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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讲义-第十五讲:交易费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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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12日 共有 574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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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显然是:使用企业,也有费用!前已述及,以企业替代市场来组织生产,就是以企业的指令去替代市场的价格来引导各生产要素参与生产的行为。而在第四讲大家已经学习过,价格是一种决定竞争胜负的准则,以企业替代市场,就是以非价格准则替代了价格准则。我们先不管这会导致租值消散的问题,只说从第六讲关于大萧条的解释,以及第九讲关于供求理论的学习,大家应该明白到,只要货币政策不出问题,价格就是一个向社会上的所有人迅速、准确地传递着关于供求、质量等信息的很好的指示器。你不需要知道市场上具体的需求与供给是多少,只要看到价格变动就知道该怎么办。而受价格引导的不同人的行为,都是向着实现均衡的方向去调整的。在企业内部,不同生产环节之间失去了价格的指引,各生产要素只能是盲目地服从着经理的指令,而经理也只能是凭着内部的信息反馈以及他的经验来大致地估计,出错的机会就比其它条件一样时有市场价格的指引要高。
        
        另外,在众多生产要素之中,人这种生产要素非常的特别,由价格(收入、利益)来刺激他自愿地提供他的劳动力,比世界上任何一个经理的指令强制他提供劳动力都更有效!虽然关于生产要素的分析在教科书经济学中要放到所谓的生产要素市场理论的地方(也就是这本教材的第四部分的第十二、十三章)才会讲到,但必须要把部分内容提前到这里来讲解。新古典经济学家习惯于把生产要素分作两大类:劳力与资本。现实之中,生产要素的种类成百上千,为什么要划分为这两大类?新古典经济学家会说,那是因为原材料啊、机器设备啊、土地厂房啊……这各种各样的生产要素都可以用钱买回来的,因此都可归类为资本。然而,劳力也一样是用钱买(准确地说是租)回来的,为什么就不能也归进资本之中?事实上,不也有“人力资本”那样的说法吗?真正的原因其实是这样:新古典经济学家喜欢使用几何这数学工具来分析问题,尤其是喜欢使用直角坐标系。而直角坐标系有两个数轴,那就需要有两个变量。之前在消费者理论中大家已经见到过用来描述产品市场的几何分析,假设的就是一个两物品世界,两个数轴分别代表两种物品的数量。在生产者理论中,新古典经济学家也类似地使用两种生产要素来分析生产要素市场。然而,正如产品市场中的两种物品只需泛指为    X    物品、    Y    物品那样,生产要素市场中的两种生产要素按理来说也没有必要特别地指定为劳力与资本,用    X    生产要素、    Y    生产要素来泛指就可以了。
        
        在传统的新古典经济学的生产者理论中,忽视交易费用的存在,不考虑组织形式或合约安排对生产的影响,劳力与其它非劳力的生产要素是没有本质上的区别的。然而,如果要考虑组织形式的影响,劳力与其它生产要素就有着意义重大的区别了。因为人是有自我意志的,不是说你要他怎么干他就真的会怎么干,你要他干得多努力他就真的会干得多努力。如果是一台机器,你接通了电源,设定了输出的功率,然后你走开了,机器也会自动自觉地按照你设定的功率来运作,不需要监管,不必担心它会偷懒。人却显然不一样。你要他全力以赴地干一个活,他多半会想尽办法偷工减料,以能力不足以办到作为借口来掩饰其实他并没有尽力而为。于是对于人这种生产要素,为了能让他    在生产中    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你必须要再派一个人去监管他。可是,谁来监管那个监管者呢?监管的方式其实只有两种,那就跟农民赶驴子一样:萝卜加棍子——在驴子前面吊个萝卜,吸引它赶快往前走;在驴子后面提根棍子,看它走不快就打它——,也就是激励加惩罚。如果那是台拖拉机,显然农民就不需要这萝卜与棍子了。于是,使用劳力与非劳力的生产要素相比,前者比后者多了萝卜与棍子的费用。如果不是使用企业的形式来组织生产,而是生产者自己为自己工作,自然就不需要用萝卜来激励自己,也不需要棍子来惩罚自己,是市场给他的价格直接给予他激励与惩罚,所以使用企业相对于使用市场也是多了萝卜与棍子的费用的。
        
