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管理的合法性
在本世纪中,社会已成为一个由各种组织构成的社会。这个社会中的每一项重大社会任务都是由人们管理的大型机构完成的。其结果是,发达国家中的绝大多数人都是作为职工而工作的。他们作为各种由人管理的机构中的成员并在经营管理的机构和组织中工作。
在本世纪中,社会已成为一个知识社会。发达社会中愈来愈多的成员靠从事知识工作为生,通过长期的正规教育来获得其资格,并且作为管理人员或专业知识工作者而对组织的成就和成果直接负责。
以下两项成就是互相有关的。由于出现了一个由各种组织构成的社会,人们现在可以通过知识工作来谋生了。同时,由于有着大量受过较多正规教育的人们,大型机构可以存在并能够加以管理。
管理既促成了这两项发展,又是其结果。正是通过管理这个工具,由各种组织构成的社会中的各种机构才得以发挥作用并完成其使命。而管理本身就是这样一种“知识”。管理是一门具有自己的研究对象、技术和专业知识的学科。尤其重要的是,由各种组织构成的社会中各种机构的管理人员成为这个社会的领导集团。
除非这个由各种组织构成的社会自己毁灭自己,管理人员就将继续作为一个领导集团,而管理将继续作为一门学科和挑战。重复一遍本书的中心思想:我们正在从管理热潮转向取得管理成绩。这一代管理人员的任务正在于使这个社会中的各种机构,从工商企业开始,为社会和经济、为社区、也为个人而取得成绩。
这首先就要求管理人员了解自己的学科,要求他们知道管理。
目前我们听到了许多有关未来管理人员的谈论,但重要的是目前的管理人员。而首位的要求是管理人员了解自己的本行、自己的技术、任务和责任,要能够执行其职能。
技术统治的局限性
管理热潮把注意力集中在管理技术和管理能力量。但它在很大程度上把管理工作解释为内部的工作。它涉及的是组织和激励、财务控制和其它控制、管理科学和管理人员培训。用流行的话来讲,它的方向放在技术统治上。这是可以理解的,也是正确的。一个人应该了解自己的本行。再没有比那种由于不了解自己的工作而想要改正世界的人更为无用的了。
但是,如果说在管理热潮的年代中曾使我们学到什么东西的话,那就是,管理人员只是一个技术统治论者是不够的。这是由于,在由各种组织构成的社会中,除了管理人员以外,没有其它的领导集团。因而要求于管理人员的,不仅是技术统治。
管理人员的首要任务,事实上是对机构进行管理,使它完成原来为之设计的使命。因此,企业管理人员的首要职责就是取得经济上的成绩。另一方面,他还有着以下的任务,使工作有生产性和职工有成就,并为社会和个人提供高质量的生活。而这就大大超出了技术统治的范围。
肯尼迪总统统治时期是技术统治巨大潮流的顶峰。它也是一个悲剧。而肯尼迪总统的国防部长麦克纳马拉则把技术统治论者的长处和局限性结合于一身。归根到底,麦克纳马拉失败了——不是由于越南问题,而是由于对他来说,“管理”集中于内部,而排除了外部,排除了价值、人和各个社会方面。
但是,通用汽车公司也可以看作是技术统治论管理人员的胜利和失败。事实上,通用汽车公司的建立者艾尔弗雷德·斯隆所写的书1既表明了真正有成就的技术统治论管理人员的长处和局限性。通用汽车公司一直保持着斯隆的传统。从斯隆的观点来看,即从销售量和利润量来看,通用汽车公司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至少在北美是如此。但它也遭到了惨重的失败——在公众声誉、受人尊重和欢迎等方面来说。2
在这里存在着一种巨大的诱惑,即管理人员想成为一个哲学家,成为“宇宙性”人物。因此,我们不能总是说“做好事”就是“做得好”的基础。良好的愿望不能作为无能的借口。如果一个管理人员认为可以用社会意识来代替对他的企业、医院或大学的管理,就可以产生该机构所以存在的成果,那他或者是一个笨蛋,或者是一个无赖,或者既是笨蛋又是无赖。
合法性的必要
但是,一个领导集团不仅需要发挥作用、取得成就,而且必须只有合法性,必须被社会认为是“合法的”。
“合法性”是一个难以捉摸的概念,事实上没有真正的定义。但它却是至关重要的。有权力而没有合法性,那就是篡权。而一个社会中的领导集团——目前就意味着管理人员——必须有权力来行使其职能。
可是,管理人员却没有任何传统的合法性的依据。他们不能以出身或魔法、普选或私有财产权作为依据。他们之所以掌权是由于他们取得成就。但是,成就本身从来就不是合法性的充分依据。
管理人员需要有一种道德原则作为他们被人接受为合法权力的依据。他们应该把他们的权力建基于一种道德的承诺之上。而这种道德的承诺同时又表明组织的目的和性质。
几乎在三百年以前,英国作家曼德维尔(Mandeville)在一首说教诗《蜜蜂的寓言》中提出了一项原则,即“个人所做的坏事能促进公众的福利”。这项原则,在一百年以后,成了资本主义的原则。曼德维尔提出,个人盲目而贪婪地追求利润的行为,通过“不可见的手”而促进了公众的福利。从实际成果来看,历史已证明曼德维尔是十分正确的。但从道德观点来看,他的这项原则从来不为人所接受。而且;资本主义愈是取得成功则愈是不受人欢迎——如奥地利裔的美国大经济学家熊彼得(Joseph Schumpeter)一再指出的——正是现代社会和现代经济的基本弱点。
顺便说一下,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利润最大化”和“利润动机”的主张不仅是反社会的,而且是不道德的。
我们虽然还是用曼德维尔的语词来谈论,但早已转到一个极为不同的基础上了。我们早已知道,企业管理人员的职责在于把公众的需要转化为企业的机会,在于预测、确定、满足市场和个人的需要、消费者和职工的需要。
但是,这些还不足以成为管理人员权力合法性的充分依据。它们可以合理地说明企业活动,但不足以证明其权力的合法性。要维持一个自主的管理阶层、一个在为其机构服务的同时为社会和社区服务的管理阶层,则它所遵循的道德原则必须建基于企业的目的和特点之上、建基于企业本身的性质之上。
这样的原则只有一个。它是组织的目的,因而是管理人员权力的依据。这个原则是:使人的力量更有生产性。组织是一种手段。通过这种手段,作为个人和组织成员的人既能做出贡献,又能有所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