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商务是在20世纪90年代兴起于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的一个hr。1997年IBM公司第一次使用了电子商务(electronicbusiness,E-Business)一词,后来电子商务一词的使用慢慢普遍起来。如今,有关电子政务、电子市场、电子银行、电子邮政等词正不断涌现出来。2.电子商务在中国出现时,其基本概念是电子贸易(ElectronicTrade,简称ET),亦称“无纸贸易”,它主要在一些大企业与其客户中运用。由于他简化了交易程序、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这种方式很快得到许多企业的仿效。3.欧洲经济委员会于1997年10月在全球信息标准大会上提出:电子商务是各参与方之间以电子方式而不是以物理交换或直接物理接触方式完成任何形式的业务交易。这里的电子方式(或技术)包括EDI、电子支付手段、电子订货系统、电子邮件、传真、网络、电子公告牌、条码、图像处理、智能卡等。4.美国经济学家托马斯马龙教授,是他最早提出电子商务概念并把电子商务分为狭义和广义的电子商务。前者指的是在运用电子化的买与卖的过程中,卖方找到潜在的客户并了解其需求,而买方找到潜在的卖主并了解其产品的销售条件等等。后者指的是在商业活动中的所有方面都得到了信息技术的支持,这些活动不仅包括买和卖,还包括设计、制造和管理等等。5.电子商务是个市场环境,是对现实世界中电子商务活动的一般性抽象描述,它由交易主体、电子市场EM(ElectronicMarket)、交易事务和的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等基本要素构成的。6.电子商务是一个新的名词而并非是一种全新的事物,但是真正意义上的对电子商务的研究与应用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可以把电子商务的发展分为两个阶段,即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EDI电子商务和始于90年代初期Internet电子商务。7.电子商务可提供网上交易和管理等全过程的服务,因此它具有广告宣传、咨询洽谈、网上订购、网上支付、电子帐户、服务传递、意见征询、交易管理等各项功能。8.电子商务的特性可归结为以下几点:商务性、服务性、集成性、可扩展性、安全性、协调性。9.按照商业活动的运作方式来分类,电子商务可分为完全电子商务和非完全电子商务。按照商务活动的内容来分类,电子商务可分为:间接电子商务和直接电子商务。按照交易对象分类,电子商务可以分为四类:商业机构对商业机构的电子商务(BtoB),商业机构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BtoC),商业机构对政府的的电子商务(BtoG),消费者对政府的电子商务(CtoG),消费者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CtoC)。10.电子商务一般框架由四个层次和两个支柱构成。四个层次分别是:网络基础设施、多媒体内容和网络出版基础设施、报文和信息传播的基础设施、商业服务的基础设施;两个支柱是:公共政策、法律及隐私问题和各种技术标准。11.电子商务系统的主要角色有采购者、供应者、支付中心、认证中心、物流中心、电子商务服务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