准等因素。
赵树凯认为,2300元的标准与2009年相比,提高92%,幅度较大,体现了中央对农村地区的重视,改善贫困人口生活的决心。
2 标准大幅提高有利于西部扶贫 为什么一下提高幅度这么大? 中国扶贫标准经历过几次调整,而这一次,一下子从1274元调整为2300元,幅度空前。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任常青分析表示,在新标准下,中国贫困人口会大幅增加。据新华网消息,标准调整后,全国贫困人口数量和覆盖面也由2010年的2688万人扩大至1.28亿人,占农村总人口的13.4%,占全国总人口(除港澳台地区外)的近十分之一。
为什么提高幅度这么大?任常青表示,新标准主要是考虑到下一个10年的扶贫纲要,如果标准太低,需要经常调整,并不利于扶贫发展。如果标准较低,很多地方只能“插花式”地扶贫。而大幅度提高扶贫标准后,有利于中西部地区连片扶贫开发,也有利于整个地区的规划和发展。
3 贫困人口增加不影响国家形象 贫困人口增多会不会增加公众疑虑? 中国社科院农村所原副所长杜晓山表示,有的人会认为,贫困人口大幅增加,会影响国家形象,这种想法虽情有可原,但以前对外宣称的贫困人口数量,确实不符合实际。提高标准覆盖更多贫困人群,是国家经济实力的体现,是一个国家开放、信心和能力的体现,不会影响国家形象。
公开资料显示,2011—2015年段越南的贫困户标准是:农村贫困户标准为人均年收入480万越盾以下,折合成人民币是1511元。而2010年越南人均GDP是1162美元,中国是4500美元,相差近3倍。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任常青表示,与国际标准相比,即使是与一些亚洲邻国相比,中国的贫困线都划得太低。提高标准是与国际接轨的表现,如果不提高,让很多贫困人口享受不到国家扶持,才恰恰会影响国家形象。
4 贫困人口将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贫困人口和地区能得到哪些实惠?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任常青介绍,贫困人口和地区将得到国家扶贫资金的重点扶持和帮助。
扶贫资金在贫困地区重点投放,通过扶贫开发项目扶持,比如有的贫困村会整村推进,国家出配套资金,改善基础建设,修建文化场所,山区进行道路建设,以及农田改造、农村灌溉、水利条件的改善等。
此外,国家财政还拿出部分资金,在贫困村设立村级互助资金项目,目前中央层面每个贫困村给钱是15万元,地方财政根据自身情况,可以在15万元的基础上往上加。这些钱相当于村里的循环资金,贫困村民可以借出来周转、用于创业等,有借有还,交一定的资金占用费。任常青表示,农民在银行贷款比较难,而这部分钱,就是给贫困村的
优惠,“借的人多了,再还回来,资金量越来越大,可以带动村里富起来”。
■扶贫资金管理 对扶贫对象补助 必须在村内公示 昨天,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发布了修订后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办法增加了关于公告公示制度的要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支持的项目和资金额度要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扶贫对象给予补助,在所在行政村进行公告、公示。
资金新增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 办法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支持重点重新作了规定,即“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其中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坚持向西部地区倾斜”。
不再将教育等列为资金使用方向 办法明确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方向,包括:支持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提高扶贫对象就业和生产能力,缓解扶贫对象生产性资金短缺困难,以及按适当比例安排项目管理支出。与原办法相比,修订稿不再将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有专门投入渠道的社会事业列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方向,进一步突出特色优势产业和自我发展能力培养两大重点。
取消地方政府配套比例要求 原办法要求地方政府按不低于30%的比例落实配套资金,但该规定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贫困地区财政的投入压力,在实施过程中甚至出现虚假配套等问题。修订稿在引导地方加大扶贫开发投入的同时,取消明确的配套比例要求。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作者: 孙雪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