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基础设施和市场准人方面的法规问题 (1)电信市场的有效竞争。电子商务的发展有待于电信服务和基础设施的改善。我国目前的电信市场由于缺乏足够、有效的竞争,可能会导致未来的发展落后于其他国家,政府可以通过立法来限制垄断,鼓励竞争。 (2)政府及服务商的角色。我国政府应该在宏观上来规划信息高速公路基础设施的建设,全面发展有线、无线、电缆、卫星等通讯设施。政府可以积极鼓励和引导外商在该领域内投资,对ISP、ICP及ASP设立的审批程序、具体要求等用法规形式明确下来。 (3)三网融合。广播电视网、hr网和电信网的融合在技术上已无问题,它对于电子商务是至关重要的,但三网融合必然要求各主管部门在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方面的协调和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