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程序,指双方当事人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依法办理的手续或者遵循的步骤。当事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并办理有关手续。解除合同的程序主要有:
(1)提前书面通知。
规定解除合同的预告期,是各国劳动立法的惯例。除了劳动者有过失,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之外,我国劳动法律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征求工会意见。
我国劳动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3)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而给劳动者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主要取决于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水平。《劳动合同法》大大扩大了支付经济补偿的范围,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①用人单位违法,如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以及强迫劳动等非常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②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动议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③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身体健康状况、不胜任工作以及客观情况变化而解除劳动合同的;④用人单位依照破产法规定重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⑤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⑥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的;⑦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⑧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具体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此外,工伤职工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4)依法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合同后,劳动者档案转移的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是为了方便劳动者寻找新的就业机会,尽快重新就业。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是为了保证劳动者社会保险缴纳的连贯性,保证劳动者能够及时交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办理的相关手续,包括出具证明、转移社会保险、办理工作交接、支付经济补偿以及保存档案备查。用人单位对已经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
四、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为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防止不公正解雇,《劳动合同法》除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外,还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者无过失解除合同”或“经济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对特殊劳动者在特殊时期的一种特别保护,如疑似职业病还在医学观察期的劳动者、患病尚处于医疗期内的劳动者以及处于“三期”的女职工等,他们都处于一个弱势时期,因此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这些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因为“无过失解除合同”或者“经济性裁员”而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这些劳动者有过失,同时具备用人单位可以“过失性解除合同”情形的,用人单位仍然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