        科斯把这种使用企业而要额外多付的费用称为管理费用。然而,把使用市场而要额外多付的费用称为交易费用,把使用企业而要额外多付的费用称为管理费用,这有点特殊理论的味道——搞出两个名称不同的概念,分别只能解释市场与企业的费用,它们有本质上的区别吗?不能用一个更为一般化的概念将它们都统一起来吗?回答是肯定的!使用市场有费用,使用企业也有费用,它们都是费用,是使用不同的形式来组织生产而引起的不同费用而已。人们在自私本性的驱使下,衡量两种组织形式的费用与它们所能带来的生产效率,在同样的生产效率水平上哪一种组织形式所引起的费用较低人们就选择哪一种,这正如人们在市场上购买物品时,两种物品都能满足同样的需要的话,哪种物品的价格较低人们就选择哪一种。于是,在科斯之后,经济学家把科斯的“交易费用”的概念扩大为也涵盖使用企业的费用。
        
        是张五常更进一步地把“交易费用”的概念扩大得更为一般化。市场是一种制度,企业也是一种制度,而除了市场与企业之外这世界上还有别的组织形式,如家庭、团体、国家。此外,要是只看到使用市场是有寻找交易对象、商讨价格质量等交易费用,却没看到确保市场上的价格准则能得以成立是有赖于在它背后起着支撑作用的保护私有产权的法律制度的建设、执行与维护也要付出交易费用的话,那就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了。然而,何止市场的运作需要有相关的制度保障?企业之内有规章纪律,社会之上有道德风俗,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就是黑社会中也有所谓江湖规矩。这样来看,不同的组织形式实际上是不同的制度的载体,是那些不同的制度具体地界定了不同的组织形式下适用不同的竞争准则,不只限于组织着利益各不相同的人参与生产,更是约束着人们一切的(竞争)行为。使用不同的组织形式,实际上是使用不同的制度,它们当然也不是免费午餐,其确立、运作与维护都必然需要花费不同的费用。人们在不同的制度之间选择,就有如在不同的物品之间选择一样,当然是要在效果相同的情况下选择费用最低的一种制度。可是,不使用市场时就不是使用交易的方式(价格准则),“交易费用”这个概念在字面上便带有误导性。因此,那所谓的交易费用应该更一般化地称为制度费用(institution costs),是制度确立、运作、维护的费用。只是科斯首创的“交易费用”的概念已经太过深入人心,人们总是习惯于将制度费用不甚确切地称为交易费用。只好这样折衷:科斯所说的使用市场的交易费用是“狭义的交易费用”,广泛地涵盖一切使用不同制度的交易费用是“广义的交易费用”,即制度费用。
        
        这样,一切制度(包括市场)的存在,都是为了节省交易费用,但一切制度本身也必然会引起交易费用的产生,某种制度能存在一定是因为它所引起的交易费用低于它所节省的交易费用——在某项活动中人们选择使用市场,一定是因为使用非市场(如企业、国家行政指令等)的交易费用更高,市场虽然也会引起交易费用,但一定是相对于它所带来的利益而言,其交易费用已经是最低、因此是最优的选择。当然,局限条件的变化会使不同制度的交易费用的高低发生变化,有可能使得人们从一种制度转向选择另一种制度——这就相当于不同物品的相对价格发生变化时,可能会引起人们从其中一种物品转向选择另一种物品。这就是所谓的制度变迁。
        
