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宝安、张家界旅游开发公司证券交易案例分析
(一)襄樊上证案
1993 年9 月16 日晚,中国农业银行襄樊市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业务部(以下简称襄樊上证)与深圳宝安华阳保健用品公司(以下简称宝安华阳)双方业务人员洽谈业务时谈及宝安华阳将大量购入上海延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以下简称延中实业,股票代码:600601,公司现更名为北大方正延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襄樊上证在得知这一内幕信息后,即于9 月17 日—9 月27 日分3 次自营购入延中实业股票62.73 万股,并于10 月7 日除留下5200 股外,将其余股票全部高价抛出,获利16711808 元。
(二)宝安公司案
1993 年9 月29 日,深圳宝安集团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宝安上海公司、宝安华阳、深圳龙岗宝灵电子灯饰公司(以下简称笼岗宝灵)共持有延中股票达10.65%,9 月30 日,深圳宝安集团公司的三家关联企业在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下,再次买卖延中股票,使其合计持有的比例增加到17.07%,其中宝安华阳、龙岗宝灵分别将其持有的共114.77 万股延中股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卖给了宝安上海公司,24.6 万股卖给了其他股民。中国证监会在宣布宝安上海公司所持延中股票有效的同时,认定其卖给社会公众的24.6 万股违反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股票条例》)第38 条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因而决定将其所得的利润归延中实业所有。
(三)张家界旅游开发公司案
1996 年9 月2 日—11 月18 日,张家界旅游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张家界,股票代码:000430)利用其长沙分公司开设的15 个账户(其中1 个以张家界长沙分公司名义开设,14 个以个人名义开设),先后买人本公司股票总计2128883 股,总计动用资金4150 万元,并在公司公布董事会送股决议日(1996 年11 月22 日)前的11 月18 日、20 日、21 日抛出公司股票143.2 万股,直接获利1180.5 万元。
案例如下:
【前海人寿再次举牌中炬高新 持股比例达20.11%】中炬高新晚间发布公告,9月25日-29 日,前海人寿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983.46万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5%。增持完成后,前海人寿持有中炬高新股份总数为1.6亿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2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