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同时,公司技术中心还严格要求将专利申报工作作为公司项目进度考核的依据,没有申请专利的成果不得开始技术鉴定,没有申请专利的成果不得发放项目阶段奖金。另外,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我们也遇到过自己的知识产权被侵犯的情况。2000年,湘hr在与深圳某公司签订“蝴蝶NT6300网络终端技术”合作协议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该产品的所有知识产权归湘hr所有,深圳公司只负责该产品的外观造型和模具设计。由于该产品是一体化设计,机型好,美观大方,深受用户,因此又有一家国内厂商与我们的合作伙伴合作生产该产品,并在深圳Comdex产品展示会上展出。此举严重影响了公司的市场占有率。我们发现此事后,多次派代表与对方交涉,希望能私下协商解决,但没有取得任何进展,对方不同意赔偿损失,也不同意以公司参股的形式解决这一争端,并且继续生产该产品。于是,我们只得诉至法院,后来在法院的调解下,及时终止了对方与第三方之间的合作关系,最后由法院下达了停产通知书,减少了竞争对手,使公司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的保护。为了进一步防止同类事件的发生,我们还聘请了法律顾问专门解决一些知识产权纠纷,并成立了市场调研小组,由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在进行市场调研的同时,密切关注市场的动向,以便随时发现公司的知识产权是否受到侵犯。二、利用专利信息,加强技术创新力度,提高研发起点湘hr为了增强竞争能力,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加大了科研开发力度,陆续推出了多项技术含量上乘、附加值高的产品。公司在研究开发新产品的各个环节中特别注重运用专利文献和发挥专利制度的作用,此举不仅提高了研究开发的起点,节约了科研开发经费,缩短了研究开发时间,而且避免了许多重复性劳动,并准确及时地了解了世界科学技术的现状和水平。1995年,公司主导产品长城牌GW510中西文显示终端在研制之前,通过专利文献,查找到当时国外ASIC技术已经形成,我们找到了DIGTAL公司,与其进行了技术合作,实现了终端技术的四项突破,提升了技术水准。该产品在立项前,就进行了专利检索和查新工作,查新结果表明:“GW510中西文显示终端”技术水平相当于国际上九十年代中期水平,国内领先且无同类产品。公司专利管理办公室当即向国家专利局办理了专利申请,并获得了专利证书和国家级新产品称号,该产品投放市场后,曾一度出现供不应求的喜人势头。后来我们又通过专利的检索和查新,相继开发出了“蝴蝶网络终端”、“出租车税控计价器”、“加油机税控计量器”等新产品,并对其申请了专利。这些新产品的产值率均在70%左右,经济效益相当可观。同时,对总公司及公司计划项目的专利技术,我们可根据用户的要求,由专利管理部门组织进行产品二次开发——在原功能基础上进行版本升级或扩充(删减)某项功能。如98年开发的GW600I IC卡终端,该产品自1999年10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许多单位通过专利检索,希望能够合作实施该项专利技术。当时,我们陆续收到一些厂商的合作意向或参股要求,但公司考虑到自己已经具备开发、生产能力,决定将该项专利技术自己实施、推广。后来我们又根据用户要求多次进行了产品二次开发,现已推出了3个系列产品,此举有效地防止了市场仿制和假冒,保护了我们自主的知识产权。三、加强产学研联合,构筑自主知识产权,促进专利技术转让我们知道,hr核心技术主要被国外尤其是美国所垄断。在PC上,我们比不过IBM;在操作系统上比不过微软;在网络设备上比不过Cisco。怎么办?只有采取“从外围突破,组合创新”的战略。我们在电子产品零部件、IT外设等方面打的是“擦边球”,实行先“拿来”,然后消化吸收,并加以创新,变为自己的东西。几年前,湘hr与意大利SAREMA公司组建意中希诺达国际商用设备有限公司,生产计税收款机。当时我们发现,原机和中国市场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司在原有技术上通过消化吸收,占领了该项产品的技术至高点,1997年开始核心技术的本地化工作,重新设计,现已开发出6款收款机,很好地满足了国内市场的需求,希诺达也因此进入同类产品中国五强。同年,我们又与意大利OLIVETTI公司合作生产高级存折打印机。当时我们担心,如果不能将意方技术消化、吸收,加以创新,变为自主技术,形成系列化,一旦意方撤走,整个已经建立起来的生产线和市场就会瘫痪。现在,我们的技术人员已经将软件全部消化,并开发出好几个版本,硬件也逐步国产化,完全能适应市场的变化和需求。我们的邻国日本过去曾走过“模仿创新”到“自主创新”的路子,现在他们发展、强大了,我国IT企业也应该很好地借鉴别人这方面的经验。市场需要的产品不一定是最先进的,只要它适用、易用、管用;市场需要的产品也不一定都是大家盯着的某个产品,因为需求是多层次、多方位的,需要我们去挖掘。湘hr针对国内市场,有选择地与一些国际大公司如IBM、DEC、AROPA、WEARNES、MWCR、OLIVETTI、PHILIPS等进行合作。但这种合作不是纯贸易的,主要限于技术领域。在与这些公司进行合作时,我们除非常清楚地明确了知识产权的归属外,还尽可能的做到将合作开发产品的技术成果所有权明确归湘hr所有。