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股东与非流通股东权利义务严重失衡
长期以来,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存在严重失衡,流通股股东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的最大贡献者。
第一,流通股股东权益被大量稀释。
在证券市场1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流通股东成为股份制改革的成本支付者,而非流通股东则成为受益者。
上市公司一般按20倍左右市盈率溢价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提升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权益,在同股同权理论指导下,非流通股东每股权益和每股净资产得到大幅提高,而流通股东的权益被大量稀释。而随后的上市公司配股、增发、可转债发行,很多情况下又都是非流通股东放弃,流通股东掏钱买单。另一方面,尽管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在获得股票时支付的成本差异很大,分红时却享受了同等的待遇。
目前,上市公司平均每股净资产约为2.58元,非流通股东原始折资入股成本平均为1.55元左右,加上折旧分红和公积金转让等,10多年来非流通股股东权益增值达到50%以上。
第二,证券市场大量市值蒸发。
截至2004年7月1日,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总股本6242亿,非流通股本4000多亿,流通市值11798亿元,总市值39569亿元。从1991年到2004年3月,内地股市共筹资10600亿元,投资者支付印花税2218亿元、佣金2883亿元。
统计显示,2001年6月,上证综指达到2245点,两市 A股公司1115家,流通市值为17362.81亿,而今年7月1日,两市 A股公司1312家,流通市值却缩减到11798亿。若按近三年融资2740亿,新股首日上市升幅30%测算,被蒸发市值约为1.3万亿。从1991年到2001年,二级市场波动导致的市值蒸发估计也在1.3万亿左右。但与此同时,上市公司历年可分配净利润为1007.7亿元,年平均分红不足100亿元。
第三,流通股股东成为大股东占款的最终受害者。
统计显示,2000年至2003年,中国内地股市的筹资额分别为979亿元、751亿元、682亿元和825亿元,今年上半年达到858亿元,四年半累计筹资4095亿元。而2002年至2003年底,有676家上市公司存在被大股东占用巨额资金的情况,总计约966.69亿元,平均每家上市公司被占资金1.43亿元,2004上半年,这一现象仍未得到有效遏制。大股东的大量占款,导致了上市公司股价的下跌,广大流通股股东成为大股东占款的最终受害者。
事实表明,流通股股东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国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若不能尽快扭转这种局面,证券市场的融资功能将很难得到正常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