        张五常把看事情的角度再进一步地推向更清楚具体的事物上去:不同的组织形式是不同的制度的载体,但制度具体来说其实是什么呢?如前所述,是市场上的合约,是企业内的规章,是国家的法律规定,是社会的道德风俗,甚至可以是黑社会中的江湖规矩。其实它们都是合约!可以是明确地写下来的明文合约,也可以是约定俗成的惯例共识。市场之内人与人之间、人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签定的交易合约固然是最符合我们一般人心目中想起“合约”一词时想到的那个东西,其它看似远离我们习惯所理解的这个词的概念的规章法律、道德风俗也同样是合约。进入一家企业工作,你签的不仅仅是劳动雇佣合约,还隐含着你已经接受了这家企业所制定的规章——那是所有进入这家企业的人都接受的共同合约,你自己的那份劳动合约才是特定地针对你而拟定的其它合约条款。其实市场之内不同主体之间签订的交易合约何尝不是隐含地存在着签约各方都接受的共同合约(如行规惯例、国家法律)?而在西方世界的思想观念里,国家法律是“社会契约”(因此有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是人民与政府之间签订的合约;道德风俗是凡人与上帝之间签订的合约(在西方的神话故事里,雨后天上的彩虹就是人与神签约画押的印记)。当然,后两者相对于前两者看起来带有强制的性质——在市场上,你可以选择不进行交易而拒绝对方的合约;在企业里,你可以选择辞职走人而拒绝企业的规章;但在社会与国家之中,你似乎难以选择不入乡随俗、遵纪守法。然而,选择总是存在,你可以选择离开你不喜欢的国家,你可以到荒山野岭去过遗世独立的生活,只是那样做的成本太高,于是你不选择而已。这跟你在市场上拒绝对方的合约就放弃了交易所能给你带来的利益,你炒了老板的鱿鱼就可能面临收入减少或甚至失业的代价(成本)是类似的。这跟你嫌市场上所有物品都价格太贵、质量太差而执拗地什么都不买,那就会以饿死为代价也是类似的。只是程度有别,本质并无不同。
        
        从合约的角度来看,所谓不同的组织形式,或不同的制度安排,其实是不同的合约安排(具体地说,是不同的合约条款)。直接地量度而厘订价格的合约条款(价格条款),是以价格为准则,没有租值消散(交易费用的一种表现形式)。但量度的费用(也是交易费用的一种表现形式)不是零,这费用太高时人们就会选择以其它合约条款来间接量度。但间接量度因为间接而使被量度的人倾向于虚有其表地履行合约(也就是不履行),导致租值消散,这是非价格准则必然会有的结果,含义着间接量度虽然量度费用较低,但存在着较高的监管费用(也是交易费用的一种表现形式)。人们就在直接量度的量度费用较高与间接量度的监管费用较低之间权衡取舍,寻求总的交易费用最低的合约条款组合——相当于人们在不同的物品之间权衡取舍,寻求总的成本最低的物品组合。
        
        这样,科斯所说的以企业取代市场,其实是以一组合约(生产要素购买或租用合约)取代另一组合约(产品销售合约)。而人们选择不同的制度,实际上是选择不同的合约;制度变迁也就是合约条款的更改。
        
        说到这里,关于交易费用(制度费用)还没有一个极其明确的概念。张五常认为,最合适地定义交易费用的概念的,是“鲁宾逊一人世界中不存在的费用”。由此,他进一步定义“社会”为“有两个人或以上的世界”。这是因为一旦有了两个人,在自私与稀缺这两大约束之下就会有人与人之间的竞争,就需要有约束竞争的准则及支撑该准则得以成立的制度,也就有了制度费用(交易费用)。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交易费用是协调人与人之间的竞争关系的费用,是社会的费用。
        
        曾经有好钻牛角尖的人追问:怀孕的费用算不算交易费用?像打网球那样需要有两个人参与的游戏所涉及的费用算不算交易费用?我的答案是:不算!提这种问题的人想象力太差!纯技术性的科学发明可以人造胚胎、人造精子或卵子,甚至使得人可以单性繁殖!至于用机器虚拟出一个打球对手的技术更是早就有了。凡是用自然科学可以解决的问题,不会是与交易费用有关的问题,自然科学解决不了的交易费用问题才是需要经济学作为一门与众不同的学科去回答的问题。所以传统经济学那以生产函数为核心的生产者理论不考虑交易费用,才会沦为本质上是个工程学理论,而根本不是经济学理论。不考虑交易费用的经济学,也不可能是真正的经济学!
        
