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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中国阳光集团-2010年员工培训办法
作者:未知 申领版权
2015年09月21日 共有 483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换一种方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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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阳光投资集团员工培训办法

一、原则
第一条 目的。为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形成人力资源储备,真正贯彻“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培养员工的终身就业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所有员工。
二、内容
第三条 培训种类。公司员工的培训体系由两部分组成,即新员工入职培训和在职培训。新员工入职培训可分为一般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在职培训分为专业技能培训和管理技能培训。管理技能培训包括公司中、高级管理者和基层管理者培训。

第五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分为一般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
一般培训的内容为:
1、公司发展的历史、现状、前景;
2、公司经营业务范围;
3、公司短、中、长期发展战略;
4、公司组织结构和规章制度;
5、公司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
专业技能培训包括员工的工作职责和所需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 新进员工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入职培训,不参加者,取消试用资格。
第七条 个别新进员工的入职培训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另作安排,新员工人数累计达5人者(含),必须安排一般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可授权各部门负责。
第八条 在职培训。在职培训旨在有针对性地对员工的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和基本素质进行的培训,最终实现员工和公司共同发展。
第九条 在职培训可分为管理技能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前者主要针对管理系列人员,后者主要针对专业系列人员。
第十条 根据不同层次的管理者所需管理技能不同,管理技能培训可
分为两个层次:
1、中、高层管理者培训:培训内容侧重于宏观的组织、决策、计划、预测、沟通、协调、控制、改革创新、风险意识、综合业务知识。此类培训活动参加人员为部门经理(含)以上的员工及相关指定人员。
2、基层管理者培训:培训内容侧重于操作层次的管理技能和专业知识。
第十一条 培训组织。公司本部所有培训活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组织安排。
1、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组织相关培训活动。
2、人力资源部定期将《培训需求表》发放至各部门和所属公司主要领导,由各部门评估自己的培训需要,于指定的时间内将《培训需求表》和申请报告上报人力资源部。
3、人力资源部汇总培训需求,并上报公司领导审批,制定培训计划,发放培训通知,实施培训,受训人员将《培训反馈表》送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跟踪评估培训结果,并改进培训。组织培训人员负责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培训活动总结报告。
第十二条 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计划的总体内容:





6、实施培训;
7、培训跟踪评估;
第十三条 培训计划7W要素。制订培训计划,基本上可以参照7w要素法,其他方面结合实际需要确定:


3、who 培训的组织者
4、whom培训对象
5、when 培训时间
6、where 培训地点
7、how 培训方式
第十四条 培训方式。培训方式主要有课堂讲授法、角色扮演法、案例研讨法等。
第十五条 短期脱产培训。凡是需要进行短期脱产培训的员工,培训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
第十六条 学位教育。公司鼓励员工通过培训学习获得相应学位,但以不脱产为原则。
第十七条 培训费用。经公司组织、同意的各类培训费用由公司负责承担,需签培训协议的,按协议执行。员工自行报名参加的学习、培训,根据实际情况由总监确定报销比例。

第十九条 受训人员应做好工作安排,各部门必须全力配合。
第二十条 培训协议。凡公司为其承担培训费(一次)超过5000元的员工(集体培训除外),应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签发之日起生效,原有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规定均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修订权、废止权属总裁办公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实施。


人力资源部
201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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