在协议中,我们一般这样规定:合作期间,如果运用的现成技术原属我方的归我方所有,对方不得将涉及合作开发的任何有关技术转让或透露给第三方。而且对方在产品完成之后须向我方提供全套设计资料,在我方于一定期限内确认资料的完整性后,方视为该合同项下的合作内容完成;同时,我们还尽可能的要求我们的合作方负责后续技术的维护。这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我方自主知识产权的独立性和对合作技术的充分应用与熟练掌握。另外,在合作过程中不能排除由于某种原因而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情况,对此,我们也与合作方进行了较为详细的约定。这其中尤其要注意对合作双方,就合作事项不能实际履行所负责任的界限的明确。因为这方面的约定如果不到位或者存在瑕疵的话,对违约责任的承担将会变得复杂化,届时就将会陷入耗时费力的诉讼泥潭。通过对上述问题的刻意注重,我们避免了许多复杂的知识产权纠纷,而且从国外引进的技术经过消化吸收后,都要求尽可能的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以便以后在国内实现技术或产品的国产化和产业化,这些举措对提升公司的技术水平,更好地服务于中国市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994年,湘hr与美国Digital公司合作开发的“GW510中西文终端”被专家认定达到了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这一合作不但使公司掌握了ASIC、FPGA、EMC等先进技术,而且拥有了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了上亿元的销售收入。1998年,我们与意大利合作研制的打印机,也做到了当年开发,当年投产,当年创收。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研究在我国正蓬勃发展。湘hr近几年也在不断通过与高校合作,开发新产品,并努力使专利技术产业化和商品化。三年前,我们发现市场上的点钞机已经不能适应金融发展的需要,而自己去开发和完善一个新产品,至少需要2年时间,说不定等这个产品开发出来后,又已经为市场所淘汰。当时南京理工大学已经研制成功多功能高速智能鉴伪点钞机,我们认为这项科技成果正是市场所需要的产品,于是公司决策层决定大胆尝试,与其开展产、学、研联合。在公司与该校的技术合作协议中,虽然约定了知识产权归南京理工大学所有(包括产品的二次开发),但我们对其权利也作了一些限制。协议约定,在合作期间,湖南hr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支付技术转让费、开发费和将该项技术实现商品化、产业化和后续技术维护及服务,但南京理工大学不得将该项技术转让或泄漏给任何第三方。通过与南京理工大学的密切合作,该产品于1999年4月在江苏省科委主持下通过了技术鉴定,鉴定委员会一致认为:该产品技术先进,具有准确的计数功能和可靠的鉴伪技术,是一种新型的全数字式多功能点钞机,整体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后来,在不到1年的时间内,公司通过遍布全国的销售服务网络,将新产品成功地推向了市场。作为一个企业,其经营的最终目的是获取最大的利润,因此我们并不甘心这项技术永远属于别人,况且协议约定,在三年内我方须向南京理工大学支付销售利润一定比例的分红和三年后很大数目的一次性专利技术转让费。基于此,公司通过技术部门的潜心研究,在此基础上自主研制开发出了适应市场需求的“智能自动存款机”,技术水平同样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该产品即将被列入湖南省2001年火炬计划项目。这样我们很快形成了我们自主的知识产权,为公司赢得了更大的发展空间。诸如此类的新技术和新产品就是充分借助高等院校科研方面的知识储备和上市公司在市场上的影响和开拓能力,通过企业与学校之间的优势互补,使产、学、研有机融合,这种合作取得的成果,是单靠学校或企业“孤军奋战”所无法比拟的。□【关于转载文章及付酬的声明】此篇文章原登载于《电子知识产权》杂志。本网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第三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hr网络着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予以合法转载。本网站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准备了相应的稿酬,但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支付。如您是这篇文章的着作权人或其他权利人,请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在确认您的身份后将予以支付。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意见,请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将在进行核实后24小时内采取相关措施。谢谢合作!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网电话:65518443邮件:deofar@vip.sina.com