        最后,交易费用与前一讲所说的直接成本、上头成本是什么关系呢?应该说,大部分交易费用属于上头成本,因为你制定一项规章法律之后,制定时所付出的交易费用就成了历史成本,要转成上头成本来看待。但是确实也有属于直接成本的交易费用,例如交易中介按价格提取的佣金(中介的作用就是协助买卖双方找到对方、达成交易协议,因此他赚取的是交易费用)。
    
        本讲课后作业:
        我在日本的时候,有一次上日语口语课,讨论的话题是关于日本的治安。有一个中国留学生说起他家的锁坏了之后他一直懒得去换,就那样虚有其表地挂在门上,竟然一直都没事。那时我也带过一位香港朋友游玩东京,晚上他一抬头,发现东京街头的商业楼宇的玻璃都是透明的,写字楼(办公室)里哪个地方放着电脑、哪个地方放着保险箱,外面的人全都看得清清楚楚。他大吃一惊,说:“香港可不敢这样子,肯定都要安装那种只能从里面看见外面、从外面却看不见里面的特殊玻璃,否则岂不是会让窃贼都看清楚了里面的布局,甚至是引诱了他们进去偷东西?”用交易费用来解释之。
    
    
        上一讲作业的回答及评论选登:
        
    

        (1)作业讲评: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841af70102dufo.html
        
    

        另外:第十二讲的“作业二”——2008年金融海啸肆虐之际,大批韩资企业撤离中国,以低于市场价格抛售它们在中国持有的房地产。以上海为例,市场价格为30000元/方的房子以20000元/方抛售。CCTV2的《中国经济报道》节目采访了上海的房地产中介,有一个中介如此评论:这些韩资企业当年购入这些房子时,价格是10000元/方,因此他们已经是赚了钱。这个中介的评论对吗?为什么韩资企业要这样做?——因列入本学期的课程考试题目之内而未有公布答案。现在考试已经结束,答案公布如下:
        第一点:中介的话是错的。
        第二点:中介所说的10000元/方是历史成本,历史成本不是成本。现在的市场价格是30000元/方,也就是韩资企业有选择可以卖这个价格,这个选择的收入就是它们卖20000元/方的(机会)成本,因此它们是亏了,绝不是赚了。
        第三点:为什么韩资企业要做这样亏本的事情?这是因为金融海啸使得它们在韩国的母公司面临资金链断裂而要破产的危险,低于市场价格抛售能迅速地套现,赢得时间。也就是说,这亏损可以看作是为时间付费(是存在着交易费用的表现)。另一方面,韩资企业另外的选择是从银行贷款以获得挽救母公司的资金,但在金融海啸的局限下,银行可能根本不肯给它们贷款,或者即使肯贷款也要收取很高的利率。这个向银行贷款的选择的成本(利息成本),与抛售在中国的房地产套现所导致的亏损(成本)相比,一定是后者较低,所以才成为它们“成本最小化”的最优选择。
        评分标准:本题10分,答对第一点得3分,答对第二点得4分,答对第三点得3分。瞎猫碰耗子的人也能以50%的机率碰对第一点;但要能熟练掌握机会成本概念的人才能回答出第二点;而要回答出第三点更要知识面超过题目所提供的信息,有一直关心现实中的经济事件,了解金融海啸中韩资企业抛售房地产时所面临的局限条件,并能应用成本概念解释整个事件,因此能回答出第三点的人值得拿满分!
        
    

        (2)评论选登:
        
    

        twofish2012-01-06 14:56:56
        上一讲多看了一遍,再看这一讲,容易懂得多了,看来做学问是不能敷衍了事的,如果自己的观点遇到不能解释的问题,不把它摆平了,要么就是能力有限,要么就是观点错误需要修正啊!总而言之,这年头,真正做学问,思考钻研的人实在少啊!
        
    

        洼地2012-01-09 12:26:04 
        基础差,离开学校多年。这个学习花了我大量时间精力!但这是我的选择,机会成本比在校的同学们是不是要大点?但为了上头成本!为了争取成“养猪大户”一起努力吧!有这样一个平台活了三十来年是第一次遇见。这是福气-------我是没事偷着乐!老师见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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