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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劳动合同终止
作者:程廷园 申领版权
2016年03月15日 共有 956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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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终止的条件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即行消灭的制度。劳动合同终止,并非双方的积极行为所致,一般是由于合同本身的因素、法律规定或不可抗力所致。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终止合同,而应依法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法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这是劳动合同终止最常见的情况。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已经履行完毕。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要退出劳动岗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而不需再提供劳动。只要劳动者退休,无论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否届满,都会产生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当劳动者出现此类情况时,劳动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已经不存在,劳动合同的履行已经不可能,因此产生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出现上述情况的时候,劳动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已经没有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劳动合同的履行已经成为不可能,因此也产生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要退出劳动岗位,而不需再提供劳动,不在劳动年龄内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消失。因此,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合同。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的续订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除了双方协商一致续订之外,《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除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以外,应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情形是法定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直至这些情形消失为止。

关键词: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终止

复习与思考

1.试述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区别。

2.劳动者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辞职?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4.试述经济性裁员的条件和程序。

5.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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